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度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30 18:28 来源:盐城市射阳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江苏盛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彤阳建设公司2026年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招标人:江苏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2采购项目名称:江苏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6年度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

1.3供货项目地点:射阳县范围内(包含开发区、各乡镇、村组),投标人确定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量;

1.4采购范围与采购内容:彤阳建设公司2026年度拟施工项目使用的商品混凝土采购,供应、运输等相关伴随服务。

1.5本次招标合同时限:1年(自定标之日起1年内签订的单项项目工程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履行结束)。

1.6合同时限范围内的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预估总价:约1000万元。

说明:实际采购总量与采购合同总价不受上述预估量、价限制。

1.7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供货当月《盐城工程造价》中发布的盐城市(对应标号)商品混凝土信息价×70%。

1.8投标报价方式:供货当月《盐城工程造价》中发布的盐城市(对应标号)商品混凝土信息价×X%(其中X为投标人填报数字,X小于等于70)。

说明: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商品混凝土中标价基础上按实际发生增加下列费用。

1)细石混凝土在同标号价格基础上增加10元/m3。

2)P6抗渗混凝土在同标号价格基础上增加15元/m3。

3)抗冻添加剂在同标号价格基础上增加15元/m3。

4)P8抗渗混凝土在同标号价格基础上增加20元/m3。

5)早强添加剂混凝土在同标号价格基础上增加20元/m3。

6)抗冻融添加剂在同标号价格基础上增加20元/m3。

7)微膨胀添加剂混凝土在同标号价格基础上增加20元/m3。

8)纤维混凝土在同标号价格基础上增加20元/m3。

9)采用固定泵泵送商品混凝土 (泵送至施工节点所需的所有费用),在非泵送基础上,另增加20元/m3,但汽车泵泵送不增加该项费用。

1.9资金来源:自筹。

1.10计划供货期限:各单项项目工程供货期限服从招标人具体要求。

1.11质量标准: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具备商品混凝土生产与供应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含有与采购项目相适应的经营内容)。

2.2具备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2.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4信誉要求: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下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2.5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代理人从2026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如有投诉经查实,自愿接受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进行处罚。

2.6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2024年4月1日以来,申请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2025年4月1日以来,申请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21年4月1日以来,申请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2.7无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说明:投标人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并被证实弄虚作假,投标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后果。

3、费用支付办法

3.1招标人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单项项目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

3.2合同价格包含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装车、运输至招标人指定位置、招标文件约定按实际发生在中标价格基础上另增加的费用、税金、利润、管理费用、法定检验、各类保险、各类风险、招标文件约定由中标人承担的相关费用、以及中标人为完成本项采购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3.3费用支付办法

1、合同价格包含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装车、运输至招标人指定位置、招标文件约定按实际发生在中标价格基础上另增加的费用、税金、利润、管理费用、法定检验、各类保险、各类风险、招标文件约定由中标人承担的相关费用、以及中标人为完成本项采购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2、各单项项目工程商品混凝土按月计量(按实际过磅数量,混凝土容重按2.38吨/m³)、结算,按月支付。

3、每月5号之前,中标人与招标人核对上月商品混凝土供应量,并按中标费率计算上月商品混凝土合同价格。

4、每月10号之前,中标人向招标人出具“按照双方确认的上月混凝土合同价格”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招标人在收到乙方的发票后按付款流程,向中标人支付上月费用。

注:承包人需无条件配合完成发包人的营销指标

说明: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商品混凝土中标价基础上按实际发生增加下列费用。

1)细石混凝土在同标号价格基础上增加10元/m3。

2)P6抗渗混凝土在同标号价格基础上增加15元/m3。

3)抗冻添加剂在同标号价格基础上增加15元/m3。

4)P8抗渗混凝土在同标号价格基础上增加20元/m3。

5)早强添加剂混凝土在同标号价格基础上增加20元/m3。

6)抗冻融添加剂在同标号价格基础上增加20元/m3。

7)微膨胀添加剂混凝土在同标号价格基础上增加20元/m3。

8)纤维混凝土在同标号价格基础上增加20元/m3。

9)采用固定泵泵送商品混凝土 (泵送至施工节点所需的所有费用),在非泵送基础上,另增加20元/m3,但汽车泵泵送不增加该项费用。

4、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15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开户名:江苏盛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射阳县朝阳支行;账号:32050173744209299999  或以基本账户缴纳的线下银行保函的,提供其彩色扫描件。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在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的确认:

1)江苏盛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将于投标截止时间查验到账的投标保证金。

2)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凭江苏盛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出据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帐的投标保证金证明作为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依据。

3)采用其他形式、其他帐号、其他方式或以其他非投标人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在招标文件中约定;

履约保证金:50万元;

6、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转账或者中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中任何一种形式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7、履约保证金的扣除:

1)承包人因质量达不到承诺标准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等原因被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

2)承包人因未能按合同工期供货或供货期间两次及以上达不到计划进度目标而被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3)承包人因未能履行或全部履行合同规定的工作而被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扣除或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可直接在应付款项中扣除上述项目。

8、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将扣除承包人违约金后)无偿无息退还给乙方基本账户。

5、资格审查

本项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定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公告发布时间

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11日18:00。

8、 发售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获取、传真获取等其它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00元,(售后不退,除项目终止招标外,投标人在报名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收款帐户为支付宝账号:17300687676(转账时请务必注明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

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内,将①单位介绍信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需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地址);②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③招标文件制作费;(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51490187@qq.com)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sheyang.gov.cn/、射阳国投集团官网http://www.sygtjt.com/  同时发布。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10.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本项目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采取终止、中止等措施,亦有权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出调整或变更,投标人购买投标文件即为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上述权利。

12、联系方式

人:江苏彤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址:射阳县县城解放路北侧、残联东侧

人:李增晨

联系电话:0515-828800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盛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射阳县兴阳路新东方嘉园西门

联系人:陶元元

联系电话:17300687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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