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验为每年一次,逾期未参加安全检验的,由登记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通知其所有人参加安全检验。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由登记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公告注销其证书、牌照。现对682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见附件)进行检验提醒,请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在机具检验有效截止日期前90日内到射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农机监理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电话:0515-82336548。
附件:
射阳县检验有效期截止日期至2025年7月31日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台帐.xls
射阳县农业农业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