索引号 1132092401438333XK/2025-00020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射阳县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01-06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2025年1月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6日-2024110日(5个工作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名称

年产8000万米高档超细纤维面料项目

建设单位

江苏荣鸿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

江苏盐城市纺织染整产业园,双悦路东侧,五岸干渠北侧盐城日达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西侧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绿政生态环境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江苏荣鸿新纤维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00万元,建成后可形成年产8000万米高档超细纤维面料的生产能力。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3900万米,生产设施位于新建厂区(东厂区),新建4#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位于现有厂区(西厂区)内;二期4100万米,生产设施位于现有厂区(西厂区),利用现有3#生产车间,新建5#生产车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主要噪声源生产设备、泵、风机等,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采取厂房隔声消声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共建设6个排气筒,4#车间一期染色预定型、定型、二期染色预定型、圆网印花定型、烫光、印花蒸化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水喷淋+静电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0mDA001排气筒排放;4#车间一期起毛、剪毛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20mDA002排气筒排放;4#车间一期转移印花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0mDA003排气筒排放;污水站产生的恶臭经生物除臭处理达标后通过20mDA004排气筒排放;5#车间二期染色定型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经水喷淋+静电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0mDA005排气筒排放;5#车间二期起毛、剪毛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20mDA006排气筒排放;其余未有效收集废气无组织排放。

3、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工艺废水、废气治理废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等。各股废水分别经厂区分质预处理后进入厂区设计处理能力为5500m3/d的综合废水处理站(混凝沉淀+水解酸化+AO+沉淀+气浮)处理,达接管要求后部分直接接管至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排放,部分经厂区设计处理能力为4200m3/d的中水回用处理设施(多介质+活性碳+超滤+反渗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各生产工序。

4本项目产生的废网版、清洗废液、废油墨、含油污泥、废气废油、废活性炭、化学品废包装袋/桶、废润滑油、废油桶、检测废液、废脱硫剂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设单位须在4#车间外西北侧设置一间100m2的危废暂存间;污泥、废滤布、中水回用废膜废过滤材料、粗对苯二甲酸等待鉴定废物待鉴定后判定其属性,鉴定前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碎布头、废毛、不合格品、废纸/废印花纸、粉尘、废包装袋/桶、废布袋、河水净化废膜废过滤材料、废填料、河水净化污泥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4号)要求进行公众参与,具体为2022811~2023824日在鹤鸣亭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网站公示网址为:http://www.hmting.com),2024711~724向相关公众对项目情况、环评情况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网站公示网址为:http://www.hmting.com)。

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建设单位20247162024718扬子晚报进行了两次登报公示。

在环评报告编制完成报批前,建设单位于20241219日在鹤鸣亭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网站公示网址为:http://www.hmting.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5591622,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全本及公众参与说明等内容告知公众。公示期间,没有公众提出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

  人:项目服务科

联系地址:射阳县市民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82396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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