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射阳县临海镇海洋渔业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员、有关单位:
为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明确职责,及时有效地组织海难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根据2011年1月17日《邱德兵同志在全县渔业安全生产暨海洋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射阳县临海镇海洋渔业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临海镇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射阳县临海镇海洋渔业重特大事故应急
处 理 预 案
第一条:本着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做好事故发生后的各项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盐城市海洋渔业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结合我镇海洋渔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我镇成立海洋渔业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事故抢救指挥、协调、组织工作。组长:李卓东,副组长:李艳华,成员:陈昌良、黄勇、何昌飞、王立兵和相关村(居)委员负责人等组成。
第三条:领导小组成员的职责
1、组 长:负责重大决策和全面指挥;
2、副组长:负责现场指挥、协调实施决策;
3、渔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①负责电台的通讯联络,及时了解情况;②负责联络就近生产船只和人员,实施救援;③负责善后工作,及时了解统计实情;④负责向上级回报。
渔政站:①负责调派渔政船赶赴事故现场,实施救援;②负责事故现场与岸上通讯联络;③参与事故善后工作和事故调查。
5、派出所:①负责提供渔船出海人员的有关资料;②联络相关部门协调实施求援;③参与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6、发生事故的渔船所属单位负责人,必须在较短时间内赶到事发水域,全力组织力量抢救。
第四条:接到重特大事故报告后,要立即报告主要领导,领导小组成员要赶到事故发生地点的最近港口,迅速了解事故发生、发展情况,组织施救,并向上级报告。
第五条:事故救助组织
第一组:运转事故现场人员;第二组:向下游搜救落水人员;第三组:接应遇险人员上岸,协助医护救助伤者;第四组: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固定事故船舶,处理其它意外事件。
第六条:协助有关部门,分析制定打捞方案,并监督实施,及时处理事故现场阻航物体,疏通航道,恢复水上交通,确保其它船舶的航行安全。
第七条:在事故抢险过程中,有关单位必须全力支持,服从指挥,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要做好渔区的安全和稳定工作,搞好自救减灾工作。
第八条: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工作,协助事故进行调查。
第九条:本预案要根据条件和环境的变化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预案内容。
第十条: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