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县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82号)和省民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5年修订)〉的通知》(苏社管〔2025〕5号)等相关政策规定,决定开展2026年度全县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在县民政局注册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
1. 取得登记证书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2. 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
3. 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距有效期满不足1年的;
4. 在评估等级有效期的前4年内申请重新评估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不予评估:
1. 未按照规定参加2024年度检查或者履行2024年度工作报告义务的;
2. 2026年度或者2025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
3. 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评估资格。
二、评估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6年6月1日至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方面。
参评社会组织结合自身类型和业务情况选择评估指标进行申报。已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慈善类社会团体按照《江苏省基金会评估指标(2025年修订)》(附件4)进行申报。
四、评估等级和分值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分为1A—5A共五个等级,总得分为100分。其中75.1分—80分为1A级;80.1分—85分为2A级;85.1分—90分为3A级;90.1分—95分为4A级;95.1分—100分为5A级。
五、材料提交
(一)评估1A、2A等级的社会组织需提交下列材料:
1. 《全县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书》1份;
2. 根据本组织所对应的评估标准进行自评,并提交自评表1份。
(二)评估3A-5A等级的社会组织需提交下列材料:
1. 《全县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书》1份;
2. 根据本组织所对应的评估标准进行自评,并提交自评表1份;
3. 评估申报所需佐证材料1份(佐证材料须与自评得分分值一一印证);
4. 社会组织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含正、反面)。
六、有关要求
(一)各全县性社会组织应充分认识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参评,认真准备,不断推动自我完善、规范运行、高质量发展。
(二)全县性社会组织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前4年可申请1次重新评估。申请重新评估的社会组织,上一次评估发现问题应整改完成。
(三)为加强对评估等级的动态管理,县民政局将根据工作需要抽选一定比例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的4A及以上的全县性社会组织开展跟踪评估。对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出现《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将组织对其进行核查评估。
(四)参评社会组织在评估申请办理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咨询工作人员。咨询电话:82352972。
附件:
附件1:全县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书(2025年修订).docx
附件3:江苏省社会服务机构评估指标(2025年修订).docx
射阳县民政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