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适应黄沙港镇东侧区块发展,充分发挥土地效益,高效集约利用土地推动中心渔港等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提高规划的可实施性,并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供技术依据,有必要结合实际情况对原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进行动态更新。
为更好地完善规划内容,根据要求,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及用地规模
编制单元规划范围东至规划船厂东缘,南至黄沙港-利民河,西至海堤线,北至海堤线。规划用地规模364.5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231.05公顷。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5)《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
(6)《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7)《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版);
(8)《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9)《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
(10)《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年修订);
(11)《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12)《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22版);
(13)《盐城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试行)》(2018年);
(14)《盐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5)《射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16)《射阳县黄沙港镇总体规划(2014-2030)》;
(17)《盐城市“十四五”渔港海洋渔业发展规划》;
(1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已批准的相关规划及政策文件。
3、规划原则
(1)生态优先原则
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原则,科学规划空间发展布局。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保护生态环境,划定蓝绿空间,落实节能减排,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两碳”目标实现。
(2)空间统筹原则
注重规划区与黄沙港镇区的协调,注重与射阳港区的协调,注重与周边重大基础设施的协调,注重规划区内部一期二期各类用地布局及道路交通联系的协调,统筹规划区内各类用地布局,统筹道路交通联系,协调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落实各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布局和管控要求。
(3)安全韧性原则
贯彻韧性发展理念,以保障安全为前提,协调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完善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有效落实相关防范措施。
(4)集约高效原则
紧密结合现状及黄沙港中心渔港发展实际情况,合理改造,便于未来渔港经济区建设的实施,注重存量更新,贯彻职住平衡、紧凑开发、功能复合、智慧发展等理念,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集约高效利用空间资源。
(5)可持续性原则
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节约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益,以人为本,创造安宁、方便、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渔港经济区合理确定产业项目及用地布局,将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实现黄沙港中心渔港经济区的可持续发展。
(6)动态维护原则
规划应高起点、高标准,贯彻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期开发、动态维护的原则,强调规划区的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相结合,以取得环境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的双赢,使黄沙港中心渔港经济区的建设能够有计划、按规划,又能适应形势合理地发展。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传导,成果须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进行动态维护,适应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需求。
4、发展规模
根据黄沙港镇总体规划,结合城镇开发边界的规划范围,规划确定东部区块总用地面积364.59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231.05公顷,非建设用地133.54公顷。
5、主要修改内容
(1)调整模范路北侧、渔港路西侧公园绿地为商业用地,面积3.53公顷。
(2)调整物流路东侧、通达路北侧的仓储用地为工业用地,面积1.27公顷。
(3)调整纵四路西侧横二路北侧公用设施用地为商业用地,面积0.56公顷。
(4)调整横二路北侧、纵四路东侧工业用地为商业用地,面积2.65公顷。
6、空间布局结构规划
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三带五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心”:渔港公共服务核心:位于渔港二期西南侧,主要承载商业服务、公共服务以及公用设施等 功能。
“两轴”:海堤线产业发展轴、渔港大道产业发展轴。
“三带”:运棉河生态景观带、黄沙港生态景观带、利民河生态景观带。
“五区”:渔人文化旅游区位于黄沙港以南,利民河以北。规划作为全镇旅游核心区域,引入渔鲜美食、渔贸体验、渔港文化等业态,打造国际水产城、渔港风情街、渔文化博物馆等旅游节点。渔业配套服务区位于运棉河南侧,黄沙港北侧,围绕渔业生产生活需求,注入多样化、现代化服务功能,发展渔港风情、渔需生活配套等业态。渔港综合服务区位于黄沙港以北,二期西南侧。布局商贸服务、公共服务及公用设施,发展渔业相关综合服务,设置渔港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形成渔港经济区综合服务中心区。生态循环产业区位于渔港二期中部。南侧沿卸鱼岸线布局网场和堆场、渔需物资仓库、制冰区,加油站等为渔船提供补给服务的功能;北侧结合对外交通干线海堤线布局冷藏加工区、冷链物流区和渔办工业区。渔港智造产业区位于渔港二期东部。布局修造船厂基地。
7、用地规划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5.41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2.34%。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1.34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0.58%。
(3)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60.85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26.34%。
(4)工矿用地
规划工矿用地77.22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33.42%。
(5)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68.73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29.75%。其中港口码头用地22.14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9.58%;城镇村道路用地40.60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17.57%;交通场站用地5.99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2.59%。
(6)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2.57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1.11%。其中排水用地1.77公顷、供电用地0.25公顷、环卫用地0.28公顷、消防用地0.27公顷。
(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1.41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4.94%。其中,公园绿地4.83公顷、防护绿地6.58公顷、广场用地0.31公顷。
(8)特殊用地
规划特殊用地3.51公顷,为宗教用地。
二、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地址:345836393@qq.com
2、联系电话:13851151569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3月8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