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10.1万吨粮食仓储物流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标段编号:E320924000200018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建10.1万吨粮食仓储物流项目 已由 盐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盐政服投资备〔2026〕3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江苏银宝麦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 □代建 □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新建10.1万吨粮食仓储物流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新建10.1万吨粮食仓储物流项目施工招标
2.2 建设地点: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益海粮油东侧、S329省道南侧
2.3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浅圆仓、立筒仓、平房仓、散粮发放塔。同步实施配套安装工程、工艺设备工程、室外工程及辅助设施建设,包含通风、熏蒸、低温储粮等工艺系统,给排水、电气、消防等公用工程,以及厂区道路、绿地等室外工程。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 本项目总仓容 10.1 万吨,建设 2 万吨浅圆仓、2.4 万吨立筒仓、5.7 万吨平房仓,总建筑面积 14038.27㎡。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12224.97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土建、安装、设备采购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
2.9 工期: 32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3.6.投标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从 2026 年 3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 ☑企业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 2023 年 6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中达8000万元及以上的仓储库房类项目且该项目中有采用滑模施工工艺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承担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部分业绩的指标符合前文要求的也予以认可,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3.5.3。
☑3.4.2自 2024 年 6 月 1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2025 年 6 月 1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下述情形,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5 本工程□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按照评标结果优劣顺序推荐 7 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当不少于 3 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优先。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一)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二)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 方法一 的评标入围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三)是否在初步评审结束后进入评标入围环节: □是。☑否。 (四)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五)评标入围结果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初步评审 | ||||||||||||||
2.2.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 …… | |||||||||||||
2.2.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5.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不良记录: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 80 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预算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预算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 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评标入围的通过资格审查的评标价中 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房屋建筑工程
上述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的招标预算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不可竞争部分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不可竞争部分为 9193447.37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评标基准价如果大于最高投标限价,应将最高投标限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注:投标报价应扣除不可竞争部分后参与计算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01 分。 | |||||||||||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 不超过 5 页 | 1 分 |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不超过 4 页 | 1 分 |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 10 页 | 2 分 | ||||||||||||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 25 页 | 4 分 |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不超过 12 页 | 3 分 |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不超过 28 页 | 4 分 |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运输工具、智能建造、绿色建造、绿色建材等应用 | 不超过 12 页 | 2 分 | ||||||||||||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 不超过 4 页 | 1 分 | ||||||||||||
2.3.4(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项目负责人 2023 年 6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中达8000万元及以上的仓储库房类项目且该项目中有采用滑模施工工艺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承担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部分业绩的指标符合前文要求的也予以认可,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3.5.3。 资格审查业绩不再参与评分。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 2 分 | ||||||||||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80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 0.9 分,每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80 分 | ||||||||||
2.3.4(6) | 不良记录 | 不良行为记录扣分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 |||||||||||
3.4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7 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 7 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 7 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详细评审得分并列第 7 名, 比较至小数点后第三位值大小,得分高的排名靠前,若第三位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 方式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 ||||||||||||
4.2 | 定标标准 | 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的,招标人在评标的评审因素基础上,根据项目类型特点和实际需要结合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团队管理水平等直接关系到中标后能否良好履约的因素确定如下非打分制的定标标准,同等条件下优选安全生产状况良好、信用良好的企业。 (1)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情况。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取得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项目机构成员专业配置齐全程度及合理性进行评判。 (2)企业类似工程业绩。指标满足要求的。 (3)企业类似工程奖项。企业承担的类似工程获得的奖项,国优优于省优,省优优于省辖市优。国优指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协会评审的“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评审的“中国钢结构金奖”。 (4)项目负责人答辩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 | ||||||||||||
4.3 | 定标方法 |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8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6 年 6 月 18 日 9 时 0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6 月 18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8.2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3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http://47.96.237.140:8088/#)。移动CA驱动、硬件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8.4“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
8.5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
8.6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3668675
(2)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广联达0515-69083535或0515-69083538
(3)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18932255322 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盐城专线:0515-69083400
(4)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8 苏招通APP盐城专线:18932255322 苏e通APP:400-025-1010 新点标证通APP:400-998-0000
9.1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cggzy.jszwfw.gov.cn)以及 江苏银宝控股集团官网(http://www.jsybyy.com.cn/) 同步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一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银宝麦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射阳港经济开发区益海粮油东侧、329省道南侧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盐城市华邦东厦1602室
联系人:刘先生 李先生 联系人:彭工
电话:15195432298 19851588579 电话:13016546876
传真: / 项目负责人:陈荣
邮编:224300 传真:/
电子邮箱: / 邮编:224000
电子邮箱:2210719378@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5-68035525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或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一体化接收处理平台(http://221.231.4.242:7020/)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