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江苏省人民医院开具的电子发票报销的问题 |
内容 | 在江苏省人民医院术后复查,现在那边医院开具的都是电子发票。按照规定是可以报销的,但是回去报销时,却说不是原件,请问应该如何报销? |
办件编号 | SYXJXX20191200519 |
提交时间 | 2019-12-23 10:21:15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回复单位 | 射阳12345县长信箱 |
回复日期 | 2020-01-07 17:03 |
内容回复 | 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经射阳县医疗保障局调查核实回复如下:参保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所在镇区医保窗口,将电子票据移交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如票据无误可进行现场受理。感谢您对县长信箱的信任,欢迎再次来信! |
附件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