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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部分学校周边空间优化提升工程跟踪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盐城鑫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射阳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县城部分学校周边空间优化提升工程跟踪审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城部分学校周边空间优化提升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2、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1.9万元
补充:咨询酬金总额=跟踪审计服务费+结算审计服务费。
4、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5、服务期限:从项目跟踪审计服务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项目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工程结算审计送审结束。
6、服务标准:合格。服务优良。(若出具的成果出现重大误差,赔偿招标人实际损失。)
7、招标数量:具体数量按实际服务数量结算。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5年财务报表,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招投标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成立不满一年的需要提供公司实缴注册资本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招投标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投标活动。
四、付款方式
以审核确认的当期建安投资额作为计量依据,按合同约定计取当年造价控制服务费,支付至当年造价控制服务费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费总额的95%;剩余5%跟踪审计服务费,待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一次性付清。
结算审计付款节点: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完成,正式审计报告出具且经委托人确认后 1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结算审计服务费。
咨询酬金总额 =跟踪审计服务费+结算审计服务费。所有款项支付前,咨询单位须提交符合要求的等额增值税发票及对应成果资料。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10月20日18:00时。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本项目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
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内,将①营业执照;② 招标文件制作费;③项目负责人证书;(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1076561976@qq.com)。
4.招标文件制作费用:300元(售后不退,除项目终止采购外。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交纳方式:支付宝(17705114186)注: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5、其他有关事项:
请报名供应商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6年10月22日15:30时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16:00时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射阳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十二楼会议室十二楼会议室(地址:射阳县鹤都路与幸福大道交叉口西北侧射阳国投大厦)
4、投标文件接收人:盐城鑫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2日16:00时
开标地点:射阳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十二楼会议室(地址:射阳县鹤都路与幸福大道交叉口西北侧射阳国投大厦)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 份,副本份数:3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3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封口加盖单位公章;或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转账,投标时提供转账凭证;
收款帐户为:开户名:盐城鑫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射阳城中支行,帐号:532676834956。或以基本账户缴纳的线下银行保函,投标时提供纸质银行保函原件。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截止时,投标人资质材料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签收(若投标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资质材料原件到开标现场,但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投标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含电子版投标文件)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射阳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栾旭
电 话:19962394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盐城鑫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开发区中联工业园区海都路9#-1号
联系人:尹恒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