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路(新城大道-滨湖大道)绿化提升工程—树池花岗岩围牙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03 19:43 来源: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北海路(新城大道-滨湖大道)绿化提升工程盐城市丹鹤绿化管理有限公司专业承包施工该项绿化专业工程施工承包人根据施工管理工作需求,并经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该项绿化专业工程中的树池花岗岩围牙供货商。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招标人:盐城市丹鹤绿化管理有限公司。

1.2招标项目名称:北海路(新城大道-滨湖大道)绿化提升工程—树池花岗岩围牙采购。

1.3供货地点:射阳县北海路(新城大道-滨湖大道)。

1.4招标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质量要求

1)采购树池花岗岩围牙规格:  L  *10*15cm。具体要求以“招标采购清单”为准;

2)采购树池花岗岩围牙数量: 2490 米;

3)质量要求:材料采用天然花岗岩,色泽均匀、无裂纹、孔洞、锈斑、崩边、掉角、风化等缺陷,放射性符合A类标准,尺寸偏差≤±2mm,抗压强度≥120MPa,吸水率≤0.5%,满足工程抗冻要求。供方须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 及A类石材放射性报告。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1.6最高投标限价: 86865.15 元。

1.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1.8供货期限15日历天(中标人按招标人具体要求分批次将树池花岗岩围牙运送、并卸至招标人指定位置堆放)。

1.9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2、参加投标的主要资格条件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完成本招标采购项目供货能力。

2.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4业绩要求:无。

2.5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从 2025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无法律、法规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2.8信誉要求: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下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投标申请人不得以虚假材料、证件参加本项工程的投标报名和投标。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其弄虚作假行为,将报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交纳的所有保证金被扣除。

 

3、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3.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17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

3.2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

2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

1)招标人接受中标人从银行账户缴纳的现金或银行保函。

2)招标人接受中标人从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单。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完成花岗岩围牙供货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退还至中标人银行账户(无息)

4付款方式

4.1本项目采用全费用单价合同形式。合同价格中包含采购倒角成品、运输、装卸、保管、验收、不合格更换、破损更换、增值税材料专用发票税费、招标文件、合同相关表述及中标人完成本项供货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当市场价格上涨、下跌时,仍按合同单价、与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4.2费用支付方式

1)中标人按招标人具体要求,将所供全部花岗岩围牙分批次运送并卸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经初验合格,并按招标人要求堆放,付“实际供货量×中标单价”80%货款。

2)全部花岗岩围牙供货完成,验收合格后满一年,未发现花岗岩围牙质量问题(如发现,及时更换),结清剩余尾款。

注: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13%,若税率达不到13%,付款时扣除税差)

5、资格审查

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6.1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定标

6.2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确定(满分100分)。

1)确定评标基准价:

1)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有效投标文件7人及以上,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不参加算术平均;若有效投标文件14人及以上,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个最低价不参加算术平均;若有效投标文件21人及以上,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个最低价不参加算术平均;依次类推】

2)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6%、97%、98%。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6分,每高1%扣减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3按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确定得分最高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并依次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

6.4投标人评标价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序靠前;如投标报价完全相同时,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说明:

①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任何情形(计算错误除外),不得更改;

②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③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④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⑤被判定为无效标的不参与上述有关数值计算。

7、投标报名与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7.1 时间:202633-2026398:30-11:3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7.2 地点: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射阳县城五洲国际B座901室)。

7.3 投标申请人报名与领取招标文件方法

1方法一: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1)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投标申请书原件(格式自拟,注明单位名称、拟申请投标的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信箱等

2)报名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原件核验

3)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报名联系人:许卫萍;联系电话:0515-82881234

2)方法二: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投标报名材料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自拟,注明单位名称、拟申请投标的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信箱等

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③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④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转账截图(支付宝账号:13390876021,转账时请注明投标申请人名称及招标项目名称 )

2)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方法

①投标申请人将上述投标报名材料,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471900754@qq.com)。

②电子邮件发送完成后,投标申请人应电话联系代理机构、核实电子邮件是否发送成功(联系电话:0515-82881234)。

③若因投标申请人电子邮件未能发送成功,且未能及时核实电子邮件是否发送成功,或投标申请书中注明的联系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识别)所导致的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3)招标人将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果有)及相关材料发送至投标申请人报名信箱。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射阳县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本项目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采取终止、中止等措施,亦有权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出调整或变更。

11、联系方式

  人:盐城市丹鹤绿化管理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射阳县海通镇团塘村委会南侧500米沿海双碳产业园

  人:徐春洋

联系电话:15251161428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射阳县城五洲国际B座901室

联系人:张琪

   联系电话:0515-82881234   0515-823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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