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恒臻生物质燃料收储中心(一期)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01 23:07 来源: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等规定,保障江苏恒臻生物质燃料收储中心长周期运行、做好公司财产保护工作。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经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江苏恒臻生物质燃料收储中心(一期)安保服务项目承包人。

1、项目概况

1.1招 标 人: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1.2招标项目名称:江苏恒臻生物质燃料收储中心(一期)安保服务项目。

1.3招标项目地点:江苏恒臻生物质燃料收储中心(盐城市射阳县临海镇凤阳化工南侧、振临线西侧)。

1.4招标项目工作范围、工作内容、相关要求:

全天候24小时公共秩序安全管理和服务

(1)管理区域人员、物资的安全及进出管理;

(2)停车场车辆进出及停放引导服务;

(3)公共秩序的管理;

(4)场内外安全巡逻检查;

(5)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6)消防管理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

1.5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1.6合同期限:2年(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

1.7最高投标限价:83.04万元(3.46万元/月)

1.8质量标准:合格(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中,具有相应经营内容表述)。

2.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3业绩要求:无。

2.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5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函”中保证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

2.6无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规定投标受限情形。

3、费用支付办法

3.1中标人每完成一个月服务工作,经招标人考核合格,付该月应付服务费用的80%。

3.2中标人完成当年度服务工作,经招标人考核合格,付至当年度服务费用的90%(包括以前每月已支付的费用)。

3.3中标人完成合同期内服务工作,经招标人考核合格,结清剩余服务费用。

说明:中标人服务过程中,招标人将对照考核办法对中标人的服务工作进行检测、考核,因考核不达标而被扣除的费用不补发。中标人办理上述费用支付手续时,向招标人出具税务发票。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1.6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资格审查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6、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百分制方式分别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业绩、企业优良品性三项内容进行综合评分,按总得分排列次序。确定总得分最高,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各项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1投标报价评分细则(满分96分)

(1)确定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96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减0.1分,每上浮1%扣减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任何情形(计算错误除外),不得更改;

2)最高投标限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3)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6.2业绩评分细则(2分)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有一项“单项建筑面积达 1 万㎡(或项目占地面积达 20 亩)的非住宅类”物业服务项目(其中应包含有安保内容),计1分。该项累计不超过2分。

说明:

①上述“业绩”凭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确认。若合同中缺少相关数据和内容表述的【如:项目名称、建筑面积(或项目占地面积)、安保内容等】,凭业绩发包方出具的书面说明确认。

②投标人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并被证实弄虚作假,将被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其投标保证金被全部扣除,并网上公示其弄虚作假行为。

6.3企业优良品性评分细则(2分)

1)投标人三年内(2023年6月1日以来,以发文时间为准):每获得一项省级主管部门表彰的,计1分;每获得一项市级(地级市)主管部门表彰的,计0.5分;该项累计计分不超过1分。同一物业项目按高分计一次分,同一物业项目不重复计分。

2)投标人三年内(2023年6月1日以来,以发文时间为准):每获得一项省级物业行业协会表彰的计1分;每获得一项市级(地级市)物业行业协会表彰的计0.5分;该项累计计分不超过1分。同一物业项目按高分计一次分,同一物业项目不重复计分。

6.4若出现投标人总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序靠前;如投标报价得分也相同时,由招标人在开标现场随机确定其排序。

6.5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7、投标报名与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7.1时间: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8日18:00(节假日除外)

7.2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一)投标报名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原件的扫描件(格式自拟,注明单位名称、拟申请投标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号码、电子信箱等);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3、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二)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方法

1、投标申请人将上述投标报名材料,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信箱(3849481853@qq.com)。

2、电子邮件发送完成后,投标申请人应电话联系代理机构、核实电子邮件是否发送成功(联系电话:190 0515 9663)。

3、若因投标申请人电子邮件未能发送成功,且未能及时核实电子邮件是否发送成功,或投标申请书中注明的联系电话号码错误(或无法识别)所导致的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招标人将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果有)及相关材料发送至投标申请人报名信箱。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射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射阳城建集团门户网 同时发布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在招标文件中确定。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本项目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对本项目采取终止、中止等措施,亦有权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出调整或变更,投标人购买投标文件即为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上述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恒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经济开发区海都北路东侧

联系人:黄学军

联系电话:191 0618 905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青年中路59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90 0515 9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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