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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鹤湖酒店、千鹤湖瑞斯酒店、滨湖会议中心客房一次性消耗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经营管理工作需求,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经研究,拟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千鹤湖酒店、千鹤湖瑞斯酒店、滨湖会议中心客房一次性消耗品采购项目供应商。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招标人: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2采购项目名称:千鹤湖酒店、千鹤湖瑞斯酒店、滨湖会议中心客房一次性消耗品采购项目。
1.3采购项目供货地点:
(1)千鹤湖酒店地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99号。
(2)射阳滨湖会议中心地址:射阳县滨湖大道9号。
(3)千鹤湖瑞斯酒店地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99-88号。
(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酒店具体位置。
1.4采购项目内容:向招标人提供酒店一次性消耗品样品、并获得招标人认可;酒店一次性消耗品的生产、检验、运输与装卸;验收;售后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具体以“采购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文件中的相关技术材料为准。
1.5合同履行期限: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1.6每批次供货期限:30天(含酒店一次性消耗品样品制作、批量生产、供货)。
说明:本采购项目根据采购人下单需求分批次供货,供应商不应设置最低采购量,每批次自采购人下单之日起,30日内完成该批次供货。
1.7最高投标总价限价:227.72万元(113.86万元/年×2年,其中千鹤湖酒店58.79万元/年、滨湖会议中心16.82万元/年、千鹤湖瑞斯酒店38.25万元/年)。
1.8资金来源:招标人多渠道筹集。
1.9质量标准:合格。
1.10质保期:1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中,具有相应经营内容表述)。
2.2投标人应是酒店一次性消耗品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有满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能力。
2.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6月1日(以发票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累计达100万元的五星级酒店一次性消耗品(以发票中的货物内容为准)供货业绩。
2.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6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2.7无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3、费用支付办法
3.1中标人分别与三个酒店签订采购合同。
3.2本项目采用全费用单价合同形式。合同价格中包含酒店一次性消耗品生产与采购、运输、装卸、验收、不合格更换、售后服务、增值税材料专用发票税费、招标文件相关表述及完成本项供货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当酒店一次性消耗品市场价格上涨、下跌时,仍按合同单价、与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3.3费用支付方式
(1)中标供应商按照招标人采购清单及每批次相关要求及时将供应产品送至采购酒店指定地点,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入库。
(2)每批次供货完成后,双方凭(采、供双方签字确认的)采购方收货清单核对该批次供货账目、供货数量。
(3)双方核对无误后,计算该批次结算价格。结算价格 = 实际供货数量 ×中标单价。
(4)供货商开具等额合规税率的税务专用发票交采购人财务部,采购人3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供应商未及时提供发票的,采购人有权延付相应款项。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4.5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履约保证金
5.1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5%。
5.2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
5.3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从中标人基本账户现金转账的方式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6、资格审查
本采购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7、评标、定标方法
7.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2确定通过评审,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评标价次低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
7.3评标价相同时,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8、投标报名与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方式
8.1 时间:2025年7月29日-2025年8月5日18:00(节假日除外)。
8.2 地点: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射阳县城五洲国际B座901室)。
8.3 申请人报名与领取招标文件方法
(1)方法一: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1)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原件(格式自拟,注明单位名称、拟申请投标的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信箱等)。
2)报名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联系人:许卫萍;联系电话:0515-82881234
(2)方法二: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报名材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自拟,注明单位名称、拟申请投标的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信箱等);
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2)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方法
①投标申请人将上述投标报名材料,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471900754@qq.com)。
②电子邮件发送完成后,投标申请人应电话联系代理机构、核实电子邮件是否发送成功(联系电话:0515-82881234)。
③若因投标申请人电子邮件未能发送成功,且未能及时核实电子邮件是否发送成功,或投标申请书中注明的联系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识别)所导致的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3)招标人将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果有)及相关材料发送至投标申请人报名信箱。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射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10.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本项目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采取终止、中止等措施,亦有权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出调整或变更。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联系人:吕佳楠
电 话:191 0618 8922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五洲国际B座901室
联系人:张琪
联系电话:0515-82881234 0515-823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