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110/2025-09152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盐城市射阳县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5-08-22
文号 射政办发〔2025〕10号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有效

《射阳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修编》政策解读

一、规划修编》制定背景

《射阳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发布于2018年,但该规划早于《射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导致规划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要求。20248月,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修编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对已发布的、但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以及与渔业产业发展不符的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进行修编。鉴于此,我县对《射阳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进行修编。

二、《规划修编》的制定依据

依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渔业法》《海洋环境保护法》《自然保护区条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射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文件规定。规划修编》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了县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728日,《规划修编》经县政府常务会会讨论通过。

三、《规划修编》的基本框架和内容介绍

本次规划修编内容主要包括两个大的方面。一是新增海域规划,将领海外缘线以内的海域全部纳入规划范畴。二是对陆域滩涂进行调整,其中原规划滩涂调入海域,修编后规划总面积为547369.75公顷。修编后的“三区”情况如下:

一)禁止养殖区:本次规划禁止养殖区包括河流水域、渠道水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根据射阳县实际情况,将主要天然河道及具有排涝功能的支流河道、饮用水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与缓冲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交通运输用海区和特殊用海区划为禁止养殖区,总面积为24837.94公顷。

二)限制养殖区本次规划的限制养殖区主要包括生态管控区、生态控制区、省级森林公园、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内的现有养殖池塘、海洋发展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以及未利用的水域。射阳县限制养殖区规划总面积为285183.49公顷。

(三)养殖区:本次规划的养殖区总面积237348.32公顷主要包括淡水养殖区、海水养殖区。其中淡水养殖区规划面积为10724.344公顷,海洋养殖区规划面积为226623.974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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