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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深层次推动科技创新 更宽领域加快数字化建设不断蓄积射阳融入新格局逐梦新征程的澎湃力量

  • 访谈嘉宾:周克胜
  • 访谈时间:2021年05月10日 10:00
  • 访谈地点: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室
  • 访谈摘要: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科技局全面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扎实开展服务企业活动,以科技创新催生高质量发展新动能。近日,县科技局局长周克胜就群众关心的话题接受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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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科技创新突破年”活动的重点任务包括哪些?

    答:此次活动的重点任务就是聚焦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五大行动,激发科技创新主引擎作用,促进新能源、电子信息、高端纺织、健康四个主导产业实现跨越发展。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行动:

    一是高企培育行动。要求全年组织申报高企150家以上、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0家,新增通过国家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20家以上,引进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以上。实现10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升级为高企。招引市外高企20家。培育“瞪羚”企业3家、“独角兽”企业1家。

    二是高企上市行动。建立10家高企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库,将优质高企纳入“金种子”培育计划,制定“一企一策”推进方案,实行动态管理,重点推动盐城海普润主板上市,新增上市辅导企业1家,完成上市股改企业2家。每季度举办“线上+线下”上市培训、银企对接、项目路演等系列活动,常态化开展“金融专家企业行”,组织专家团队对重点高企进行面对面、一对一辅导,为企业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建立高企上市服务“绿色通道”,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实行限时办结,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开展现场访谈。对列入“省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企业、市瞪羚和潜在独角兽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各类项目。

    三是“高升规”行动。从现有规下高企中优选20家左右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经济效益好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建立“高升规”企业培育库,实现10家以上“高升规”企业,争创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高企6家。鼓励高企装备投入。鼓励“高升规”企业持续专注细分领域,开展技术研发、工艺升级,加大设备投入,提升技术装备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力争全年设备投入超300万元高企数量达10家。促进高企协作配套。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组织企业参与各类型展览展示、投资洽谈等活动100人次;推动规下高企与大型龙头企业加强协作配套,建立上下游业务协作联盟,积极融入大企业生产链、创新链和供应链,全年新增“专精特新”产品、科技小巨人、首台(套)产品等10个以上。引导高企机制创新。支持并引导专业管理咨询服务机构、管理咨询专家与“高升规”企业对接,对口开展管理咨询诊断服务20场次;组织有关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对“高升规”企业开展专业培训,全年完成高管人员、技术骨干和高级技工培训200人(场)次以上;引导10家入库高企规范运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四是高企数字化转型行动。要求实施1项“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项目,推动三大运营商积极向上争取5G投资计划,年内新增250座以上5G基站建设,实现5G网络镇(区)全覆盖。加大5G推广应用力度,积极探索5G在工业互联网、车联网、智慧医疗、智慧旅游等领域的应用。建立高企数字化转型培育库,入库培育高企10家,新增省星级上云高企10家以上。实施3项数字化改造项目,推进制造业数字化升级。实施2项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应用场景建设项目,示范带动全县高企数字化转型,创建省5G典型应用场景和优秀案例1个以上。

    五是高企知识产权护航行动。要求引导10家高企开展核心技术、关键产品的专利布局,建立个性化专利数据库,高企发明专利申请覆盖率达80%以上;高企新增发明专利100件以上。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省知识产权“贯标”绩效评价企业力争分别达到3家和10家。力争实现6项高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实现高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达4500万元。开展为期4个月的“知识产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和知识产权“百日维权援助活动”。

    问:县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意见》,有哪些新变化和新亮点?

    答:《意见》紧扣创新引领和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从聚力培育创新型企业等六个方面明确了科技引导企业创新发展的关键举措,提出20条奖励政策,是我县在未来3年内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一、聚力培育创新型企业

    1.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30万元,重新认定奖励20万元;企业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奖补6万元;企业列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并首次达标申报的给予6万元“科技创新服务券”补助。对县外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整体搬迁落户我县的享受首次认定奖励政策。对高企复审未通过的每家给予1万元“科技创新服务券”补助。

    2.鼓励创新型企业做大做强。对获批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分别奖励50万元;对首次入选市潜在独角兽企业和市独角兽企业的,按其上年研发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首次入选市瞪羚企业的,按其上年研发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促进各类科技型企业成长。对通过国家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省、县1:1配套发放“科技创新券”;企业首次认定为省、市农业科技型企业的,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镇区当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达5家的,奖励10万元;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达10家的,奖励20万元。

    二、着力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4.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上年度实际研发投入达50万元的工业企业,根据企业前一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额比重,按3%以下、3%≤占比<4%、4%≤占比<5%、5%及以上四个档次,分别按企业研发费用的2%、3%、4%、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额比重低于3%的,不享受该项奖励。

    5.鼓励企业建设研发机构。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发中心(含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奖励100万元、30万元、2万元,国家级、省级不同类每新增上述一个研发中心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国家级研发机构(含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三年建设期满后每通过绩效评价考核获优秀、良好的再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含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三年建设期满后每通过绩效评价考核获优秀、良好的再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市级企业研发机构(含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期满绩效考核优秀且企业当年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的,奖励5万元。企业设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研究生)工作站并获省级认定的,分别奖励100万元、15万元。

    6.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设立产学研合作活动专项经费,每年分别组织产学研专项活动不少于4场,集中走访高校院所20所以上,签约产学研合作项目100项以上。企业与院所签订的针对具体技术或产品开发的产学研合作协议,经技联在线校企联盟系统备案, 开展实质性创新合作并取得创新成果,对当年企业实际支付合作方经费超过10万元的(不含设备购置费),按实际支付经费的1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补贴不超过50万元。企业引进知名高校院所科技人才担任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经理、技术副总等职务获市级以上“科技副总”立项的奖励企业5万元。

    7.鼓励企业开展国际合作。企业在国外以收并购或直接投资方式设立海外研发机构或海外联合实验室、与境外国家或地区(含港澳台地区)开展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获省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计划立项的,奖励10万元;企业引进高层次外国人才,获得省级立项的,奖励10万元。

    三、加强科技项目引导和成果激励

    8.加强重点研发和成果转化项目培育。设立300万元县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采取“揭榜挂帅”制,支持龙头企业依托国内外高校院所,围绕射阳主导产业实施技术攻关专项计划,对企业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给予培育奖励。

    9.鼓励新品研发和项目申报。设立200万元县科技计划经费,用于对企事业单位的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重大科研项目费用和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未入选的成本费用予以适量补助。

    10.鼓励申报科学技术奖。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参与单位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11.支持科技创业大赛。对获得国家科技创业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对获得省科技创业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2万元。对获得市科技创业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对获得县科技创业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1万元、0.8万元、0.5万元。

    四、加强创新载体平台建设

    12.支持创新载体建设。新认定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的,分别奖励100万元、30万元。被国家新认定为特色产业集群(含双创基地、特色产业基地、创新园区、创新型乡镇等)、孵化器(含加速器、众创空间、创业示范载体、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等)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同级不同类每新增上述一个品牌奖励20万元;被省新认定为孵化器(含加速器、众创空间、创业示范载体、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等)一次性奖励50万元,同级不同类每新增上述一个品牌奖励10万元;被新认定为市级孵化器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鼓励镇区对孵化器运营费用予以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星创天地奖励10万元;省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分店、便利店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13.扶持组建创新联盟。企业牵头组建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行业、产业创新联盟(协会),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14.激励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世界500强企业、顶尖人才团队与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来我县合作共建独立法人协同创新中心、产业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按照实际投入(非财政经费支持部分)的50%给予一次性开办费用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实际运营并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新型研发机构(或列入管理体系)的,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具有重大影响力和战略意义的新型研发机构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鼓励镇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引进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等公共服务平台,并对初建的公共服务平台运营费用予以奖励。

    五、积极发展科技服务业

    15.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和孵化器专业运营机构建设。对各类高校、科研院所在我县设立的技术转移中心等成果转化机构,经科技部门登记备案认定的,且当年服务我县企业10家以上,资助运行经费10万元。对专业运营机构来我县管理运营孵化器,签订委托运营合同并实际运营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市级以上孵化器在孵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按每家10万元的标准奖励孵化器。

    16.支持技术合同认定。企事业单位签订技术合同,经省技术交易市场和盐城分中心备案并进行合同登记的,对技术输出方按合同实际成交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技术转移机构按合同实际成交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技术经纪(经理)人按合同实际成交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

    17.发展科技金融服务。对科技型企业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全县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池在现有基础上,每年增加50万元。进一步优化“苏科贷”服务,简化审批程序。建立县“科技企业白名单”,优先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和入库培育企业,对“白名单”企业试点无还本续贷业务。鼓励镇区设立科创投资基金,作为科技企业孵化器种子资金,专门用于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种子期、初创期的成长。

    六、支持知识产权培育

    18.激发知识产权创造活力,培育高质量专利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或引进发明专利的,每件补助1.5万元;对维持10年(含)以上的发明专利年费,给予不超过80%的补助。企业通过PCT途径或巴黎公约途径申请国(境)外专利进入国家或地区的,每件奖补2.5万元;获得国(境)外授权的,每件奖补3万元。企业获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获得省专利金奖、优秀奖和发明人奖的分别奖励15万元、5万元、5万元。企业获得国家、省专利密集型企业认定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企业通过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绩效评价优秀、合格认定的企业,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认证的企业奖励4万元;企业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认定的,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19.加快实施品牌战略。被新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申请地理标志商标(产品)获核准注册的,每件奖补10万元。新获得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每件奖补3万元。企业申请注册商标获核准的,每件奖补500元。

    20.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与运营。对在我县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局代理执业许可)当年代理我县发明专利申请100件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代理我县发明专利申请50件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鼓励镇区根据自身产业特色出台优惠政策,组建集专利收储、展示交易、价值评估、质押融资等于一体的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

    问:下一步,县科技局将如何开展好“科技创新突破年”活动?

    答: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坚持产业为基、项目为要、科创为核,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优势,全面贯彻落实“科技创新突破年”工作部署,全面掀起科技创新发展热潮,为射阳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科技动力。一是全力实施高企培育和数字化转型两大行动。明确责任科室,强化企业服务,建立高企培育管理机制,力争全年引进新增国家高企4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引进市外高企10家。实施3项数字化改造项目和2项数字化应用场景项目,推动高企设备上云,实现产品创新、生产经营、运维管理等全方位数字转型,新增省星级上云高企8家以上。二是全力推进科创平台建设。以打造射阳科创中心为重点,进一步做强产业服务平台、做优自主研发平台、做特创新创业平台。力争到年底新建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市级10家。新建省级众创空间3家、省级孵化器2家。加快推进南大高新研究院开展市场化服务,增设具备CMA资质的药品和膜材料检测中心,提升自我造血功能。双新创新中心谋划筹建风机测试中心,加快建成运行风电产业研究院和丹麦保利泰克防雷测试中心。三是全力做好协调服务。抽调人员,充实“科技创新突破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上下衔接,保持信息畅通,为发挥“科技创新突破年”活动领导小组和“五大行动专班”作用提供良好服务,每月组织一次督查、一次工作例会,专题研究破解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同时用好“苏科贷”“苏微贷”,力争全年发放科技贷款3亿元以上,确保全县“科技创新突破年”活动取得实效,完成市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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