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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西河临时码头工程招标公告
射阳县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拟实施津西河临时码头工程。该工程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根据工程招投标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目工程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射阳县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2、工程名称:津西河临时码头工程。
3、工程地点:射阳县境内。
4、工程内容:津西河临时码头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以及现场要求为准。
5、标段划分:上述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6、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施工现场条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招标控制价:298279元。
9、计划工期:3个月。
10、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8月(具体工期要求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需要)。
1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招标计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二、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①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②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③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招标人不接受企业的法人代表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项目负责人资格和等级: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从2025年4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相关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4)投标人应承诺中标的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
(5)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投标,不得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
①招投标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出借资质投标、串标围标、弄虚作假、买标卖标、恶意投诉,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②中标后或合同签订后或施工期间被发现并被证实转包、挂靠、非法分包施工,将被清除出施工现场,其行为将立即被上网公示,除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外,报行政监管机构查处,追诉其给招标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6)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7)投标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8)投标人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9)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10)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三、工程付款方式
(1)按月按实计量合格后,支付每月的农民工工资。
(2)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的70%;
(3)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完成工程审计工作后,按审计结论结清剩余工程款(质保金除外);
(4)按以上进度付款,无任何利息补偿。
付款时,承包人须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发票。承包人无条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监督检查,工程价款结算以上级或主管部门组织的审计结论为准。
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59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3.1投标人可自主选择现金,单独密封,现场提交;或以线下银行保函、担保方式缴纳的,提供纸质银行保函、担保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保证金无论投标人选择哪一种方式都需要单袋密封且在封口处盖单位公章)。
3.2根据江苏省交通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的通知》,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红名单的投标人可以免缴投标保证金;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被列入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红名单的截图及查询网址并打印。
3.3对信用服务机构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承诺。投标时需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
(二)履约保证金
1、本工程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中标价×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2 、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等,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将扣除承包人违约金后剩余的履约保证金退还至中标人基本账户(无息)。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的通知(苏交规【2024】6号)的规定,信用等级为 AA 级的从业单位减少 20%的履约保证金额度,列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红名单)的从业单位可以减免50%的履约保证金;信用等级和是否在红名单均以中标通知书印发之日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五、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六、拟采用的评定表办法
本招标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1、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2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8:00时。
2、发布媒体:射阳县人民政府网。
3、报名时间:与公告时间同步。
4、报名材料:潜在投标人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或截图件)。接受报名材料电话189619653533。
八、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15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射阳县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射阳县沿河路82号
联 系 人:刘主任
电 话:1806888091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双拥南路菜场二楼
联 系 人:孙主任
电 话:18961965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