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110C/2020-10480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射阳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05-20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射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文件起草的背景和过程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49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关于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108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18〕50号)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盐政办发〔2019〕1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资源化利用工作,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我县农业绿色发展新格局。

       二、文件基本框架和内容介绍

       文件主要由总体要求、工作重点、组织保障和附件4个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围绕绿色发展主线,突出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着力构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到2022年,全县畜牧业区域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畜禽产能总体稳定;畜牧生态健康养殖比重提高到8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率达100%,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和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工作重点。一是优化畜牧业产业布局。按照“以地定畜、种养匹配”的原则,全面清理整顿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养殖场(户),科学规划非禁养区畜禽养殖空间布局。到2022年,全县生猪、家禽饲养量基本稳定在140万头和3200万羽。二是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引导规模养殖场技术改造,推广畜牧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更新养殖设备,注重粪污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智能化、标准化生产水平,落实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到2022年力争全县省级畜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达50家,畜牧生态健康养殖比重达80%以上。三是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坚持“市场为主、政府扶持”的原则,建立养殖废弃物收集、转化和利用网络体系,到2022年,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提高到96%以上,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100%,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100%。四是发展种养结合生态循环产业。鼓励和支持已建养殖场流转周边土地,或与周边规模种植户签订粪肥供应合同,实现畜禽粪污就近利用、当地消纳,建设一批农牧结合紧密的畜禽养殖场或高水平美丽生态牧场。到2022年全县化肥年使用总量较2018年削减3%左右。五是强化动物疫病科学防控。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体系,强化基础免疫和疫情监测,统筹做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完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县镇级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提升应急处置疫情能力。六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兽药、饲料等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监测、风险预警监测,推进畜禽产品检疫和追溯体系建设。强化生猪调运监管,全面提升活畜禽运输环节生物安全水平。到2022年,全县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99%以上。七是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吸引工商、民营、金融等资本投入,发展一批现代化大型规模养殖企业。鼓励畜禽养殖企业、饲料兽药企业、屠宰加工企业通过参股、收购、自建等方式向上下游延伸,逐步实现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全产业链经营。

     (三)组织保障。一是强化政策扶持。二是合理安排养殖用地。三是加强科技支撑。四是严格落实绩效考核。

打印 关闭
政策文件
图片解读
新闻发布会
媒体解读
视频解读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