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716876091Q/2025-0031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射阳县黄沙港镇 发文日期 2025-02-07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射阳县黄沙港镇东侧区块详细规划(动态更新)批前公示

为更好适应黄沙港镇东侧区块发展,充分发挥土地效益高效集约利用土地推动中心渔港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提高规划的可实施性,并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提供技术依据,有必要结合实际情况对原详细规划局部地块进行动态更新。

为更好地完善规划内容,根据要求,广泛征询公众意见。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及用地规模

编制单元规划范围东至规划船厂东缘,南至黄沙港-利民河,西至海堤线,北至海堤线。规划用地规364.5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231.05公顷。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5)《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

6)《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7)《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年版);

8)《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9)《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

10)《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年修订);

11)《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12)《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22版);

13)《盐城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试行)》(2018年);

14)《盐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5)《射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

16)《射阳县黄沙港镇总体规划(2014-2030)》;

17《盐城市“十四五”渔港海洋渔业发展规划》;

1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已批准的相关规划及政策文件。

3、规划原则

1)生态优先原则

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原则,科学规划空间发展布局。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保护生态环境,划定蓝绿空间,落实节能减排,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两碳”目标实现。

2)空间统筹原则

注重规划区与黄沙港镇区的协调,注重与射阳港区的协调,注重与周边重大基础设施的协调,注重规划区内部一期二期各类用地布局及道路交通联系的协调,统筹规划区内各类用地布局,统筹道路交通联系,协调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落实各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布局和管控要求。

3)安全韧性原则

贯彻韧性发展理念,以保障安全为前提,协调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完善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有效落实相关防范措施。

4)集约高效原则

紧密结合现状及黄沙港中心渔港发展实际情况,合理改造,便于未来渔港经济区建设的实施,注重存量更新,贯彻职住平衡、紧凑开发、功能复合、智慧发展等理念,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集约高效利用空间资源。

5)可持续性原则

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节约土地资源,提高土地使用效益,以人为本,创造安宁、方便、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渔港经济区合理确定产业项目及用地布局,将经济增长、社会进步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实现黄沙港中心渔港经济区的可持续发展。

6)动态维护原则

规划应高起点、高标准,贯彻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期开发、动态维护的原则,强调规划区的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相结合,以取得环境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的双赢,使黄沙港中心渔港经济区的建设能够有计划、按规划,又能适应形势合理地发展。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传导,成果须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进行动态维护,适应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需求。

4、发展规模

根据黄沙港镇总体规划,结合城镇开发边界的规划范围,规划确定东部区块总用地面积364.59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231.05公顷,非建设用地133.54公顷。

5、主要修改内容

1)调整模范路北侧、渔港路西侧公园绿地为商业用地,面积3.53公顷。

2)调整物流路东侧、通达路北侧的仓储用地为工业用地,面积1.27公顷。

3)调整纵四路西侧横二路北侧公用设施用地为商业用地,面积0.56公顷。

4)调整横二路北侧、纵四路东侧工业用地为商业用地,面积2.65公顷。

6、空间布局结构规划

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三带五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心”:渔港公共服务核心:位于渔港二期西南侧,主要承载商业服务、公共服务以及公用设施等 功能。

“两轴”:海堤线产业发展轴、渔港大道产业发展轴。

“三带”:运棉河生态景观带、黄沙港生态景观带、利民河生态景观带。

“五区”:渔人文化旅游区位于黄沙港以南,利民河以北。规划作为全镇旅游核心区域,引入渔鲜美食、渔贸体验、渔港文化等业态,打造国际水产城、渔港风情街、渔文化博物馆等旅游节点。渔业配套服务区位于运棉河南侧,黄沙港北侧,围绕渔业生产生活需求,注入多样化、现代化服务功能,发展渔港风情、渔需生活配套等业态。渔港综合服务区位于黄沙港以北,二期西南侧。布局商贸服务、公共服务及公用设施,发展渔业相关综合服务,设置渔港综合管理服务中心,形成渔港经济区综合服务中心区。生态循环产业区位于渔港二期中部。南侧沿卸鱼岸线布局网场和堆场、渔需物资仓库、制冰区,加油站等为渔船提供补给服务的功能;北侧结合对外交通干线海堤线布局冷藏加工区、冷链物流区和渔办工业区。渔港智造产业区位于渔港二期东部。布局修造船厂基地。

7、用地规划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5.41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2.34%。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1.34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0.58%。

3)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60.85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26.34%。

4)工矿用地

规划工矿用地77.22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33.42%。

5)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68.73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29.75%。其中港口码头用地22.14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9.58%;城镇村道路用地40.60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17.57%;交通场站用地5.99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2.59%。

6)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2.57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1.11%。其中排水用地1.77公顷、供电用地0.25公顷、环卫用地0.28公顷、消防用地0.27公顷。

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1.41公顷,占规划区建设用地的4.94%。其中,公园绿地4.83公顷、防护绿地6.58公顷、广场用地0.31公顷。

8)特殊用地

规划特殊用地3.51公顷,为宗教用地。

二、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地址:345836393@qq.com

2、联系电话:13851151569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53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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