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县各直属机构:
现将《鼓励支持盐城市东南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建设政策意见》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OO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鼓励支持盐城市东南热电有限公司项目
建设政策意见
为支持射阳经济建设,江苏大宏集团决定成立盐城市东南热电有限公司,在射阳县盐东镇建设热电项目。热电项目是全县重点工程,该项目的建设对加快我县工业化进程、全面提升盐东东南工业园的发展层次与竞争力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建设,早日投产达效,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制定如下政策意见:
一、用地及配套设施
1、厂址选择在盐东镇东南工业园区,建设规模为2 x1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和3台75fin循环流化床锅炉,向东南工业园区及周边地区用户提供蒸汽、热水、除盐水及夏季供冷气。项目总投资2.4亿元。
2、项目所需用地200亩,按1万元/亩的特优价格出让,提供使用权50年的出让土地使用证。(土地征用需3万元/亩左右,不足部分由盐东镇政府承担)
3、在热电项目开工之前做好“三通一平”配套工作,即:道路(包括向阳河上载重40T桥梁一座)、上下水、供电、通讯、电信、有线电视等管线免费送达厂区红线,完成土地平整,标高2.86米。
4、盐东镇负责拓浚中子午河至西潮河确保300吨的运输船队通过。
5、协调市供电公司,保证热电公司由黄尖变接入,或加快盐东变电所建设进程直接由盐东变电所接入。
二、优惠政策
(一)税收
1、热电公司从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第一至第五年按二免三减半、第六至第十年按三免二减半,先征后由财政奖返还。(同时协助热电公司争取国家给予开发区能源企业的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如热电公司争取到能源企业减半税收政策,前述优惠政策应当在此基础上计算。)
2、鉴于供热管网建设是园区基础设施的重要内容司建设期间所缴纳的建筑营业税镇级留成部分全额返还成部分返还40%,支持热电公司用于管网建设。
3、热电公司投产后的前五年,增值税纳税总额的12.5%先征后返予热电公司。
4、热电公司投产后的前五年,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先征后返还。
(二)行政规费
1、帮助该项目申请享受市“绿卡”项目,并对热电公司进行挂牌保护,全额免除涉及热电公司所有由射阳县县级以下有关部门收取的建筑等行政事业性规费。
2、在热电公司投产满三年之前,相关的土地使用费、水资源费及水利工程费等取水费用、水增容费、电力贴费、排污费等县内收取部分一律免收。按法律要求必须征收的,相关部门征收后,再由同级财政按收取部分全额返还。热电公司在进行厂外工业供热管道的建设时,免除所有的城市建设综合附加费,热电公司只需对因施工造成的道路等基础设施的损坏予以复原。
三、服务环境
1、盐东镇政府成立协调小组,提供全过程、全方位服务,帮助热电公司解决项目建设当中所遇到的矛盾和问题,项目报批、工商注册以及建设过程中的审批手续由盐东镇负责协助承办。
2、盐东镇在东南工业园区规划中增加热力规划和电力管网规划内容,供热区域至少包括东南工业园区及周边6公里半径范围内的工业园区和居民区。
3、热电项目投运前,县有关部门制定供热管道保护办法,对破坏供热管道行为予以惩处。
4、热电公司可以对新增用户收取每吨15万元的增容费。
四、其它
1、上述给予热电公司的优惠政策和待遇是持续稳定的,不因经济环境变化,政府人员变动、财政状况不同,而使热电公司受到任何实质性不利影响。
2、上述优惠政策是县政府为鼓励省级工业园区制定的特殊政策,仅适用于东南工业园区热电项目,不具备普遍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