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镇经济薄弱村购置垃圾桶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2 17:35 来源: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海河镇经济薄弱村购置垃圾桶项目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海河镇经济薄弱村购置垃圾桶进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该项目的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招标人:射阳县海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项目

1、项目名称:海河镇经济薄弱村购置垃圾桶项目

2、项目地点:射阳县海河镇境内。

3、项目需求:主要为海河镇经济薄弱村购置垃圾桶(具体以招标采购清单为准)。

4、项目内容:海河镇经济薄弱村垃圾桶采购、运输、送达指定位置等相关伴随服务。

5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9.9

6、资金来源:省级专项资金

7供货期限30日历天,具体供货期限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期限需要。

8、质量要求合格。

、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完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供货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付款方式

1、省级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后付至合同价的90%

2、剩余10%在质保期满一年后,无任何质量纠纷情况下按甲方财务审批流程一次性结清。

注: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资格审查及确定中标候选人办法

1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2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1222日至2025年1226日(文件发出时间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8:00,微信获取)。

2、投标报名材料

2.1需提供材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文件费凭证等材料的扫描件,上述材料需发送至(微信):15061160219

2.2联系人:张宁            联系电话:15061160219

3、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获取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向投标联系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合理选择获取招标文件时间,逾期购买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招标文件制作费300.00元(微信15061160219,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交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方能参加投标,否则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人:射阳县海河镇人民政府   

   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陈海线(海河镇派出所西侧)     

人:周建飞                       

   话:13770189699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射阳县五洲广场B2245.246.247

联系人:张宁

联系电话:1506116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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