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110C/2008-06932 组配分类 县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08-6-6 0:00:00
文号 射政发[2006]123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关于印发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委、办、局,县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起在全省实施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农民健康工程、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农村文化建设工程等新五件实事。根据省、市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并与第一轮实事工程相衔接,县有关部门分别提出了农村新五件实事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兴办农村新五件实事,从农村最紧迫、农民最需要的事情做起,解决上学难、看病难、出行难、环境差和文化生活缺乏问题,件件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农民得益受惠的民心工程,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关键工程,是促进农村长远发展的基础工程,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事工程。各镇(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兴办农村新五件实事的重大意义,带着强烈的责任感,怀着对农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把这项关系全局的大事实事抓紧抓好。各镇(区)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创新运作机制,确保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县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服务,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农村新五件实事顺利推进。 
 
  附:1、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实施方案
    2、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3、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
    4、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5、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推进农村公路“联网畅通”工程,使农村公路建设在“村村通”的基础上实现“村村联网、畅通”。加大农村公路桥梁改造力度,充分发挥农村公路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新建和改建农村公路1300公里(其中县通镇和镇通镇公路620公里,镇通村公路680公里),新建和改建农村公路桥梁500座以上。预计完成总投资15亿元(以省下达的最终计划为准)。
  2006年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的具体目标是:建设农村公路计划项目71个,合计265.25公里,全部为村通村项目,完成投资6631万元,改造危桥120座,投资1030万元。提前实施镇通镇公路28公里,完成投资3250万元。合计总投资1.1亿元。
  二、实施步骤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农民群众实际要求出发,按照“先一轮后二轮、先通后畅”的原则,统筹安排,有序推进。用两年的时间(2006-2007年),完成镇通镇公路100公里,构筑好农村公路主骨架;在此基础上,再用3年的时间(2008-2010年),重点推进集中规划居住点的道路建设及部分断头路的建设。坚持路桥同步改造,加大桥梁改造力度,至“十一五”期末基本完成农村公路桥梁改造任务,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建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规划。各镇(区)要在充分听取各村(居)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和谐社会发展需要、农民群众出行需要、小城镇建设需要等因素,对现有的“十一五”通村公路规划进行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使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体规划的有机组成部分。交通部门要按照“稳步增长、循序渐进、持续发展”的原则,高质量开展县道网规划编制工作。要对路网节点进行深入的研究,综合考虑道路现状和远期发展的需要,合理选定县道路线,确保全县县道总量扩张、标准提升。确保2006年12月底完成所有批报手续。
  (二)广泛筹资。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关键是落实好筹资政策,加大政府投入,减轻农民负担。“十一五”期间,全县农村公路计划投资15亿元,按现行标准可争取省补资金4亿元,其他资金需地方筹集。各镇(区)要继续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财政投入,建立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较为稳定的资金来源。同时积极探索加大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的有效渠道,统筹考虑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的建设资金,利用冠名权、绿化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等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投资农村公路;鼓励企业和个人捐赠等。县财政对危桥改造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省补助外的危桥改造,县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三)严格管理。县交通局要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的管理,认真执行方案审批机制、招标机制、质量监督制、开工报告制、中间检验制、试验检测制、督察巡查制、质量通报制、整改回访制和竣工验收制等制度,积极推行先进的管理模式。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做好县域内所有农村公路的质量监督、进度控制和交竣工验收等工作。在质量管理方式上,要灵活多样,讲求实效,要发动农民群众参与质量监督,继续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农民代表为质量监督员,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把好农村公路质量关。
  (四)建养并重。严格贯彻《国务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和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认真总结近年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全县农村公路管养办法,落实养护责任、明确资金来源、培育养护市场,建立机构精干、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管理养护体制,实现农村公路正常化、规范化养护,为促进广大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长期有效的交通保障。
  四、保障措施
  县政府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力量,加强农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镇区作为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主体,要成立专门的班子,指派专人专职负责农村公路的建设工作。
  农村公路建设应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除了路基、农涵工程使用农民投工投劳建设的,可不进行公开招标外,桥梁工程、路面工程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通镇公路由县交通局负责组织,通村公路由镇(区)负责组织,交通部门参与。工程招标必须在县招投标中心统一进行。监察部门要对招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要继续认真执行农村公路建设巡查制度,完善县、镇(区)定期自查、互查制度。深入查找工程管理和质量监督的漏洞,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建设程序、招投标、征地拆迁、材料采购、资金管理、安全管理等重要环节的管理和控制,全面完善双合同制度,为农村公路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农村教育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一、农村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
  (一)目标任务
  1、继续对全县农村符合贫困家庭条件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两免一补”,即免学杂费、免课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从2006年秋学期起,对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收学杂费。在完成“六有”工程的基础上,重点扶持农村中小学添置理化生实验设备、体育及艺术教育器材、图书资料等,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
 2、2006年扶持职教中心建设,使其能起骨干示范作用,成为当地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和中等职业教育的重要基地;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每人每年资助2000元,连续资助三年,学生毕业后由学校推荐就业,努力实现资助一个困难学生,帮助一个家庭脱贫;建设中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加快培养经济和社会发展所需紧缺技能型人才。
  (二)主要工作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杂费。全面贯彻省政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收学杂费实施办法》,除省补经费外,县政府在预算内足额安排免收学杂费后所需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2006年秋学期共安排专项补助资金1242万元,其中省财政安排870万元,县财政安排372万元。
  2、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子女继续实施“两免一补”。凡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救济证》(必须在有效期内)的低保对象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和残疾人家庭子女,以及家庭经济困难的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少数民族家庭子女,在所在施教区内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享受“两免一补”待遇,即免收学杂费、课本费,是住宿生的每生每年给予300元的生活费补助,属于孤儿的,实行免费教育。2006年秋学期农村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后,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一免一补”,即免交课本费,是住宿生的每生每年给予300元的生活补助。安排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专款18万元,其中争取市财政补助9万元、县级财政安排9万元。做好省免费教科书申请和发放工作,2006年秋学期发放免费教科书13732 套。建立新学年资助学生档案,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免尽免,应补尽补。
  3、继续支持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扎实推进农村中小学“四项配套”工程建设,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按省定标准配齐配足农村中小学理化生教学仪器设备、图书和体育及艺术教育器材。2006年完成37所农村初中及其分部的“四项配套”工程建设,投入专项资金1184万元,其中省财政安排888万元、市财政安排74万元、县财政安排222万元。
  4、搞好县职教中心建设。制定县职教中心建设发展规划,积极向省教育厅和财政厅申报县职教中心专项经费资助项目,指导项目学校按批复预算和项目规划组织实施。2006年争取省财政专项补助经费200万元,县财政配套专项资金100万元,优先建设好射阳职教中心校。
  5、搞好职教助学培训工程。根据省下达的职教助学金资助人数控制指标,做好职业教育助学金资助对象遴选、职业教育助学证发放等工作。2006年全县争取954人接受职教助学(含2005年在校学生264名),共安排职教助学金190.8万元。
  6、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努力争取国家级重点职中以及重点专业实训基地得到优先资助。2006年争取省财政专项补助150万元,县财政专项资金配套75万元,建设好射阳职业高中数控技术应用紧缺人才培训基地。
  (三)保障措施
  1、加大财政投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中小学免收学杂费后形成的公用经费缺口,省补助不足的部分由县财政全额安排,不留缺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以县为主”的原则,将本级应承担的“两免一补”所需经费和中小学公用经费全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2、加强项目管理。认真做好项目规划与论证,切实做好补助项目的遴选工作,努力做到成熟一个、扶持一个,扶持一个,建成一个。组织受资助学校按规划和批复的项目预算实施项目,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采购实训设备。严格按规定对项目建设进行考核,确保专款专用。
  3、建立预算编制制度。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财政 [2006]3号)要求,将农村中小学所需经费统一编入本级财政总预算。
  4、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公示制度,在遴选职业教育助学金、“两免一补”经费资助对象时,坚持公示制度,广泛接受广大学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各项资助经费发放管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对资助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资助对象遴选、经费投入、学生资助情况等。加强工程和设备的公开招标采购工作,坚决杜绝暗箱操作,确保工程和配备仪器设备的质量。加强对项目经费使用的督查和审计。
  5、加强政策宣传。要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对免收学杂费和扶贫助学等政策的宣传报道。将省教育厅、财政厅编印的免收学杂费、“两免一补”、职业教育助学金等政策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一所农村中小学和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印发“致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学生家长的公开信”,宣传有关资助政策,使各项资助政策家喻户晓,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家长的监督。
  二、农民培训
  (一)目标任务
  我县“十一五”期间计划进行农民培训21.95万人,其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每年3.4万人,5年共计17万人;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每年0.87万人,5年共计4.35万人;创业培训每年0.12万人,5年共计0.6万人。
 2006年着重开展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和创业培训,共培训农民4.39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0.87万人;农业实用技术培训3.4万人;农民创业培训0.12万人。
  (二)主要工作
  1、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⑴培训对象:以长期从事农业生产,对新技术、新品种接受能力一般的农村务农劳动力为主。
  ⑵培训内容:围绕地方特色产业,分专业、按需求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市场营销、农业政策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大力推广菜单式培训。在培训工作中重点突出农民应知、应懂、应会的实用技术,着重在“应会”上下功夫,使农民一学就会、一会就用、一用就灵。
  ⑶培训途径:结合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农业“双百”工程,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深入乡村开办农业实用技术讲座;通过农业信息网、富民创业网络大学、“校校通”工程等教育网络,开展远程实用技术培训;充分利用农广(干)校、镇成人校等教学组织优势,开展短期培训;通过农业科技示范园区、集约化经营典型进行现场培训;开展绿色证书培训、新型农民教育培训等特色专业培训;选聘专家组成农业科技讲师团,通过巡回报告、科技直通车等形式开展流动培训。同时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专业协会等在实用技术培训中的作用。
  2、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 
   ⑴培训对象:农村新增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中准备向非农产业转移的人员,重点是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农民、被征地农民和复员退伍军人。
  ⑵培训内容: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的要求,设置培训内容,重点开展机械电子、电气电焊、缝纫、服装、餐饮服务、建筑安装和数控操作等市场急需工种的培训。
  ⑶培训途径:依托城乡各类职业学校、县级农民教育培训中心和农广(干)校,以就业为导向,以实施国家六部委“阳光工程”转移培训项目为契机,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对参加培训的农民给予补贴,特别是鼓励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
  3、创业培训
  ⑴培训对象:以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生产规模,科技意识较强,能起到带头示范作用的种养专业户、村组干部、农民经纪人、返乡创业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
   ⑵培训内容:围绕地方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以其所从事的生产、加工、流通等短平快致富项目为重点开展培训。
  ⑶培训途径:以县农民培训机构为主体,同时充分利用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培训资源,针对不同产业特点开展创业培训。培训以达到创业基本要求为依据,分集中授课、生产实践和跟踪指导三个环节,进行60—90学时的培训。集中授课时间为30学时左右,以讲座为主,主要学习创业技能、创业经营管理、有关法律知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等;生产实践阶段安排一定时间组织学员到附近有关农场、农业企业进行考察学习;跟踪指导阶段,安排教师对学员进行跟踪指导。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分工,相互协作,切实做好农民培训工作,特别是重点抓好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转移培训由县农村劳务输出工作协调小组牵头,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由县农林局牵头组织实施,创业培训由县农林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别组织实施。
  2、确保资金投入。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十一五”期间共需经费340万元,其中2006年需资金68万元,省财政补助34万元,县级财政配套34万元;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十一五”期间共需经费304万元,其中2006年需资金 60万元,由部省安排;创业培训共需经费180万元,其中2006年需经费36万元,省财政补助19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7万元。
  3、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培训主体多元化,加强现有农民培训资源的整合,充分发挥农广校、农技服务中心、职业技术学校等培训机构的作用;坚持培训形式多元化,广泛采取集中培训、现场示范、田头指导等形式,做到培训重心下移,贴近农村、贴近农民、贴近市场,利用“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基地、“校校通”等资源优势,注重现代多媒体资源在培训中的作用;坚持培训专业品牌化,引导和建设一批农民培训示范基地,形成品牌专业;坚持培训过程市场化,培训任务向社会公开,通过公开招标竞标的方法选择确定培训单位,实行阳光操作。
  4、强化监督检查。建立检查与考核制度,重点考核规划制定、方案实施、组织协调、基地认定、资金管理及机制创新等方面的成效;对培训单位在执行培训计划、完成培训任务、达到培训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全面提高培训实效。实行公开监督制度,使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奖惩制度,对通过检查验收、成绩优秀的培训单位给予表彰,对不合格的培训单位取消培训资格,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10年,建立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村居民健康需求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农村基层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完备、基本设备齐全,人员素质明显提高,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规范;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在现有基础上逐年提高;建立农村公共卫生政府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使农村卫生状况明显改善,农村居民“无病早防、有病早治,患病后看得起、能看好、花钱少”。全面完成省、市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指标,在苏北率先建成省“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
  2010年预期指标:
  (一)提前达到初级卫生保健先进县标准。
  (二)县、镇、村卫生服务网络健全率95%。
  (三)县、镇、村卫生服务人员资格合格率100%。
  (四)建制镇建成标准化、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个;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农村卫生人员培训任务,培训乡镇卫生院长60名,卫生院技术骨干340名,具备全科医学知识的镇卫生技术人员100名,乡村医生700名。
  (五)建制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行政村,社区卫生服务站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率达到60%以上。
  (六)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95%以上,实际补偿水平随筹资标准的提高而逐年提高。
  (七)以镇(区)为单位,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率达到90%以上。
  (八)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100%,农村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万分之二以下,农村婴儿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
  2006年工作目标
  (一)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稳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保障水平。2006年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到90%,人均筹资达到50元,除省、市级财政按农业人口人均分别补助25元、2元,不足部分(人均8元),由县财政补足。 
  (二)落实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及目标》明确的任务,认真落实儿童保障、妇女保健、重大传染病防治、特殊人群健康管理、健康教育、食品和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公共卫生信息收集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等农村公共卫生服务。2006年按照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6元的标准设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除省、市财政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足。
  (三)加强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按照省乡镇卫生院设备配备标准,加快镇卫生院基本设备设施配套,加速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向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的转型。大力推进省级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县工作,适时总结经验,全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精心组织好镇村卫技人员培训,年内培训12名卫生院长、69名技术骨干、140名乡村医生,全面落实好省、市卫生主管部门下达我县的年度培训计划。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认真贯彻江苏省财政厅等七部门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以逐步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总量,提高参合农民保障水平与受益程度为目标,逐步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和增长机制,坚持农民个人缴费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原则,确保政府资助资金到位,农民个人筹资到位,并逐步提高政府资助标准,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研究制定科学的补偿方案,合理确定补偿范围,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建立严格的管理机制,严格基金管理,实行年度必审,确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加强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完善计算机网络结报,逐步提高管理水平;建立有效的费用控制机制,强化对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严格控制目录外用药和诊疗费用,积极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为广大农民提供方便、及时、质优、价廉的综合服务,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落实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加强直接面向农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卫生服务、基本卫生安全保障服务等三大类8个项目公共卫生服务。第一类是农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开展健康教育、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规范免疫预防接种,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等;第二类是农村重点人群卫生服务,包括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慢性病和精神病防治及老年人的动态健康管理等;第三类是农民基本卫生安全保障服务,包括对农村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监测、农村公共卫生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农村基本公共卫生任务严格按照年度项目,实行分级考核,确保质量,服务到位。
  (三)加强农村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不断改善镇、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条件,提高其履行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按照省卫生厅制定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对农村卫生服务机构旧危房进行改造,添置必要设备。
  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严格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资格准入管理,对没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在2007年底前要坚决清退,对达不到执业标准的人员要转岗分流。同时加强农村卫生队伍的学历教育,强化在职人员培训,为农村培训一批留得住、用得上、掌握适宜技术的农村卫生技术人员。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把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列入政府工作目标,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之一。镇(区)要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农民健康工程的实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并将任务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责任,确保农民健康工程的顺利实施。要加强宣传和表彰先进典型,营造有利于农村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社会氛围,形成社会关心、全民参与、共同支持农民健康工程实施的良好局面。
  (二)深化农村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制定和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每个建制镇由政府举办和建设好一所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居)设一个村(居)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保证农村居民步行半小时能够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多种选拔任用方法,择优选聘镇卫生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法人代表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省卫生厅颁发的卫生管理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改革用人制度,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推行全员聘用制、人事代理制;定编定岗,公开选聘,岗位管理,合同上岗;对超编或超比例聘用的行政工勤人员和不符合准入条件的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按程序解除合同。做好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改革内部分配制度,对职工的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和劳动贡献等进行综合考核,合理拉开分配档次,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完善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建立县、镇二级,镇、村一体的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镇(区)政府要成立农村公共卫生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一位领导分管卫生工作,并在村级干部中确定一名公共卫生兼职管理员,协助村(居)做好村级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四)加快建设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要大力发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加快建立县镇两级、镇村一体、防治结合、多元投资、分工合理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镇卫生院要向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型,主要提供常见病及多发病诊疗、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康复等“六位一体”综合服务。村卫生室要转型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提供入户服务,开设家庭病床,开展健康教育并进行简易的治疗。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积极开展综合、连续、便民的社区卫生服务,落实服务责任,开展社区调查,作出社区诊断,建立动态健康档案,针对不同健康状况的人群实行分类管理,进行健康指导,实施科学干预,提供连续不间断的卫生服务。要重视和发挥中医药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作用。要建立服务规范、运转有效的社区首诊制度和双向转诊制度,合理分流病人,逐步做到小病在村镇、大病到医院。
  (五)加大卫生支农力度。认真贯彻省卫生厅《关于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意见》和《城市卫生对口支援城乡基层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卫生支农规划,落实《射阳县卫生支农和巡回诊疗工作方案》,组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结对帮扶活动,采取援赠设备、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巡回医疗、双向转诊、专科建设、合作管理等方式,结对帮扶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至少选择一所镇卫生院进行对口支援,并制定支援建设目标,限期达标。组织实施“城市医生支援农村卫生工程”,严格执行《射阳县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管理办法》。制订完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吸引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服务。通过加强卫生支农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卫生技术人员防治常见病、多发病和急诊、急救的能力。
  (六)落实政府对农村卫生的补助政策。要认真落实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卫生厅《关于政府对农村卫生补助政策的意见》(苏财社[2003]59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卫生厅关于加强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精神,逐年增加卫生事业投入,并积极调整卫生支出结构,增加的投入应主要用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用于直接面向农村居民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基金。遵循个人缴费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逐步提高财政资助标准,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偿水平。县、镇财政要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县财政要适当安排农村特困人群医疗救助经费,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和实施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建立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要按照农村服务人口设立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镇、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专项资金设立的标准,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
  建立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设备的投入,县财政要设立专项资金,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增加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干部、业务骨干及镇村医务人员岗位培训经费,努力提高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服务站)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在落实上述经费的同时,要按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逐年增加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以及必要的医疗服务、农村卫生事业发展建设资金。
  (七)强化农民健康工程项目管理和考核。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村卫生机构基本服务能力建设等专项资金要实行项目管理。要按规范合理使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镇政府每半年要对辖区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县政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和评估,将服务到位情况和农村居民满意程度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建立项目工作进度报告制度。县财政、卫生部门组织绩效评估,根据考核评估结果核拨专项补助资金;县财政、卫生、审计部门要做好专项资金的筹措、拨付、管理和审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农民健康工程实行百分制考核,90分为优秀,80分为合格。成绩优秀的镇(区)由县政府授予“农民健康工程先进集体”称号,并予以表彰;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相应减拨奖补资金。
 

 

 农村环境整治工程实施方案

  
  一、农村河道疏浚
  (一)目标任务
  1、县乡河道疏浚。“十一五”期间完成县乡河道疏浚总任务2150万方,其中2006年完成300万方,2007~2010年完成1850万方,平均每年463万方,将全县淤积严重的县乡河道疏浚一遍,恢复引排水标准,有效改善城乡水环境。通过疏浚整治,排涝达到10~20年一遇标准,灌溉保证率达75%以上,河道水质标准普遍提高一个等级。
  2、村庄河塘整治。“十一五”期间村庄河塘疏浚整治规划总土方911.01万方,其中2006年完成200.71万方,2007~2010年总土方710.3万方;疏浚整治要达到“两清一建”的标准,即清理淤泥、拆除坝埂、疏通水系、改善水质;清理垃圾、清除杂物、整治河坡、改善环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河道水质得到提高,水环境明显改善,以此带动整个农村水环境的改善。
  (二)资金投入
  根据省、市政府规定,县乡河道疏浚,县级河道省补1.8元/方,市补0.18元/方,县配套0.54元/方,不足部分镇(区)自筹;乡级河道疏浚,省补1.2元/方,市补0.12元/方,县配套0.36元/方,不足部分镇(区)自筹;村庄河塘整治,省补2.0元/方,市补0.20元/方,县配套0.80元/方,不足部分镇(区)自筹。
  (三)保障措施
  1、明确工作责任。县负责农村河道整治的组织发动,落实扶持政策,加大投入力度,下达年度任务,组织考核验收。各镇(区)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农村河道整治的组织实施、资金筹集、检查督查和工程验收。县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做好服务工作。
  2、强化建设管理。一是规范建设管理程序。进一步推行和完善项目公示制、工程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等管理制度。二是加强资金管理。省、市、县补助资金实行县级报帐制,专帐储存,统一管理,杜绝挤占和挪用。三是规范资料整编。注意收集工程影像、测量、合同、监理、管护等资料,工程结束后,整编归档。
  3、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各镇区、县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近年来河道管护经验,紧密联系实际,因地制宜确定河道管护模式,进一步明确农村河道工程受益的范围,落实河道管理责任主体,建立河道长效管护机制,促进良性循环。
  4、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县对各镇(区)进行综合考评。各镇区要将农村河道整治列入工作目标重要内容,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督查,抓进度、抓质量、抓安全。年度工程结束后,县将统一组织验收,围绕任务完成情况、工程标准质量、长效管护机制、资金到位及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对组织力度大、工程效益好、进展快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行动不力、资金不到位、任务未完成的,将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二、农村清洁能源
  (一)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我县要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提高沼气的普及率,积极实施规模化畜禽场沼气工程,使规模化畜禽场基本得到沼气工程治理,初步解决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粪便污染问题。在现有秸秆气化示范点的基础上选择有条件的镇村搞好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到2010年,全县新建“一池三改”沼气池11600只,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10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4处,从而形成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农村清洁能源建设新格局。2006年,全县新建“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2000只,配套改圈、改厕、改厨1万户,规模畜禽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1处。
  (二)工程项目建设基本条件
  1、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在全县农村农户分散养殖畜禽的区域,选择有一定基础、具备沼气建设条件的村集中连片推广“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每村不少于100户。项目村要有村庄规划。项目以村为实施单位,由县统一集中组织实施。
  2、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在全县年出栏20—100头牛,2—10万只鸡,2000—5000头猪的养殖场建设小型沼气工程;在年出栏100—400头牛,10—30万只鸡,5000—10000头猪的养殖场建设中型沼气工程;在年出栏400头牛,30万只鸡或万头猪以上的养殖场建设大型沼气工程,并鼓励沼气发电。
  3、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在交通便捷的集中居住村中,选择有一定经济实力、组织管理水平好、有村庄规划、秸秆资源丰富和农民有积极性的村建设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到2010年建成4座秸秆气化站,每个项目村参加的农户要达到200户以上。
  (三)建设要求
  总的要求是“五个结合、五个优先、五不支持”,充分发挥财政扶持资金的最大效益。“五个结合”即在工程建设上,与生态农业建设相结合,与农村“三清工程”实施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与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相结合,与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相结合,与人畜共患流行病防治相结合。“五个优先”即在工程项目安排上,优先安排农民积极性高的地区,优先安排村镇建设基础好的地区,优先安排体系健全、技术力量强的地区,优先安排已有工作基础、集中成片、整体推进的地区,优先安排有规模的养殖地区。“五不支持”即对没有村庄规划的村不予支持,对未进入村庄居民点的户不予支持,对农户缺乏积极性的不予支持,对没有畜禽养殖或畜禽养殖数量达不到要求(养猪5头,养鸡100只以上)的不予支持,对上年度农村能源建设项目未完成的不予支持。具体建设要求是:
  1、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建设。将农村人畜粪便及有机垃圾进入沼气池厌氧发酵,特别是将厕所、畜圈建在沼气池上,实现人畜粪便自流入池,使农村有机垃圾全部资源化,农民的院落整齐美观、空气清新,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环境卫生条件。通过使用沼气优质燃料,改变农村传统的燃烧习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通过沼液、沼渣利用,增加优质肥料,实现减本增效,促进畜牧业发展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
  2、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建设。将畜禽场大量的粪便、尿水等有机废弃物利用沼气技术,经过系统固液分离、厌氧、好氧及综合利用等环节的处理,产生清洁能源沼气和优质有机肥料沼渣、沼液等,解决重点区域规模化禽畜养殖场的粪便污染问题,实现畜禽场的生态良性循环,同时为农业生产提供大量优质有机肥料,促进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发展农业循环经济。
  (四)工程建设主要技术规范
  1、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按农村“一池三改”建设规范要求建设,户用沼气池建设要与改圈、改厕和改厨同步设计、同步施工。(1)沼气池建设标准。建设沼气池应选择GB/T4750-2002国家标准中的池型,池容为8—10立方米。工程质量要符合《农村家用水压式沼气池质量检查验收标准》(GB/T4751—2002)及相关工程技术质量规范。(2)猪圈改建标准。圈舍要与沼气池相通连,粪便自流入池,水泥地面,混凝土预制板圈顶,并要搭建暖棚等相应保温和防雨设施。(3)厕所改建标准。厕所要干净卫生,与沼气池、猪圈(舍)一体设计,要求安装蹲便器,粪便自流入池,有条件的要建设沼液循环冲洗式厕所。(4)厨房改建标准。厨房改造要洁净明亮,厨房内的沼气灶具、沼气调控净化器、输气管道等安装规范美观,砖垒灶台,瓷砖台面,地面要硬化。
  2、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沉淀池、调节池、厌氧发酵池、贮气柜等土建工程。整个工程的设计、施工图纸、设备安装等应选择技术力量雄厚且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企业进行,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五)资金补助
  1、农村“一池三改”户用沼气工程。每处省补助1000元/户,其余由农户自筹,县财政以奖代补,补助对象为项目村农户。
  2、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每处小型沼气工程省财政补助10万元,其余由县财政补助和畜禽场自筹;每处中型沼气工程省财政补助30万元,其余由县财政补助和畜禽场自筹;每处大型沼气发电工程省财政补助100万元,其余由县财政补助和畜禽场自筹。上述项目县财政均实行以奖代补,补助对象为规模畜禽养殖场。
  (六)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行政领导责任人制度。明确分工,一级向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县农村能源办公室为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的法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建设管理工作。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对项目的申报、建设实施、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等全过程负责,对建设质量负终身责任。对于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建设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等,要追究项目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各项目所涉及的镇区,要在镇区农技推广中心明确一名专(兼)职技术人员负责该镇区农村能源的技术推广工作。
  2、编制计划,组织申报。农村能源办公室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编制本县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拟上报项目要进行实地调查研究,落实到具体的镇、村、户,对项目必要性与可行性、项目建设方案与内容、投资筹措、组织与管理等进行实事求是的研究与分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县农村能源办公室会同县财政部门联合上报市财政局、农业局。
  3、严格标准,保证质量。严格按照规程和标准,逐村调研,逐户设计,统一施工。项目建设实行职业准入制度。从事沼气池建设的施工人员必须获得“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组织专业队承包建设,按合同管理,施工队要包建设、包质量、包建后服务。建设任务与沼气生产工数量相匹配。对户用沼气灶具及配件等关键设备和项目建设需要的水泥等主要原材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投标活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国家其它有关招投标规定执行。
  4、强化监督,注重管理。按照国家工程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由有资质的工程监理机构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理。县农村能源办公室要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专门人员驻村入户,监督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中标单位按照合同供应设备和做好售后服务。按照省农林厅统一制定的项目用户档案卡对每个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管理。档案卡一式两份,分别由建池农户和县农村能源办公室保存。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在建设沼气池的同时,在设施上刻上编号、建设时间等永久性标志,编号、建设时间要与建设档案的编号和建设时间相一致,以便核查验收和建后跟踪服务。加强项目信息化管理。镇区每月末向县农村能源办公室报告项目进展和已完成项目的档案资料。所有项目村建立项目公示制度,对建设任务、资金补助、物资分配等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技术服务等都要依法订立合同。各类合同都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以及双方明确的权利和义务。项目资金应设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三、农村改厕
  (一)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全县计划完成农村改厕试点项目8000座,2006年我县确定在盐东、经济开发区完成两个改厕示范点,计划完成改厕4000座(新建住房配套)。
  (二)工程实施
  1、资金筹集。资金筹集实行政府支持引导与群众自筹相结合的原则。省级财政每座补助250元,市级财政实行以奖代补,县级财政配套部分,省、市、县三级累计450-500元,不足部分由群众自筹。财政补助一般以工程建设材料和施工费补贴的方式补助到项目村。除财政补贴的材料外,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所需的其余建材由农户自购,化粪池土方开挖费由农民承担。有条件的镇政府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视财力状况对本地农村改厕给予扶持,集体出资部分不作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政府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农村改厕。
  2、资金管理。财政部门设立农村改厕专项资金,将农村改厕补助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分批拨付。要加强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改厕资金补助标准、补助方式要向农户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每年底财政及审计部门对本年度改厕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并将审计情况予以通报。县财政局、爱卫办每年组织相关部门抽查各地改厕经费使用情况。
  3、技术思路。粪便无害化处理方法采取砼涵洞等预制化粪池或砖砌三格化粪池技术。根据农户厕所的实际情况,按照尽量利用原有粪池的原则,采取在原粪池基础上分格加过粪管和加建一格池、二格池、三格池等形式,确定每户具体的改厕方式,努力降低工程造价。禁止在水体周边建造厕所,禁止厕所汗水直接排入水体。
  (三)工程管理
  1、项目申报审批
  (1)申报条件:2006年盐东、开发区两个改厕示范点。
  (2)申报程序:镇政府向县爱卫办(项目办)申报改厕项目村。申报内容包括:村农户总数、已改厕情况、拟改厕受益户数、改厕类型、拟施工时间、预算费用、资金筹措等基本情况。
  (3)审批程序:县爱卫办(项目办)会同有关部门按以下内容进行初审。
  ①项目村是否在村镇规划撤并范围内。
  ②厕所选址是否在室内或院内或靠近住所的地方,并远离水源。
  ③改厕类型是否符合当地农民施肥习惯,能否达到无害化卫生处理要求。
  ④材料预算和工程预算是否合理等。
  符合要求后,报市爱卫办(项目办)审核,再报省爱卫办审批。
  2、施工管理
  (1)陶瓷便器由县统一采购,其他改厕器材的招标采购形式由县确定。选用的所有材料、设备必须具有质量合格证书。
  (2)县爱卫办(项目办)负责砼涵洞式化粪池预制厂的布点和资质考核,指导组织化粪池的规模化生产,以保证质量,降低成本。乡镇组织施工队伍,负责安装和工程的施工。
  (3)镇政府负责督查施工进度,并在每旬末上报县爱卫办(项目办),县爱卫办(项目办)定期督查改厕进度,并在每旬的5日前将进度汇总报市项目办。
  3、工程竣工验收
  县爱卫办(项目办)组织相关专家对改厕工作进行质量验收,核查受益户情况,初验合格后,申报市爱卫办。
  4、使用管理
  县爱卫办(项目办)印发有关无害化卫生厕所使用方法说明书,并由镇翻印发至农户,使农民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5、实施步骤
  启动阶段(4月-8月)
  (1)组织专业人员考察学习外地农村改厕经验做法。
  (2)研究预制化粪池制造技术,确定规模化生产的标准规范。
  (3)进行全面动员,启动项目实施工作。
  (4)举办改厕技术培训。
  (5)组织项目村申报,完成县、市、省级项目审批。
  (6)开展改厕试点建设,为大规模推进改厕工作摸索经验,树立样板。
  全面实施阶段(8月-10月中旬)
  (1)全面开展工作,组织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施工,并对完成的改厕户进行编号登记,建立健全改厕工作档案。
  (2)县爱卫办(项目办)组织工作督查。
  (3)县爱卫办(项目办)组织专家进行技术指导,保证工程质量。
  考核验收阶段(10月下旬-12月)
  10月下旬,县农村改厕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对改厕情况进行逐村逐户检查核实,完成上级考核验收工作。
  11月上旬至12月,接受省、市爱卫办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对我县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资金配套及使用等情况进行的年度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卫生局(爱卫办)负责制订农村改厕计划、技术标准、组织培训、监督指导、检查考核、中末期评估和表彰等工作。县发改委、财政、建设、农村、国土、环保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调做好农村改厕工作。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明确部门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好项目实施工作。
  2、大力宣传发动。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媒体宣传农村改厕的重要意义,教育农民破除传统的用厕习俗和不良卫生习惯,引导农民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自我保健意识,理解支持并自觉参与改厕工作。印发宣传画或资料,向农民宣传改厕有益于健康的相关知识和卫生厕所的使用方法。
  3、实行项目责任制。镇政府是改厕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要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加强对本地项目申报、建设实施、建成后使用管理等的全程管理。通过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改厕进度质量。
  4、强化督查考核。县爱卫办(项目办)要深入到一线,跟踪督查工作,建立奖惩机制,对组织力度大、推进速度快的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严肃查处。
  四、村庄整治试点
  (一)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全县分步完成100个左右村庄的规划、建设和环境整治任务。2006年,要突出抓好首批17个试点村(名单附后)的建设整治工作,并在试点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形成完善的操作方案,为推动村庄建设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开好头、起好步。
  (二)工作内容
  在各个建设整治试点村庄,除了实施村庄道路、河道清淤、农户改厕等工程外,还将重点实施以下项目:
  1、排水设施。对村内主次干道配套排水设施,农户生活污水接入村庄排水系统。
  2、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在试点村配置垃圾池、垃圾箱和简易环卫机械,每个试点村设备垃圾箱不少于20只。
  3、公共厕所。按照每300-500米服务半径设置公共厕所1座,每村建设1-2座。
  4、路灯。在村内主干道一侧设置简易路灯,每村不少于30盏。
  5、公共绿化、景观改造。按村庄建设整治规划实施绿化造林、景观改造。有条件的村庄,适当进行建筑物出新。
  6、农村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试点。在17个试点村中选择3个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相对集中处理试点。以净化沼气池为主要处理工艺,按每30户设一组净化沼气池。净化沼气池技术标准按苏S03-2004执行,处理水质要基本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二级标准。
  (三)实施步骤
  试点村建设整治分三个阶段推进实施。第一阶段,编制规划。县规划建设局负责组织各试点村编制村庄建设整治规划,提供规划技术指导,加强规划质量监督,并将规划成果分送交通、卫生、农林、水利等主管部门。第二阶段,组织实施。由镇(区)、试点村具体负责建设整治项目的实施,县、镇有关部门负责监督,确保工程进度。第三阶段,综合验收。各试点村工程实施完成后,由县规划建设局会同交通、卫生、农林、水利等相关部门组织综合验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村庄规划编制。根据省政府提出的“城乡规划全覆盖”要求,今明两年完成规模较大、历史文化遗存丰厚、地形地貌特殊和纳入各级建设整治示范点的村庄的规划编制任务。对镇村布局规划保留的其他村庄,也要有计划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列入2006年规划编制任务的村庄包括17个建设整治试点村和各镇、区列入争创“康居示范村”计划的村庄,要加快规划编制工作进度,以上各个村庄的建设整治规划必须在8月底前编制完成并论证审批结束,以便为村庄建设和环境整治留足时间。要结合新一轮基本农田保护规划调整工作,协调衔接好村庄规划布局,依法为村庄建设整治留足用地。
  2、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引导农民集中居住必须坚定不移。各试点村要严格按照镇村布局规划和村庄建设整治规划,持之以恒地推进规划实施。重点是对新建、翻建农户加强管理,确保新建、翻建农房建到规划点上。对于违反规定、不经审批、擅自在规划点以外建房的,要进行严肃查处。
  3、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各试点村要围绕“六清六建”,加快建立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即:清理垃圾、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制度,清理粪便、建立人畜粪便管理制度,清理秸秆、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制度,清理河道、建立水面保洁管护制度,清理污染源、建立达标排放制度,清理乱搭建、建立村容村貌管理制度。力争使整治后的村庄基础设施配套、服务设施健全、建筑丰富多样、环境优良整洁、村庄规模适度、乡村风情浓郁,农民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农村风尚得到有效改善。
  4、加强技术服务工作。县规划建设局要组织专家和相关技术人员成立技术指导组,专门负责指导村庄规划方案的技术论证,研究确定建设整治项目实施时序,现场提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指导,进村入户做好技术服务工作,做到技术下乡、标准下乡、图纸下乡、服务下乡;要组织建筑设计单位开展农房设计工作,择优编印《新农村住宅建筑设计通用图集》,免费发放到建设整治试点村庄,供建房农户自主选用。各职能部门要扎实抓好村庄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确保交付合格工程、精品工程和百姓满意工程。
  5、多渠道提供资金保障。各镇(区)要拓宽思路,创新办法,研究建立村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和稳定增长机制,切实保障村庄规划建设和环境整治顺利推进。鼓励支持市场化运作,大力加强农业招商和村庄建设用地招商引资工作。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家投资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工商资本、外商资本、民间资本投入村庄建设。对一些公益性较强的公共设施项目,可按照“大家事、大家办”、“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在征得村民同意的基础上,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筹资筹劳解决。


农村文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一、乡镇文化站建设
  (一)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着力解决全县农村部分镇文化站无房和面积不达标问题,计划在2008年底前完成。镇文化站房达标建设要求为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其功能集图书阅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技推广、体育活动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站。
  列入2006年省乡镇文化站建设工程名单的文化站,按照省规定的进度要求,在今年底前完成。即四明镇、黄尖镇、兴桥镇(扩建)。
  (二)资金安排
  1、采取镇申报、省市县审核的办法确定扶持对象。申报的范围以2006年4月县政府上报省市登记在册的无房和面积不达标的镇文化站为基准,其它经核准确实属于无房和面积不达标的镇文化站,待省有关部门审核后确定,鼓励各镇自筹资金和利用现有资源尽快完成达标文化站建设任务,对提前完成达标建设的镇文化站,通过申报经省市核实后请求给予扶持奖励补助。
  2、落实配套资金。凡新建一家达标的文化站房,县政府解决配套资金10万元;建房镇解决5万元配套资金,并无偿划拨文化站房建设用地。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广局等部门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有关镇政府要把文化站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2、强化工作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文化站建设工程。镇文化站无房或面积不达标的,相关镇应认真分析原因,负责统筹解决。原有文化站已卖的,必须限期在年内自筹资金重建或购置,挪作他用的必须限期收回。面积不达标的,要通过闲置资产调配、整体转换和改扩建等途径解决。对确属一直无房或面积严重不达标,现有其他资产又不足以或不适宜调配、置换的,有关镇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
  3、加强考核监督。将基层文化建设列入各镇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基层文化发展成果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之一,镇文化站建设工程列为“射阳县文明村镇”创建的重要考核指标。严禁通过向农村和职工集资、收费、摊派、举债等方式筹集资金。2006年12月底前,县文广局、财政局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完成2006年度文化站建设的绩效评估,并上报省、市人民政府。
  二、“送科普、送电影、送戏”下乡
  (一)目标任务
  “三送工程”由县、镇政府组织开展,文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具体要求:
  1、送科普。县文广局、财政部门向镇图书室赠送科普书籍,标准为每年每个镇图书室不少于价值2000元的图书。
  2、送电影。县文广局每年每月每村送电影不少于1场,其他场次由乡镇落实。
  3、送戏。县文广局每年每镇送戏不少于4场,其他场次由各镇负责落实。
  (二)实施办法
  1、送科普。县文广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集中购买农村适用、农民喜爱、内容健康的科普图书,由图书馆分配给所属各镇文化站,由镇文化站以流动文化服务的形式,将图书送至行政村文化活动室,方便群众就近读书。
  2、送电影。由县文广局委托放映单位或放映人员以承包放映形式到全县各镇、行政村巡回放映。所需的电影拷贝由县集中采购或调剂,免费配送到镇或受托放映单位人员。
  3、送戏。由县文广局负责实施,采取政府购买文化服务的形式,向本县文艺表演团体组织雅俗共赏、健康向上、喜闻乐见的演出,送到全县各镇村供群众免费观看。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广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2、加强检查考核。“三送工程”由县文广局以镇为基本单位,主要通过查看工作台帐,实地问卷调查等方式,负责检查考核,要做好每一次“三送”活动记录。
  3、确保经费投入。县财政和各镇政府要把“三送工程”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严禁通过向农村和职工集资、收费、摊派、举债等筹集资金。省财政安排28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苏北、苏中地区经济薄弱县(市、区)实施“三送工程”。送科普书籍下乡,省按照每个乡镇1万元标准补助;送戏下乡,省财政按照2000元/场给予补助。送电影下乡,省财政按照80元/场给予补助。市级配套资金实行以奖代补的方法,鼓励完成任务的镇区和单位。县政府在财政预算中追加“三送工程”指标20万元,并实行专款专用。
  三、农村有线电视、调频广播“双入户”
  (一)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末,全县新增农村有线电视、调频广播用户10万户,有线电视用户总数达到18万户,入户率达到75%以上,广播入户率、通响率达90%,全面实现“村村通”、“组组通”。全县广播电视综合覆盖人口稳定保持在100%。2006年全县农村有线电视、调频广播“双入户”任务2.6万户(射政办发[2006]34号文)。
  根据各镇区经济发达状况和有线电视总体发展水平,全县争取在2009年底实现“双入户”示范县目标(入户率达75%),具体划分为三个发展档次:一档镇区2年(2007年)达标(合德镇、开发区、海通、兴桥、长荡、黄尖、盐东、陈洋、通洋、黄沙港);二档镇3年内(2008年)达标(临海、耦耕、阜余、盘湾、特庸);三档镇4年内(2009年)达标(四明、千秋、洋马、海河、临港工业区)。
  (二)明确职责
  1、文广局作为“双入户”工程的责任主体,必须充分履行工程的规划、建设、施工、质量、材料、技术以及工程预决算、验收的把关和审定职责,确保质量达标。
  2、各镇区负责整个“双入户”工程的组织、协调、推进和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工作,按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标准筹集发展资金,提高入户率。
  (三)措施办法
  1、抓宣传发动。有线电视、调频广播“双入户”工程是省农村新五件实事,县十件实事的重要内容,发展“双入户”工程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重要的意义,要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电影、文艺节目、画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强烈的发展氛围。
  2、抓责任落实。各镇区要把“双入户”工程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镇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政府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纳入政府的扶持攻坚计划;纳入社会事业干部考核的内容。
  3、抓资金筹措。县财政参照省、市“以奖代补”做法给予奖励扶持,并纳入预算;文广系统也要多渠道筹集发展投入资金。
  4、抓技术规范。按照制定的建设有线电视示范村的标准规范、有线电视和调频广播“双入户”的技术要求,网络结构,传输频率、光纤容量、分配网体制、村广播电视室建设等方面都必须达到核定的技术要求,上岗人员必须持有经考核合格的技术证书。
  5、抓施工质量。规划、施工要严格遵循总体发展规划,按照有线电视和调频广播系统的技术标准,以及数字化的发展要求,抓好施工的技术规范和工程质量,积蓄发展后劲,为模转数做好前期技术准备。
  6、抓考核奖惩。县主管部门对各镇区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每月通报用户发展进度情况,对各镇区进行督查指导,并将“双入户”工程纳入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进行考核奖惩,确保年度发展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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