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员会、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林权改革精神,加快推进我镇集体林权改革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深化集体林权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不断创新集体林业经营的体制机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建立林权改革组织
镇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农技中心、财政所、农经中心、国土所、派出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
各村(居)要相应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委员和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组,负责村民小组林改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林权改革的重点范围
本镇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林地和林木(对权属有争议且纠纷尚未解决的,暂不纳入改革范围。)。
目前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以及虽已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明确经营管护主体,但尚未明晰初始产权的集体商品林、宜林地。
四、林权改革的相关政策、措施
1、稳定承包期。林地的承包期为10-30年。承包期届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已经承包到户或流转的集体林地,符合法律规定、承包或流转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对权属有争议的林地、林木,要依法调处,纠纷解决后再落实经营主体。
2、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采取多种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流转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3、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机制。在坚持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的前提下,进一步放宽对商品林的采伐管理。对农户个人经营的商品林,符合条件的实行即申即批。对成熟的人工商品用材林,在采伐限额内优先审批。全面实行林木采伐审批公示制度,简化审批程序,为林农提供便捷服务。
五、林权改革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明确职责。在镇改革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各村(居)要把林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确保改革扎实推进。同时,要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建立镇直接领导、村组具体操作、农技中心搞好指导服务的工作机制,镇与村,村与组层层签订改革目标管理责任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2、健全档案、严肃纪律。要强化资料完整,认真做好统计、检查、规范和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一组一档,一村一档,全镇综合管理,确保承包经营者林木与地段相符,合同与地段相符,档案与实际相符。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坚决禁止乘改革之机,为本人和亲戚谋取私利,严防违法乱纪、损坏群众利益行为发生。要健全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妥善解决林权纠纷,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临海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林业 林改 意见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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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县政府办 县农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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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10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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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