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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鹤湖酒店、滨湖会议中心部分用工外包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江苏千鹤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射阳滨湖会议中心有限公司经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千鹤湖酒店、滨湖会议中心部分用工外包项目承包人。
1、项目概况
1.1招 标 人:江苏千鹤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射阳滨湖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1.2招标项目名称:千鹤湖酒店、滨湖会议中心部分用工外包项目。
1.3招标项目地址
(1)千鹤湖酒店:射阳县城幸福大道99号。
(2)滨湖会议中心:射阳县滨湖大道9号。
1.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1.5招标项目“部分用工”工种、数量及相关要求
(1)千鹤湖酒店(洗碗工)
1)年龄:18-55周岁。
2)人数:3人/天。
3)限价:3800元/人/月。
(2)千鹤湖酒店(搓背工)
1)年龄:18-55周岁。
2)人员配置:搓澡工最低配置为2人/天(男女搓背各为一个岗位,每个岗位1人/天)、按照温泉中心经营要求合理班次安排,春节及法定假日要求男女搓背岗位各不少于2人在岗,所有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3)中标人(每岗位)收入为(搓背消费额)提成分成,最高比例(投标最高限价):按(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中)清单价目表单价*35%。
说明:
1)单个搓背岗位每月实际提成分成收入不足5000元的,由招标人补足至5000元;
2)每个搓背岗位每月实际提成分成收入达到或超过5000元的,招标人不再补偿费用,按实际提成金额结算;
3)补偿结算按岗位核算,与各岗位实际在岗人数无关。
4)例外情形:
①因招标人整体停业、温泉中心专项装修改造/设备检修(招标人提前7个自然日书面通知中标人)、或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水、疫情、政府行政指令关停等)导致搓背岗位无法正常经营的,停业期间招标人不支付对应岗位搓背工补偿费用,实际经营天数的提成费用平均每天达不到(5000元/30天)的,招标人予以补足;
②中标人未按本款要求配置人员、出现空岗脱岗、客流高峰期未及时增派人员导致顾客排队积压、人员服务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扣除对应岗位当月部分或全部补足补偿费用,情节严重的可解除合同;
③中标人擅自变更岗位设置、违规调整值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补足补偿费用。
(3)滨湖会议中心(洗碗工)
1)年龄18-55周岁。
2)人数要求:2人/天。
3)限价:3400元/人/月。
(4)滨湖会议中心(室内公区保洁人员)
1)年龄18-55周岁。
2)人数:4人/天/岗位。
3)限价:3400元/人/月。
说明:上述相关人员、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
1.6合同期限:自本招标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
1.7最高投标限价:上述有关限价×100%。
1.8投标报价方式:上述有关限价× X %(其中X为投标人填报的数字,X小于等于100)。
1.9合同估算总价:约58.16万元(千鹤湖约33.68万元、滨湖约24.48万元)。
1.10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1.11服务质量标准:合格(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中,具有相应经营内容表述)。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具有酒店类似经营项目业绩。
说明:类似经营项目是指投标人与酒店签订的经营合同中包含有洗碗或搓背或室内公区保洁等用工内容的项目。
2.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5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从 2025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格式自拟,但应充分体现退休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
2.6无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3、费用支付办法
中标人每完成一个月服务工作,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并于下月15日前(凭开具的正规税务发票)向中标人支付上月应付服务费用。
说明:中标人服务过程中,招标人将对照考核办法对中标人的服务工作进行检测、考核,因考核不达标而被扣除的费用不补发。中标人办理上述费用支付手续时,向招标人出具税务发票。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1.1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资格审查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评标方法
6.1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2确定通过评审,评标价(费率)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确定评标价(费率)次低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
6.3评标价(费率)相同时,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说明:
(1)评标价(费率)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费率)。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7、公告发布时间
2026年3月17日-2026年3月24日18:00。
8、投标报名
8.1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8日-2026年3月24日。上午8:30-11:30 , 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8.2 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城五洲国际B座901室。
8.3 投标报名应具有:
(1)报名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原件(格式自拟)。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8.4投标报名联系人:许卫萍。
8.5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5—82341002 159 5148 6241。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射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射阳城建集团门户网、千鹤湖酒店与滨湖会议中心微信公众号 同时发布。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10.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本项目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采取终止、中止等措施,亦有权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出调整或变更,投标人购买投标文件即为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上述权利。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千鹤湖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射阳滨湖会议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联系人:吕佳楠
电 话:191 0618 8922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城五洲国际B座901室
联系人:张琪
联系电话:0515-82881234 0515-823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