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110/2025-09815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盐城市射阳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11-23
文号 射政办发〔2025〕14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射阳县病死鱼集中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射阳县水产养殖面广量大,养殖过程中会产生一定规模的病死鱼,这些病死鱼没有规范的处理渠道,或流入市场,或加工成饲料,或随意丢弃在塘边,对食品安全和水生动物疫病防控造成隐患,农业农村部来射调研指导时提出要对病死鱼开展集中无害化处理,省农业农村厅也专门发文,要求开展病死鱼无害化处理试行工作,并由我县作为试点县先行示范。为此,我县由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射阳县病死鱼集中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依据农业农村部令《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2022年第3号)和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病死鱼无害化处理和晒塘清淤(试行)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无害化处理监管措施进行了细化完善。《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了县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1023日,《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

基本框架和内容介绍

本《实施方案》分为总体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1总体目标

以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工作导向,坚持统一规划、属地监管、规范运作、财政补助的原则,建立射阳县病死鱼统一收集、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健全完善无害化处理监管措施,构建科学完善、高效运转的无害化处理机制,实现病死鱼及时规范处理和合法利用。

2工作任务

一是建立病死鱼无害化处理运行体制。依托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开发使用射阳县病死鱼处理线上管理平台,建立统一标准、统一调度、统一监控的病死鱼无害化收集处理运行体系按照申报核实、收集转运、集中处理流程,规范病死鱼处理工作机制严格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做好病死鱼的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过程中的消毒防疫工作。二是建立病死鱼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机制。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承担病死鱼打捞、收集、转运及处理全流程服务工作,按照病死鱼处理量进行相应的财政补助。三是健全病死鱼无害化处理监管体系。各镇区(单位)要切实加强病死鱼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日常指导管理,及时核查上报信息;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强化病死鱼收集运输、购销加工等环节方面各类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和案件查处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无害化处理中心环保工作的指导,防止二次污染;养殖主体及时上报信息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3保障措施

强化统筹协调,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推动处理工作有序开展。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认识加强病死鱼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病死鱼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宣传。强化信息管理,实行月报制,及时上报无害化处理数据,加强档案管理,档案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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