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实施渡口渡船改造工程,改善乡镇渡口渡运条件,是提高渡运安全水平的主要举措。根据省交通厅的要求,我县纳入2007、2008年度渡口改造计划的渡口为31道(附表)。为加强对渡口改造工程的管理,明确改造工程职责,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任务的完成,现将《射阳县乡镇渡口改造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射阳县乡镇渡口改造工程实施意见
根据省交通厅苏交海[2007]4号文件精神,为明确实施乡镇渡口改造工程的工作职责,加强对乡镇渡口改造工程中质量、资金等全面管理,确保渡口改造工程的顺利推进,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乡镇渡口改造工程按主体负责、协作配合,统一标准、集中设计,项目审批、统一支付的原则进行管理。
一、落实工作职责
交通管理部门、镇人民政府及海事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职责,协作配合,共同做好乡镇渡口改造工作。
(一)县交通局是乡镇渡口改造工程的监管主体,负责项目的批准、验收及过程监督。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对每道渡口的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审查批准;
2、确定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项目设计和项目预决算;
3、监管乡镇渡口改造工程的资金使用;
4、对渡口码头工程的实施进度进行监管;
5、牵头组织县安监局、公安局,及县地方海事处配合,对渡口改造工程进行验收。
(二)镇人民政府是乡镇渡口改造工程的实施主体,具体承担下列职责:
1、制定渡口改造工程计划,并向县交通局申请计划立项;
2、落实乡镇渡口改造的配套资金,并保证资金落实到位;
3、组织渡口码头工程的建设;
4、负责渡口码头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协调工作;
5、对渡口码头工程质量负责;
6、渡口码头工程建成后,向县交通局申请验收;
7、2007年渡口改造任务须在本年度11月15日前完成,并做好迎接上级部门检查验收工作。2008年渡口改造任务须在2008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县地方海事处负责对乡镇渡口改造工程进行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
二、明确工程实施程序
1、县交通局负责对各镇渡口上报的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审查批准。贯彻安全第一、满足需求、科学合理的要求;
2、渡口码头改造工程包括:码头、连接坡道、候渡亭的建设和渡口牌的制作安装;
3、对工程实施进行监管,确保工程质量、施工进度;
4、改造工程竣工后组织实施验收。
三、明确工程资金拨付方式
1、由县财政局在渡口渡船改造专项资金中先期拨付1万元,作为开工资金;
2、县财政局依据交通部门所报工程序时进度下拨工程款;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清剩余款项。
四、确定产权归属
在此次渡口改造工作中,对码头、候渡亭等设备设施的投资产权,归当地镇政府所有。
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
(一)候渡亭标准
1、面积大小应当与渡运量相适应,但不得小于12平方米;
2、候渡亭内部净高不得低于2.8米;
3、候渡亭应为固定的永久性建筑;
4、候渡亭可以在大风、大雨的天气情况下遮风挡雨;
5、应符合国家的相关建筑规范。
(二)码头及坡道标准
1、码头的大小应与渡船尺寸及渡运量的大小相适应;
2、码头应为混凝土或钢质结构,其形式应考虑在河流水位变化的情况下,能方便渡船靠泊及人员上下渡船;
3、码头应有防止渡船撞击的措施;
4、码头应有供渡船靠泊用的带栏桩;
5、连接道路与码头的坡道,应有方便行人的踏步和行车的坡道;
6、对非载车渡口,应设置防止车辆登渡的设置;
7、码头及坡道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技术规范。
2007年改造渡口名单(20道)
序号 渡口名称 乡镇名称 序号 渡口名称 乡镇名称
1 四汛渡口 四明镇 11 鲍墩渡口 通洋镇
2 上坎渡口 12 西坝渡口
3 大港渡口 13 日新渡口 兴桥镇
4 窑厂渡口 14 东风渡口
5 建光渡口 15 一心渡口 千秋镇
6 九坛渡口 16 解放渡口
7 新斗渡口 通洋镇 17 津西渡口 长荡镇
8 营房口渡口 18 运南渡口 合德镇
9 营房港渡口 19 新河渡口 阜余镇
10 牡丹渡口 20 新丰河渡口 特庸镇
2008年改造渡口名单(11道)
序号 渡口名称 乡镇名称 序号 渡口名称 乡镇名称
1 新港渡口 四明镇 7 二阄渡口 千秋镇
2 王家渡口 8 北尖渡口
3 三汛渡口 9 向阳渡口 通洋镇
4 头份渡口 10 陡港渡口 海河镇
5 板港渡口 特庸镇 11 丰登渡口 兴桥镇
6 淮分港渡口
注:不含“十一五”建桥规划所涉渡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