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盐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引导千秋镇殡葬设施的规划布局与建设管理,保障土地的科学、合理与经济利用,营造良好的区域环境,特编制《千秋镇三乡河公益性公墓详细规划图则》(以下简称本规划)。为提高规划成果质量,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为江苏省千秋镇殡葬设施的建设管理提供依据,现将《千秋镇三乡河公益性公墓详细规划图则》成果主要内容和相关规划图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广大居民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对本规划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及用地规模
规划范围为三乡河公益性公墓国有建设用地范围,面积约2.68公顷,南至三乡河村农村道路,北至养殖坑塘,东、西至耕地。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修订);
(5)《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6)《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7)《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年修订);
(8)《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22年版)》;
(9)《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1年版);
(10)《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11)《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建标 182-2017);
(12)《江苏省殡葬管理条例》(2021年);
(13)《江苏省公墓管理办法》(2023年);
(14)《江苏省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 年)》;
(15)《射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6)《射阳县详细规划单元划定报告》;
(17)《射阳县殡葬事业发展和设施布局规划(2019-2035)2023 年修改版》;
(18)《射阳县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
(19)《千秋镇总体规划(2012-2030)》;
(20)《射阳县千秋镇陆墩村、二涧村、三乡河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
(21)《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持续推动全省经济回升向好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4〕271号);
(22)《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79号);
(23)《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5〕161号);
(2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已批准的相关规划及政策文件
3.用地布局
规划三乡河公墓用地性质为特殊用地中的殡葬用地,用地分类代码为1506,用地规模不超过26758.65m2。
规划在千秋镇三乡河村五组,依托现状坑塘水面,紧邻农村道路北侧,集中布置三乡河公墓各功能区(含骨灰安置区、业务办公区和公共服务区及其它附属功能区)。三乡河公墓按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要求,建设现代化生态墓葬和传统墓葬设施,以及公厕、配电、给排水、绿化、停车场等管理与配套设施。
4.综合交通规划
提升规划范围南侧的村庄道路等级,保障交通便利;连接村庄中部的临西公路进出三乡河公墓。
三乡河公墓内部道路交通须满足群众的丧葬活动需求和公墓管理、办公等功能需要,保持道路通畅。
三乡河公墓应当设置不少于2个出入口,其中一个出入口应有通道与区域主要道路连接。墓园主干道宽度不应小于6米,次干道宽度不应小于4米,支路宽度不应小于1.5米;应设置停车场,位于主入口附近,且不应占用出入口内外的消防车道和紧急疏散通道。
停车配建标准应符合规划主管部门及相关公益性公墓建设要求;三乡河公墓固定机动车停车位宜不少于30个标准小型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宜不少于30个;可同时按需配建无障碍车位、充电桩位等其它车位。建立弹性停车预案,在满足安全的条件下,高峰时日停车问题可通过设置临时停车带或周边共享停车资源弹性解决。
5.设施配套规划
(1)给水
三乡河公墓由千秋镇统筹区域供水;给水管网通过地块南侧的给水管道接入区域供水管网。
规划预测三乡河公墓最高日总需水量为70m3/d。
(2)排水
规划预测污水产生量为15m3/d。
规划三乡河公墓污水通过地块南侧的村庄污水管道接至千秋镇污水管网。
合理控制地面标高程,雨水就近排放,完善规划范围内雨水排放系统。
(3)电力
电源由地块南侧村庄道路沿线的村庄10kV供电网络引接。
规划预测规划范围用电负荷约15kW。
(4)通信
预测电信容量需求为10线。规划从地块南侧村庄道路接引通信线缆至三乡河公墓,在公墓内部设置现代化通信设施与设备。
(5)环卫
规划按相关环境卫生标准,分类收集管理区垃圾;对墓园产生的垃圾实行日产日清,最终运送至周边垃圾中转站进行转运并处理,保持墓园环境干净整洁。
预测高峰日环卫垃圾产生量为0.3吨/日。
6.综合防灾规划
(1)防洪
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20 年一遇。规划区结合区域防洪与排涝设施统一布局;加强防治措施,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建设与管理并重,确保在极端降雨条件下不发生内涝,保障公墓安全与正常运行。
(2)消防
公墓属千秋镇消防站责任片区;三乡河村五组组建义务消防队。规划公墓内部设置微型消防站,需按相关要求配置消防器材,主要为灭火器、消防水泵、通信器材等,并提供扑救初期火灾、日常隐患排查、消防宣传等服务功能。
村庄主要道路为村庄消防车通道;公墓内外消防车通道应保证通畅,严禁设置隔离桩、栏杆等障碍设施,不得堆放土石、柴草等影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消防通道净宽度和净高度均不应小于 4 米,转弯半径应符合消防车通行要求。消火栓应与给水管道同步建设。新建建筑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要求。
(3)抗震
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规划范围内地震基本烈度为 7 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 0.10g,一般建筑物按照0.10g设防。
规划以公墓内主要道路作为防灾疏散通道,结合绿地、停车场等设置防灾避灾场所。
7.公共突发事件响应
结合村庄规划进行公共突发事件响应计划。根据村庄总体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
8.竖向规划
结合土方回填及场地排水需要组织规划范围内竖向规划,确保公墓场地平均室外标高不低于历史最高洪水位上增加0.5m安全超高;场地排水坡度不低于0.3%。
二、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地址:81114544@qq.com
2、联系电话:13645153705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5年9月6日
三、主要图片展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