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74372/2023-14464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射阳县海河镇 发文日期 2023-05-25
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射阳县海河镇中心镇区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草案公示

     为适应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引导海河镇镇区的城市建设与规划管理,保障土地的科学、合理与经济利用,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特编制《射阳县海河镇中心镇区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为提高规划成果质量,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为海河镇中心镇区的城市规划管理提供依据,现将本规划成果主要内容和相关规划图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广大居民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对本规划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简介

1、规划范围及用地规模

本规划范围为海河镇城镇开发边界范围,规划海河镇中心镇区的城镇开发边界作为一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单元。东至329省道,南抵南环路,西靠廖家沟,北至规划边界,规划面积258.48公顷。

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

(5)《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

(6)《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7)《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2020年);

(8)《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9)《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

(10)《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年修订);

(11)《江苏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12)《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22版);

(13)《盐城市实施<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试行)》(2018年);

(14)《盐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版》(2022年1月);

(15)《盐城市沿海开发战略规划》(2007);

(16)《射阳县城总体规划(2008--2030)》(2016年修改版);

(17)《射阳县2022年度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落地上图方案》;

(18)《射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公示稿);

(19)射阳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20)《射阳县海河镇总体规划(2014-2030)》;

(21)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已批准的相关规划及政策文件。

3.规划原则

(一)以人民为中心

尊重民意、服务民生,保障公共利益,完善设施配置,围绕人民需求问题,在改造深化服务设施上持续用力,打通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便利度。

(二)坚持生态优先

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积极推行绿色制造,加快交通、工业、建筑等领域完成绿色转型,落实节能减排,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三)促进集约高效

注重存量更新,贯彻职住平衡、功能复合、智慧发展等理念,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集约高效利用空间资源。

(四)增强城市韧性

在资源高效配置、节约集约用地、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等方面,协调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完善基础设施和安全设施,有效落实相关防范措施。

(五)强化空间统筹

强化规划管理意识,坚持科学规划、统一规划,积极衔接相关上位专项规划,统筹考虑各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布局和管控要求。

(六)强化空间治理

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传导,提高水绿空间治理水平及用地空间集约利用水平,适应规划实施和监督管理要求。

4.规划定位

海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尚未明确的前提下,在上轮总体规划对镇区发展定位的基础上,落实已明确的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衔接有关专项规划、村庄规划,根据规划区域自身的实际情况,对镇区愿景定位为:

生态宜居镇区典范、滨水产业发展样板

1)生态宜居镇区典范

充分挖掘利用海河及廖家沟生态水绿资源,以现状绿地水系本底结构为基础,完善老镇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打造具有海河特色的生态宜居、宜游、宜养镇区,形成镇域中心吸引极与滨水河畔宜居明珠。

2)滨水产业发展样板

依托区域生态优势,融入区域绿色经济产业链,打造附加新镇区产业区块,充分发挥规划区域交通优势,全面衔接绿色发展、助推海河镇发展成为射阳县西部门户城镇、新兴工业城镇。

5.发展规模

根据海河镇镇总体规划,结合城镇开发边界的规划范围,规划确定镇区规划总用地面积258.48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248.94公顷,非建设用地9.54公顷。

6.空间布局结构规划

规划形成“两心、一轴、两片”的镇区规划结构。

“两心”:指新镇区公共服务主核与老镇区公共服务次核;

“一轴”:指沿伯森路东西向发展轴。

“两片”:指老镇生活片区及新镇发展片区。

7.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57.61公顷,占规划用地的22.29%。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规划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15.23公顷,占规划用地的5.89%。

9.商业服务业用地规划

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24.32公顷,占规划用地面积的9.41%。

10.工矿用地规划

规划工矿用地90.23公顷,占规划用地面积的34.91%

11.仓储用地规划

规划仓储用地2.16公顷,占规划用地面积的0.84%。

12.交通运输用地规划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30.37公顷,占规划用地面积的11.75%。

1)对外交通

规划镇区共涉及4条对外交通线路,其中329省道、233省道临境而过,构架起片区东部产业组团对外沟通的主要“桥梁”;四长线、陡港线作为老镇区主要对外交通线路,连接海河镇与射阳县城,需拓宽道路宽度,并加强与镇区内道路的衔接,加强镇区对外交通的快捷性和连通性,完善后续的道路硬化及维护工程。

2)道路系统

规划镇区内的干道路网结构为“两横六纵”:

“两横”为:伯森路与幸福路。其中伯森路道路红线宽度按22米控制;幸福路道路红线宽度按28米控制。

“六纵”为:海盐路、新民路、富民路、民主路、友普路与纵一路。海盐路、新民路道路红线宽度均按22米控制;富民路道路红线宽度按30米控制;民主路道路红线宽度按26米控制友普路道路红线按24米控制;纵一路道路红线宽度按18米控制

依据现行总体规划的道路网布局要求,规划结合现状实际发展需求将横向幸福路由次干道调整为主干道,并在东侧产业组团内将现状道路纵一路进行规划拓宽,完善内部南北侧沟通情况。

13.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2.60公顷,占规划用地面积的1.01%。

14.绿地系统规划

用地规划: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26.27公顷,占规划用地面积10.16%。其中,公园绿地15.29公顷、防护绿地10.98。

结构规划:规划依托中心镇区生态绿地基础优势,打造“一带、三轴、三节点、三组团”的绿地水系结构。

一带:指海河风光带;

三轴:指四长线景观轴、海盐路景观次轴及纵一路景观次轴;

三节点:指海河公园景观节点、市民广场景观节点及工业园区景观节点;

三组团:指老镇组团、新镇组团、工业园区组团。

15.特殊用地规划

规划特殊用地0.15公顷,占规划用地面积0.06%。

二、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地址:461943104@qq.com

2、联系电话:15862061580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 2023年6月25日

三、主要图片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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