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幼儿园保育费报销标准 |
| 内容 | 想了解下射阳职工子女保育费的报销标准,目前每学期可以报销多少?谢谢! |
| 办件编号 | SYXJXX20250704405 |
| 提交时间 | 2025-07-17 15:49:08 |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回复单位 | 射阳12345县长信箱 |
| 回复日期 | 2025-07-18 10:16 |
| 内容回复 | 你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射阳县财政局表示:我局综合科工作人员于2025年7月18日8:40分通过0515-89291735联系诉求人,告知其:目前我县参照《盐城市物价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县保育教育费报销范围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幼儿,且户口是射阳的,保育教育费每生每学期可报销500元,由幼儿父母双方单位各报销250元或按学期轮流报销。夫妻一方在外省市工作的,保育教育费全部由射阳县工作的一方报销;单亲(指丧父、丧母或离异家庭在重组新的家庭前,法院判定抚养幼儿的一方)、现役军人或夫妻一方为在职职工,另一方为无收入人员的子女,全部由本县单位报销”。市民可自行向所在单位财务提供幼儿保育教育费的合规收据,由单位财务审核是否符合报销条件以及能否进行报销。诉求人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县长信箱的信任,欢迎您再次来信! |
| 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