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临海、长荡供水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射阳县临海、长荡供水改造项目 已由 射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以 射政服投资审【2026】138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射阳县水利局 ,招标人为 射阳县农业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射阳县临海、长荡供水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射阳县临海镇、千秋镇、兴桥镇、长荡镇、盘湾镇境内。
2.1.2建设内容、规模:新建临海增压站1座,规模1.75万m3/d,千秋增压站改造,增加水泵及配套自控设施,同步实施千秋增压站前并行供水主管15.05km;新建兴桥增压站1座,规模3.2万m3/d,盘湾增压站改造,增加水泵及配套自控设施,同步实施兴桥增压站前并行供水主管9.7km;长荡镇调节池改造1项,麦芽厂供水管敷设DN300-1.5km 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招标项目清单”、“勘察设计任务书”。
2.1.3最高投标总价限价:7981.92万元。
其中:
(1)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308.32万元。
(2)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7673.60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26年8月13日;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6年9月2日;
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7年1月10日
2.1.5质量要求:合格。
(1)勘察、设计质量标准:合格。
(2)采购质量标准:合格。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4)其他相关服务:合格。
2.2招标范围与招标项目内容
2.2.1招标范围:新建临海增压站1座,规模1.75万m3/d,千秋增压站改造,增加水泵及配套自控设施,同步实施千秋增压站前并行供水主管15.05km;新建兴桥增压站1座,规模3.2万m3/d,盘湾增压站改造,增加水泵及配套自控设施,同步实施兴桥增压站前并行供水主管9.7km;长荡镇调节池改造1项,麦芽厂供水管敷设DN300-1.5km 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招标项目清单”、“勘察设计任务书”。
2.2.2招标项目内容
(1)勘察、设计:勘察、综合物探、地形测绘、方案设计与报批、初步设计(编制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预算)等。
(2)采购: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
(3)施工:招标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4)相关服务:向招标人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技术资料与技术咨询等服务。
说明:招标项目范围、内容、标准应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招标项目清单”、“勘察设计任务书”、现行有关勘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理解。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下列设计资质证书条件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等级证书。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等级证书。
④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包含有市政“给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等级证书。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范围内),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说明:若不同时具备设计资质条件、施工资质条件,应由具有设计资质条件或具有施工资质条件的为牵头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c.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8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时间),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中包含有“工程造价、或工程施工费、或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等不小于6000万元,管道总长度不小于15km的给水”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中包含有“工程造价、或工程施工费、或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等不小于6000万元,管道总长度不小于15km的给水”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中包含有“工程造价、或工程施工费、或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等不小于6000万元,管道总长度不小于15km的给水”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8月1日以来(竣工验收时间),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中包含有“工程造价、或工程施工费、或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等不小于6000万元,管道总长度不小于15km的给水”工程总承包业绩。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中包含有“工程造价、或工程施工费、或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等不小于6000万元,管道总长度不小于15km的给水”工程设计业绩。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单项合同中包含有“工程造价、或工程施工费、或投资额、或投资估算额等不小于6000万元,管道总长度不小于15km的给水”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5。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3.5投标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部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联合体投标的,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总承包项目经理从2026年5月(如开标时间为2026年1月20日,应提供2025年10月以来的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6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自2024年8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2025年8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2021年8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县级(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1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期间的。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不限区域),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资格条件。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9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30%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10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1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两阶段评标)、评定分离法”,详见附件和招标文件第三章。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7月3日 - 2026年8月4日8:59;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8月4日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http://47.96.237.140:8088/#)。移动CA驱动、硬件CA驱动下载地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8.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 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
8.3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
8.4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3668675
(2)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 广联达0515-69083535或0515-69083538
(3)使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18932255322 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盐城专线:0515-69083400
(4)在移动CA办理、登录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8 苏招通APP盐城专线:18932255322 苏e通APP:400-025-1010 新点标证通APP:400-998-0000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cggzy.jszwfw.gov.cn)、射阳县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射阳县农业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射阳县幸福大道26号
联系人:王昱茗
联系电话:0515-82602199
传真: /
邮编:224300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射阳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射阳县城五洲国际B座901室
联系人:张琪
电话:0515-82341002 0515-82881234
项目负责人:张琪
传真: /
邮编:224300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5-68035525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或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一体化接收处理平台(http://221.231.4.242:7020/)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附件:评标办法
条款号 | 评 审 因 素 | 评 审 标 准 | |||
1 | 评标 办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排名不分先后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 | ……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编 列 内 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8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中的一个数值后为评标基准价,该数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 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后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第二阶段评审入围投标单位确定后,后续评审过程中因否决投标、投诉、质疑等造成入围数量不足的,不再替补。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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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 分 标 准 | ||
2.2.4(1) | 1.2方案设计文件(35分) | 1.设计说明(7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对现状存在问题剖析深刻,对县域供水现状情况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各项指标满足勘察设计任务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 | ||
2.技术方案(15分) | 1.总体布置方案、各增压泵房新建、改造、扩容的方案,各供水管线的节点方案。 2.专业(附属)工程设计方案,专业齐全,设备清单完整。 3.全面分析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设计依据合理,参考各规范技术标准、采用的设计指标最优。 4.环境保护、水源保护、水土保持、消防节能、应急供水措施、运营组织方案等。 5.现状地形图和管线物探图完整,提供现场踏勘记录及航拍照片等。 | ||||
3.设计深度(5分) | 1.是否符合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提供泵房新建、改造、扩容含总图,各单体图,单体包括平面、剖面、各节点详图等。管线包括平面、剖面图、节点详图等。 3.各专业齐全。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5分之间酌情打分。 | ||||
4.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3分) | 1.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 2.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 3.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 | ||||
5.经济分析(5分) |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 ||||
2.2.4(2) | 工程总承包报价(58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8分) |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中的一个数值后为评标基准价,该数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本评标办法中评标价均剔除不可竞争部分,“剔除不可竞争部分”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条明确的不可竞争部分费用,评标时直接引用,不因任何情形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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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 1.总体概述(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00页,每个评审要点不超过20页。每超过1页,扣0.01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
2.2.4(4) | 其他评分因素 | 不良记录 |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 ||
评标的其他要求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分/评审标准 | |||
4.1.3 | 设计文件合格分 | 合格分:21分。 | |||
4.1.3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 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7名(数量不足的,按实际计取。若少于3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剩余有效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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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 □不带入 | |||
定标程序 | |||||
条款号 | 条 款 内 容 | 评 审 标 准 | |||
5.1.1 | 定标委员会人数 | 7人。 | |||
5.2.1 | 定标标准 | 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的,招标人在评标的评审因素基础上,根据项目类型特点和实际需要结合企业实力、企业信誉 、 团队管理水平等直接关系到中标后能否良好履约的因素确定非打分制的定标标准,定标标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招标人要加强对中标候选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安全生产记录情况核查,对于没有特殊技术要求的评定分离项目,同等条件下优选安全生产状况良好、信用良好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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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 定标方法 | √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