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征兵会议精神,圆满完成今年征兵任务,根据《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对我镇2009年度征兵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镇今冬征兵工作目标是: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胡主席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县征兵命令和《江苏省征兵工作条例》为依据,围绕提高新兵质量这个核心,紧紧抓住基层推荐、政治审查、体格检查、文化审查和审批定兵五个重要环节,加强组织领导,严密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大学生征集比例达到20%以上,高中毕业以上文化青年征集比例达到80%以上,杜绝政治和身体责任退兵,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年征兵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
今年县政府下达我镇29名征兵任务,现根据各村(居)人口数分解如下(见附表)。
三、政策规定
1、时间要求:我镇在10月24日开始初检, 11月2日到县复检,12月10日起运新兵,12月底将新兵送到部队。
2、年龄条件:男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20周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1周岁,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周岁,本科毕业可放宽到23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2009年年满17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青年入伍。
3、文化条件:今年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优先征集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优先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等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09年入学的学生(原就读学校应按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4、政治条件:按照《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5、身体条件:从去年开始,国家对征兵体检项目及标准进行了修订调整,微调了部分特殊兵种的身高、体重;放宽了高中以上学历青年的视力标准,其中大学生右、左眼裸视力分别调整为不低于4.6和4.5;在征兵体检常规检查项目中新增了腹部超声波(B超)和心电图检查;将艾滋病和吸食毒品检测、心理检测正式纳入征兵体检常规检查项目。具体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去年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和国家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参动[2008]109号)执行。
四、工作安排
我镇今冬征兵工作具体安排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10月10日至10月20日)
1、传达县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文件;
2、成立镇征兵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3、召开镇征兵工作会议;
4、各村(居)、单位成立征兵工作组织机构;
5、准备各种征兵资料;
6、搞好宣传、发动、报名及应征公民调查登记工作,确定送镇目测初检人员;
7、总结、上报准备阶段的工作情况。
第二阶段:目测初审(10月20日至10月31日)
1、组织政审、体检班子,搞好业务培训;
2、组织目测和病史调查;
3、镇组织目测合格人员初检;
4、从初检初审合格的预征对象中,按1:3的比例确定送县体检人员;
5、到县办理体检相关手续。
第三阶段:体检政审(11月1日至11月30日)
1、组织初检合格人员到县参加体检;
2、审定体检合格人员“三表、二证、一书、一照、一簿”,搞好初审定兵准备工作。
第四阶段:定兵起运(12月1日至12月31日)
1、配合接兵部队搞好走访工作;
2、对“双合格”青年进行家访;
3、镇征兵领导小组初审定兵;
4、参加县定兵工作会议,审定新兵;
5、组织欢送新兵起运。
第五阶段:总结阶段(2010年1月至2010年3月底)。
1、搞好征兵工作总结;
2、上报各种有关材料;
3、抓好新兵的跟踪教育管理工作。
五、考核奖惩措施
超额完成征兵任务的,分别奖所在村(居)的分工领导和分工干部500元、200元;对送县站体检完不成任务数的村(居)委会,缺1人罚500元;县检无双合格青年的村(居)委会罚款1000元;完成送县体检任务数,同时超额完成出兵任务的,奖励村支部书记200元,主任、会计、民兵营长各100元。并将征兵工作列入镇三个文明建设考核内容。
六、组织领导
经研究,决定成立镇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今年征兵工作。由周正林同志任组长,沈德才、戴志成、周吉莲等同志为副组长,陈太之、陈昌华、周建飞、陈祥、戴建国、董丽、王素萍、杨晓玲等同志为成员。各村(居)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征兵工作领导班子。
七、相关要求
1、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的力度。各村(居)委会、各单位要把征兵的宣传发动工作摆上突出位置,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运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法,增强宣传效果,不断强化广大群众和适龄青年的国防观念和依法服兵役的意识,让征兵政策进村入户,家喻户晓。
2、进一步加大对应征青年的审查力度。主要把好四关:一是政治审查关。坚持杜绝把那些对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有流氓、盗窃、打架斗殴等犯罪行为和劣迹的人征集入伍。要规范政审程序,对应征青年现实表现的调查,由派出所全权负责,村负责政审的党员干部协助调查取证。坚决杜绝让应征青年自己及其家长取证。二是体格检查关。把应征青年的病史搞清楚,严防把患有精神病、慢性病、传染病的青年征入部队。卫生院要准确掌握目测初检标准。三是文化审查关。各村(居)、各单位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密切配合,严格执行新兵的文化条件。四是审批定兵关。要优先选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高素质的青年入伍。对群众有反映的要认真核实,凡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也不能送。
3、进一步加大征兵工作人员自身建设的力度。征兵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搞好征兵工作、保证新兵质量的重要指示、政策规定,模范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规定,做到廉洁征兵,取信于民。
4、进一步加大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在征兵过程中必须做到“三个到位”。一是领导责任到位。建立镇干部包到村、村干部包到组、组干部包到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征兵责任网络。二是工作精力到位。各村(居)、各单位要把征兵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支部书记和一把手要亲自过问,抓落实做布置,民兵营长要全力以赴抓征兵,村组干部全部参与,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三是措施到位。要积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研究解决征兵工作中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不断提高征兵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完成征兵任务。各村(居)、各单位要加强请示汇报和信息反馈,保持信息畅通。
附:海河镇2009年冬季征兵任务分配及责任人一览表
| 海河镇2009年冬季征兵任务分配及相关责任人一览表 | |||||
| 单位:人 | |||||
| 村别 | 出兵数 | 送镇体检 | 送县体检 | 村(居)责任人 | 机关分工干部 |
| 新运 | 2 | 10 | 6 | 书记 主任 会计 民兵营长 | 孙永军 夏 忠 |
| 川彭 | 2 | 10 | 6 | 蒋跃华 | |
| 彭庄 | 1 | 5 | 3 | 缪福亭 | |
| 巨星 | 1 | 5 | 3 | 周建飞 | |
| 跃华 | 2 | 10 | 6 | 陈昌华 薛海贵 | |
| 陡港 | 1 | 5 | 3 | 戴建国 | |
| 烈士 | 2 | 10 | 6 | 陈 祥 | |
| 革新 | 2 | 10 | 6 | 陈昌遐 戴元才 | |
| 塘洼 | 2 | 10 | 6 | 陈尚金 | |
| 复兴 | 2 | 10 | 6 | 戴元政 | |
| 华北 | 2 | 10 | 6 | 陆青领 | |
| 陈墩 | 2 | 10 | 6 | 袁裕宏 | |
| 高华 | 2 | 10 | 6 | 陈太之 江一新 | |
| 条海 | 2 | 10 | 6 | 朱茂祥 顾明军 | |
| 海湾 | 2 | 10 | 6 | 杨定国 | |
| 海关 | 2 | 10 | 6 | 陈 标 | |
| 合计 | 29 | 145 | 87 | ||
| 说明:1、凡送检对象必须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 |||||
| 2、年龄必须在18-20周岁以内,高中毕业文化可放宽到21周岁,大专毕业以上文化可放宽到22周岁,本科毕业可放宽到23周岁。 | |||||
二○○九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征兵 工作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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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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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海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10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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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