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射阳县2024年度水利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射阳县2024年度水利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升水利建设水平,有效保障粮食安全、水安全,推进水生态修复,充分发挥水利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和美农村、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的服务保障作用,加快水利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射阳县2024年度水利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新时代治水思路,坚持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发展生态低碳农业,全面提升水旱灾害防御体系能力、全局构建现代水网、全域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全力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推进水文化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全县水利现代化建设,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年计划疏浚整治农村河道土方121.88万方,建设生态河道199.8公里,建成幸福河湖39条,综合治理小流域18.5平方公里,建成高标准农田12万亩,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复查,创建节水型载体10个。
三、重点工作
1、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与建设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坚持“先流转、后建设,先平整、后配套”,注重与国土空间、现代农业发展和美乡村等工作相衔接,因地制宜,统筹“田、土、水、路、林、电、技、管”规划布局,提高项目建设标准和质量,强化工程管护实效,为保障粮食安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基础。2024年5月份前完成12万亩国家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任务,打造5个示范区。积极开展镇区自建项目建设,每个镇区自建任务不少于1000亩,注重与特色产业、乡村振兴、园区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做到优势集中、特色鲜明、效益明显、带动强力,全面提升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引领功能。
2、全面提升防洪保安能力。加快推进双洋闸南侧(桩号30+000~运粮河口)主海堤应急防护工程的前期审批手续办理,争取项目早日落地开工建设,确保防台防潮安全。实施苏北灌溉总渠堤防加固工程,加固县境内总渠堤防9.37公里,拆建穿堤建筑物2座。继续推进陈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进度,2024年底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实现三年任务两年完成。实施地龙河泵站改造工程等县城防洪工程,进一步提高县城建成区排涝能力和应急能力。年内全面完成双洋闸拆建工程和串通河治理工程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夸套闸拆建工程和运粮河治理工程前期工作,确保年底前开工建设。全力配合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新洋港闸下移工程和黄沙港闸拆建工程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工作,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实施县属水利工程岁修养护工程,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3、深入推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对照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水资源管理工作持续走在全市前列。制定城乡供水管网改造计划,持续推进供水管网改造提升。配合县城老旧小区改造,对县城8条市政道路和41个老旧小区供水管网进行改造;开展农村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强化农村供水管网维修养护,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切实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加强供水水质管理,对水质进行24小时在线监测,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对出厂水、管网水、管网末梢水进行抽检,保障全县供水水质安全。制定年度用水总量分配方案,及时下达年度用水计划,定期督查计划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做好违法违规取水查处工作。规范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及验收,继续开展取水工程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巩固提升,严控地下水开采总量。继续做好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将节水改造和合同节水管理取得的节水量纳入水权交易,引导企业积极投入节水技术改造,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节水贷”,助力射阳节水工作取得新的突破,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复查,创建节水型载体10个。
4、持续提升农村河道生态治理质效。学习借鉴“千万工程”经验,根据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依据《射阳县“十四五”农村生态河道建设规划》,大力推进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强化河湖水系连通和疏浚整治。疏浚整治河道总土方量121.88万方,建设生态河道199.8公里,开展岸坡整理和河道两岸绿化栽植,确保水土不流失,做好常态长效管护,严禁河坡耕翻种植。综合治理新庄小流域18.5平方公里,逐步改善提升村庄周边水环境。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生态河道建设由县水利局统一组织实施,各镇区负责做好清障、矛盾协调和绿化栽植工作。
5、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持续完善河湖长制机制。及时更新县级河湖长名录和河湖长公示牌;修订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方案和河湖长制相关制度,推动河湖长及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履职尽责。继续推进涉河违法行为问题清单遗留项目整改,提请相关河长督导推动问题整治。多部门协同,根据日常巡查发现、办案线索移交等形式,制定2024年涉河涉湖违法行为问题清单,交办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进一步削减涉水问题存量,提升县域水生态环境。根据《射阳县总河长令》(2021年第1号)、《射阳县“十四五”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完成县城建成区20条和镇区、驻射单位19条共39条的幸福河湖建设任务。在日月岛内建成我县首个水情教育科普场馆,推动日月岛景区积极创建国家级水利风景区。
6、巩固深化水利改革发展成果。巩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不断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机制、工程管护机制和用水管理机制”,加强农业用水监测系统的管理和维护,推进农业水量监测、数据收集和统计。加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规范管理,拓展服务范围,充分发挥其在工程管护、用水管理和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形成良性运行机制。巩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进一步加强工程长效管护工作,确保小型水利工程运行良好。
四、推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县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水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水利、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抓好水利建设工作。各镇(区)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水利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过问,抓好组织发动;各镇(区)分管负责同志作为直接责任人,要深入一线,抓好工作协调和措施落实。
2、完善投入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要求,积极发挥属地镇区主体作用,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国家、省、市补助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强化财政投入撬动作用,用足用好金融支持政策。利用社会资本扩大投资规模、利用价格杠杆提高节水效能、利用社会力量提高管理质效。新建高标准农田国家项目投资标准不低于3000元/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国家项目投资标准不低于2000元/亩,高标准农田自建项目投资标准不低于3000元/亩。幸福河湖建设经验收合格后,按照2万元/公里进行奖补给各镇区。
3、规范建设管理。严格执行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制、财政评审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审计验收制、第三方检测制等制度,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加强工程验收监管,强化隐蔽工程验收和阶段性验收技术把关,提高验收工作质量。切实落实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大质量检测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力度。
4、加强工程管护。按照“谁受益、谁负担”“所有者管护、使用者自护、受益者参与”的原则,县级水利工程由县水利局负责管护,高标准项目工程、小型水利工程由所在镇村负责管护,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移交,严格订立工程管护合同,落实工程管护措施,确保汛期“拉得出、打得响”。
5、严格督查考核。县政府将水利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加大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的督查考核力度和频次,定期通报,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加大水利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力度,及时总结项目建设成功经验,强化宣传发动,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通过示范引导、典型引路,营造热火朝天、大干快干实干的良好氛围。
附件:1. 射阳县2024年度水利建设任务分解表
2. 射阳县2024年度农村河道生态建设任务分解表
附件2 射阳县2024年度农村河道生态建设任务分解表(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