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合德镇酒点半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因你单位未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于2025年10月13日向你单位下发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因向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户籍地邮寄文书退回,你单位经营者滕界松也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射人社察催字[2025]第10号)。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领取《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请与我局联系(电话0515-82312244,0515-82360080)。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