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射阳县累计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2305.57万元,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现将衔接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20万元;
2、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816万元;
3、县级财政衔接资金369.57万元;
以上各级财政衔接资金共计2305.57万元,实施9个衔接资金项目。
二、使用原则
经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研究确定,并报县政府同意,按照以下原则进行项目安排。
1、规划引导,统筹使用。在重点地区开展富民强村帮促行动,着力构建低收入农户增收和经济薄弱村发展长效机制,统筹使用各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所有安排项目均纳入项目管理,切实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
2、产业优先,发展带动。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30号)文件精神,以及县级富民强村建设项目库入库项目评分结果,计划安排合德镇凤凰村实施富民强村建设项目,推动马铃薯产业发展。
3、精准发力,注重实效。贯彻落实中央“四个不摘”精神和省市富民强村帮促行动部署要求,牢牢把控脱贫不返贫底线,继续实施防贫基金和乡村医疗互助试点项目。以脱贫人口免息小额信贷为抓手,鼓励脱贫农户实施各类富民增收项目,增强农户自主发展能力,实现增收致富目的。
4、狠抓落实,权责匹配。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的过程中,各镇(区)各部门作为实施主体,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具体责任,应牢牢把握责任底线,切实推动项目落地落实、生根生效。
三、项目安排
1、拨付2024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资金项目县级资金38.36万元;
2、预拨2025年度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补助资金项目省级资金195万元;
3、2025年度乡村医疗互助试点项目县级补助100万元;
4、2025年度防贫基金项目181.21万元,其中:市级资金77万元,县级资金104.21万元;
5、2023年度防贫基金超额赔付及服务费项目县级资金50万元;
6、省财政补助合德镇凤凰村富民强村建设项目1060万元;
7、省财政补助2025年度农村户厕改造项目561万元;
8、中央财政补助四明镇建港村联建厂房项目30万元;
9、中央财政补助海河镇海湾居、宏丰村、海关居联建厂房项目90万元。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