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射阳县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大有村委会的委托, 射阳县海河镇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决定对 海河镇大有村垃圾清运项目 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1 个标段。
标段1:大有村境内现有垃圾桶576只。清运要求:垃圾桶日积日清,垃圾桶周围常态保持洁净;夏季,垃圾桶内垃圾不得超过50%,春秋季,垃圾桶内垃圾不得超过60%,冬季,垃圾桶内垃圾不得超过70%;清运垃圾时,垃圾运输车辆必须达到“下不漏、上覆盖”,沿途不得飘散、掉落垃圾,河沟打捞上来的垃圾及时清运干净;如遇重大活动,必须提前清空垃圾桶。遇上级检查,必须随叫随到,随时开展清运、打扫工作。如遇政府统一更换垃圾清运车及垃圾桶,中标人不能履行拖运业务时本协议自行终止,甲方不负担经济赔偿责任。村居为中标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自行负责。资金兑付方式:根据镇考核结果于次年1月份和合同期满分两次兑付。交易底价46080.00元,项目周期1年。报名费(材料费)100.00元,保证金900.00元。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4年7月5日08时52分 - 2024年7月11日17时30分 在 射阳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站“在线交易”模块或“江苏农村产权”APP 报名。
2、交易时间及地点: 2024年7月12日08时30分 在 射阳县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网站“在线交易”模块或“江苏农村产权”APP 交易。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 刘建刚 ,联系电话: 13645116068 。
四、注意事项
1、本项目只接受在线报名,意向报名人需在射阳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在线交易”模块(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注册会员,并参与网上交易。
2、报名条件:凡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从事拖拉机、摩托三轮车作业且有驾驶证的自然人均可报名(备注:报名时需上传驾驶证原件)。
3、报名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报名材料费、投标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计利息。报名者可选择转账汇款(建议采用电子银行汇款)。未报名者不得进场交易,交易结束后,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方退还投标保证金,交易报名材料费不退还(包含报名无效的、自动放弃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4、报名结束后,如资格预审产生三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采用在线抽签方式;如产生两个及以下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标段重新招标。
根据本项目《交易公告》要求,请意向受让方尽早缴纳报名材料费及保证金,以免影响后续操作。
在抽签时间开始后,由系统进行抽签,抽签全过程公开,报名人可自行在电脑或手机上观看。系统将从所有有资格的意向受让者中随机抽出第一、第二、第三...成交人,默认第一成交人成交,若第一成交人悔拍,则顺序由第二成交人成交,若第二成交人也悔拍,则由第三成交人成交...若最终所有成交人都悔拍,则项目流标。如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未中标,交易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保证金会原路返回给意向受让方。
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予以罚没。
5、在线交易结果经产权交易中心公示7天无人提出异议后生效。成交结果生效后,成交人在指定时间内到产权交易站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文书。
6、管理员可对交易的过程进行监控,监控的内容包括所有意向受让、投标过程是否存在异常。发现异常,管理员可以随时终止项目, 并通知所有意向受让方。
7、其他事项
(1) 开标时间截止时间,意向投标人未准时进场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
(2) 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三年内不得参加海河镇境内项目投标,标段重新招标。
8、本公告在 射阳县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站(http://**.jsnc.gov.cn/)及村公务栏同时发布。
报名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061165079 。
2024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