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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华集团法律诉讼服务评标结果公示(场外交易)
根据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江苏裕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裕华集团法律诉讼服务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总分 |
1 | 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 | 80.20 |
2 | 江苏三强律师事务所 | 79.00 |
3 | 江苏德佳律师事务所 | 72.80 |
4 | 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 | 69.20 |
5 | 江苏好道律师事务所 | 58.20 |
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诉讼服务的结算价:按照苏价费[2017]113号文件对应服务类型收费标准下限*20%计取,单个案件代理费上限不超过5.00万元,单个案件代理费用不足3000元按3000元结算。如有二审按一审代理费用的50%结算。
质量要求: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评标结果公示2026年07月01日起,至2026年07月06日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江苏裕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