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74372/2010-07064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海河镇 发文日期 2010-1-6 0:00:00
文号 海政发〔2009〕100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做好全员人口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及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部署和省人口计生委《江苏省人口信息管理工作方案》、《江苏省流动人口统计信息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全镇全员人口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及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信息采集管理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省、市、县人口计生委的要求,制定海河镇全员人口信息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管理工作制度与规范,建成镇全员人口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系统,采取自主采集、部门交换、信息整合等各种方式,实现人口信息的及时更新,形成适合本镇实际的全员人口个案数据采集及变更工作机制,推动计生与公安、民政、卫生等部门的人口信息交流与共享。2010年建成标准统一、管理规范、覆盖全部人口的个案信息库,建立人口信息质量保障机制,主要数据准确率在99%以上,进一步提高人口信息化应用程度、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能力,提升人口计生科学决策、社会管理和公共管理水平。
   二、信息采集项目内容
  (一)全员人口
  1、全员人口信息采集的对象
  全员人口信息采集的对象为常住本地及户籍在本地的所有人口,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
  2、信息采集的主要项目
  主要项目包括:现居住地址及代码、户籍地址及代码、门牌号、固定电话、姓名、与户主关系、性别、身份证、出生日期、户口性质、民族、文化程度、婚姻状况、配偶姓名、配偶身份证、父亲姓名、父亲身份证、母亲姓名、母亲身份证。
  (二)全员流动人口
  1、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的对象
  离开户籍地县域30日以上(流出人口),流入现居住地30日以上(流入人口),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流动人口和随其一起流动的未成年人口。其中:本镇间人户分离人口及婚嫁人员除外;因出差、就医、旅游、探亲、访友、服军役、上中等以上学校等人口除外。
  2、信息采集的主要项目
  各村(居)采集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的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家庭户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姓名、性别、现居住地地址、户籍所在地地址、固定电话、公民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文化程度、户口性质、流动原因、流出(返回)日期/流入(离开)日期、婚姻状况等12个。
  (2)家庭户信息项目:是否家庭户流动、(已婚人口)配偶是否随同流动2个。
  对个案信息采集项目分类汇总后,将获得全员流动人口的数量、结构、分布、婚育情况等,以及年度(季度)全员流动人口统计表和全员流动人口单项统计报表(上述报表可由系统自动生成)。
  三、信息采集管理的工作流程 
  全员人口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管理工作流程一般为:信息采集、审核修正、信息录入与上报、信息变更、信息汇总与分析、信息审核与监控等。
   1、信息采集 
  以村(居)委会为单位按照统计口径和指标的要求,参考村级基础管理帐册、公安户籍档案资料、五普村级人口信息采集表等资料,以村集中填写人口信息登记表,采集全员人口和全员流动人口相关信息,然后再组织人员上门核对补缺。
  2、审核修正
  信息采集完成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人员对所采集的信息逐户、逐人、逐项进行审核修正,审核人必须签字确认,然后由村集中复核。
  3、信息录入与上报
  信息采集结束经审核无误后,由镇计生中心组织人员录入,09年11月底前全部审核录入结束,12月5日前将录入信息上报省人口计生委、并通过信息网络按季度上报国家人口计生委。
  4、信息汇总与分析
  接收到录入信息后,镇级对录入的有关数据进行汇总与查询,生成相关报表及各类分析表。
   5、信息监控
  采取层级负责的方式,对全员人口信息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工作进行质量监控。镇对村、村对组信息采集、录入、上报等环节进行监控,提高信息采集录入的准确率、上报及时率、信息完整率,确保数据质量。
  四、时间安排 
  2009年11月16日,召开信息采集工作部署会、业务培训会。
  2009年11月17-24日,全镇各村(居)、组信息采集。(其中:17日-20日为村(居)集中登记时间,21日-23日为登门核实时间,24日为村(居)集中审核时间)
  2009年11月25-27日,镇集中审核时间。
  2009年11月28-12月5日,信息录入审核结束。
  2009年12月5日前,信息修改与上报。
   五、人员组织
  全员人口信息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工程,必须抽调字写得比较工整、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信息采集工作人员。
  1、信息采集员。信息采集以生产组为单位,采集员原则由村组干部担任,如村组干部文化偏低的可另抽调一名信息采集员,和组长一起具体负责本组的信息采集工作。
   2、信息录入员。以镇为单位组织人员负责全镇信息录入,负责全镇信息录入工作。
  六、工作职责
   (一)派出所、医院、民政等单位、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向各村(居)、镇计生中心提供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所需的各种资料。
  (二)镇计生中心统计员主要职责
  1、指导督查村、组开展全员人口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工作。
  2、负责对村级信息采集业务的培训工作。
  3、负责对本镇采集的信息进行审核汇总、录入和上报工作。
  4、对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质量负责。
  5、负责人口信息采集业务口径解释。
   (三)村(居)会计主要职责
  1、负责对全村(居)信息采集工作的督查指导。
  2、负责对各村居小组采集的信息进行审核和汇总。
  (四)村(居)专干主要职责
  1、负责本村(居)信息采集的具体业务工作。
  2、负责本村(居)人口信息业务口径解释。
  (五)组级信息采集员工作职责
  1、负责所在组的全员人口及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项目齐全、准确、全面。
  2、负责本组采集信息的审核和汇总上报工作。
  3、负责做好对采集信息的保密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全员人口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和录入是全员人口和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一项关系全局的基础性工作,各村(居)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亲自抓,按照全员人口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按时完成任务。镇成立全员人口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陶晓林同志任组长,副镇长戴志成、党委组织委员郑培贵任副组长,人口计生中心书记孙永军、派出所指导员顾冬青、卫生院院长杨晓玲等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全镇全员人口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各村(居)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村会计辅导员具体负责全员人口及全员流动人口的登记,计生专干负责业务解释,负责本辖区内信息的采集和录入工作。
   (二)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
  村(居)在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中要加强与公安、劳保、卫生等部门的协作,要充分利用公安等部门的现有信息资料进行采集、核对、修正、录入。
  (三)保证经费投入,提供工作保障
  村(居)对开展全员人口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的人员工资报酬、表格印制、组织培训等,可根据各自工作量的大小不同,经镇计生中心审核合格后,凭镇计生中心出具的通知,给予奖励信息采集员适当的补助,保障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顺利进行。
   (四)强化统计质量,实现信息化管理
  做好全员人口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录入和统计分析;建立全员人口和全员流动人口原始台帐,做到数据来源准确、有据可依;要对全员人口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和原始采集资料进行分组统计装订、妥善存储和保管,对涉及公民隐私的信息要严格保密。及时将采集到的数据录入信息系统,每月及时变更相关信息,为实现信息化管理和信息共享奠定基础。
   (五)开发调查数据,做好统计服务
  要加大全员人口和全员流动人口统计数据的应用开发力度,紧紧围绕服务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开展分析研究,及时、快捷地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六)建立工作激励机制,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为了促进全员人口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和采集录入工作的顺利开展,镇人口计生中心将把村(居)全员人口和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评,计算年终实绩。
               二○○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人口信息 采集管理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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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县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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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海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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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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