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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新建600吨热水箱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生产需要,拟新建一座600吨热水箱,以确保锅炉排汽系统的稳定、可靠、安全运行。招标人经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工程施工承包人。
1、项目概况
1.1招标人名称: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1.2项目名称:盐城市高纺区供热中心新建600吨热水箱工程。
1.3项目地点: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供热中心(射阳县临海镇境内)。
1.4招标项目内容:包括在检修车间南侧增设容积为600m³(DN8000、H=12000mm)的圆形除盐水箱、管道布设、布置两台热水泵及对应安装相关阀门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
1.5最高投标限价:172.15万元。
1.6标段划分:上述工程内容为一个标段。
1.7资金来源:招标人筹集。
1.8计划开工时间:2026年10月。
1.9工期:60天。
1.10质量标准:合格。
1.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GC2)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拟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2.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
2.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有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2.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2.3.6.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从2026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2.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情形。
2.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2.4.1自2024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4.3自2025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4.4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2.4.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下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2.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工程款支付办法
3.1根据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农民工工资发放至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中标人必须确保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3.2工程款(含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件与比例
(1)按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水箱基础工程,经初验合格,付合同价的10%。
(2)水箱安装完成,经初验合格,付至合同价的40%(含汇入农民工工资账户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的工程进度款)。
(3)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付至中标总价的70%(含汇入农民工工资账户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的工程进度款)。
(4)承包人完成(自竣工验收合格后之日起第一年)质保期质保服务工作,审计工作结束,付至工程审计审定价的90%工程款(含汇入农民工工资账户的农民工工资、已支付的工程进度款)。
(5)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中标人完成两年质保期全部质保服务工作,按审计审定总价结清剩余施工工程款项(包括包含在工程款中的3%工程质保金)。
说明:
(1)除农民工工资以外的工程款一律汇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2)招标人可委托金融机构(例如租赁公司)代为支付合同款项,第三方付款视为招标人履行付款义务,招标人仍承担本合同项下付款主体责任。中标人应配合签署委托代付相关补充协议并完成用印手续。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3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评标方法
6.1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定标。
6.2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确定(满分100分)。
(1)确定评标基准价:
1)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2)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4%、95%、96%。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6分,每高1%扣减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3按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确定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6.4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序靠前;如投标报价完全相同时,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说明:
①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任何情形(计算错误除外),不得更改;
②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③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④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⑤被判定为无效标的不参与上述有关数值计算。
7、投标报名与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7.1 时间:2026年10月8日-2026年10月14日8:30-11:3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7.2 地点: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射阳县城五洲国际B座901室)。
7.3 投标申请人报名与领取招标文件方法
(1)方法一: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1)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原件(格式自拟,注明单位名称、拟申请投标的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信箱等)。
2)报名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验。
3)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4)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联系人:许卫萍;联系电话:0515-82881234
(2)方法二: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报名材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自拟,注明单位名称、拟申请投标的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信箱等);
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③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①投标申请人将上述投标报名材料,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471900754@qq.com)。
②电子邮件发送完成后,投标申请人应电话联系代理机构、核实电子邮件是否发送成功(联系电话:0515-82881234)。
③若因投标申请人电子邮件未能发送成功,且未能及时核实电子邮件是否发送成功,或投标申请书中注明的联系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识别)所导致的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3)招标人将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果有)及相关材料发送至投标申请人报名信箱。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射阳县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经济开发区海都北路4号
联系人:黄学军
联系电话:191 0618 9058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五洲国际B座901室
联系人:张琪
联系电话:0515-82881234 0515-823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