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洋马镇功能定位,推进洋马镇高质量发展,统筹安排产业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落实最新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要求,推动存量用地更新,保障土地科学合理、集约高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编制《射阳县洋马镇镇区详细规划动态更新》。
拟调整地块属《射阳县洋马镇镇区详细规划》YMZQ-01、YMZQ-02、YMZQ-03、YMZQ-04基本控制单元的局部地段;调整包含落实最新版城镇开发边界调整成果、《射阳县详细规划单元划定成果报告》确定的洋马镇详细规划单元编号,以及包含博文菊花、瑞穗米业、紫光二期、实力纤维、洋马派出所、海越麦芽、洋马粮库等地块所在街坊的详细规划调整。
一、调整缘由
1、落实上位规划
传导射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落实洋马镇最新版城镇开发边界。
落实《射阳县详细规划单元划定成果报告》确定的洋马镇详细规划单元编号,将《射阳县洋马镇镇区详细规划》的4个基本控制单元编号:YMZQ-01、YMZQ-02、YMZQ-03、YMZQ-04,依据上位规划及详细规划编制指南,分别调整为3209240701-01、3209240701-02、3209240701-03、3209240701-04共4个街区编号。 2、推进项目落地 由于现行详细规划的部分用地规模与布局,不符合近期拟落地、拟更新企业的实际需求,结合已明确产权范围,需对土地使用规划布局进行局部调整,助推项目加快落地。
3、衔接成片开发
为推动镇区整体发展,结合洋马镇产业发展定位和衔接土地成片开发征收需要,加快现行详细规划在街区层面的局部方案调整。
二、地块调整方案
1、落实洋马镇最新版城镇开发边界
调入、调出面积分别为14491.53m2、14432.80m2。城镇开发边界调整地块分布图及统计表如下图所示:
2、地块调整方案
1)博文菊花地块、瑞穗米业地块
尊重企业用地意愿,将“其他林地”由现行规划的工业用地,调整规划为保留0.36公顷工业用地和新设置0.11公顷防护绿地。
结合瑞穗米业企业权属范围,优化企业周边防护绿地边界。协调企业开发意愿及政府用地意向,结合原镇总体规划布局,取消原来为小片区成片开发所设置的公园绿地、停车场,保障工业用地完整使用。
2)实力纤维企业-九林带河东侧地块
根据实力纤维企业用地权属,结合现状用地边界与用地需求、最新三调,优化工业用地与茯苓路北侧商住用地布局,设置防护绿地,加强环境保护,增加工业用地与商住用地间防护隔离。
根据最新变更调查,取消原规划的九林带河河东沿河工业用地,结合河东现状居住用地与更新改造意愿,调整为沿河商住用地。将现状河东沿河居住用地与工业用地间的原规划0.06公顷防护绿地,结合河东现状空地,规划调整为0.34公顷公园绿地。
3)电信西侧地块
根据电信西侧现状城镇住宅用地、电信用地权属边界,结合产权主体对商住的用地意愿、周边对商业设施的需要,以不破坏周边环境为前提,将电信西侧的现状城镇住宅用地(现行规划为电信用地、防护绿地)调整规划为商住用地。结合南侧停车场及周边的升级改造,增设停车场北侧城镇弹性支路,方便进出,利于停车场及周边交通流线组织。
4)九林带河西岸滨河绿地
尊重九林带河西岸开发边界内现状城镇住宅用地权属边界,为保障城镇绿地结构不变,本规划结合产权主体对商住的用地意愿、周边对商业设施的需要,将原规划的滨水绿地(0.2公顷)调整为商住用地。
5)洋马派出所地块
依据最新派出所用地勘测边界,将派出所南侧0.02公顷公园绿地调整为机关团体用地;并协调派出所适当向其权属范围西南侧作用地预留的空间发展需要,继续保留西南侧约0.06公顷用地为机关团体用地;将原原派出所地块西北角现状城镇住宅用地,在尊重地块周边住户对居住用地保留意愿的前提下,保留为城镇住宅用地。
6)海越麦芽企业地块
尊重海越麦芽企业现状权属边界,传导最新版城镇开发边界,结合企业用地规模需求,落实调入的城镇集中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将现状实际为休闲绿地功能的海越麦芽企业东侧、南侧2块绿地,规划为公园绿地,并结合企业出入口需求、交通可达性分析、城市防灾要求,增设片区南侧的新洋港北岸弹性支路和海越麦芽企业西侧弹性支路(均不小于5米红线宽度)。
7)洋马粮库地块
尊重洋马粮库现状权属,结合周边住宅区建成情况和居民合理办证需求,优化洋马粮库地块用地布局。结合现状居住权属边界、住区发展与厚朴路南侧的商业用地预留需求,将厚朴路南北两侧的用地调整为商住用地;调整块状街头绿地为沿路、沿河西岸滨水绿带;保留规划远志路(西延伸段)两侧的成片住区;将原规划为工业用地的现粮库用地,调整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并向西作空间预留;结合环境保护需要,在居住用地及二类物流仓储用地间设置绿化隔离带,严控三类物流仓储项目。
8)玉竹路东侧停车场、公园绿地
尊重玉竹路东、茯苓路南侧的现状权属,结合周边住宅区建成情况和居民合理办证需求,优化公共停车场及公园绿地用地的规模与布局;结合现状宅基地权属边界及建成边界,规整用地并预留未建设用地为公共停车场及公园绿地。
9)威驰汽保南侧及紫光二期地块
结合企业用地需求(威驰汽保南侧10亩、紫光二期36亩),优化片区用地布局,新增“两横一纵”的街区弹性支路及部分沿路防护绿地。
3、用地结构调整
1)用地减少的地类、减少量占比,主要调整依据分别如下:
机关团体用地(派出所、镇政府)0.07%,依权属边界调整;
商业用地0.12%,城镇中心商业增加,周边商业减少、灵活布局;
工业用地2.39%,依据是城镇开发边界的调出、工业用地中减去的粮库、建成住区、加密支路网及沿路防护绿地;
交通场站用地0.1%,依权属边界、现实需求,参考原镇总规;
供水用地0.06%,依权属边界、现状建成情况;
通信用地0.01%,依权属边界、现状建成情况。
2)用地增加的地类及增加量占比,主要调整依据分别如下:
城镇住宅用地0.88%,依权属边界、现状建成情况;
商住混合用地1.12%,依权属边界、现状建成情况;
物流仓储用地0.33%,依权属边界、参考原镇总规;
城镇村道路用地0.16%,提升路网密度与交通可达性;
公园绿地0.44%,依据现状建设及土地利用情况、提升覆盖率;
防护绿地0.20%,现状林地分布、防护与隔离需要。
3)镇区公益性用地说明
调整后城镇开发边界内公益性用地占比达26%,介于原成片开发工业片区最低20%、城镇生活片区最低40%的公益性用地占比之间;初步统计工业区与生活区占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比例分别为65%、35%,按插入法计算后的整体公益性用地占比要求宜为27%。
以上公益性用地统计暂未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部的粮库、拆迁安置房,以及外部紧邻城镇开发边界或位于天窗内的公路、城镇村道路、绿(林)地、市政及安全设施等用地,经初步统计,依据本次详细规划,镇区公益性用地满足土地成片开发征收的要求,同时符合规划发展的需要。
三、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地址:545794742@qq.com
2、联系电话:15895139928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
四、附图
图1调整后土地使用规划图
图2调整前土地使用规划图
图1调整后土地使用规划图
图2调整前土地使用规划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