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县属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镇村建筑管理机制,规范镇村建筑管理秩序,提升镇村建筑管理水平,尽快彰显射阳西大门的靓丽形象,早日实现打造盐城重点镇的目标。经研究,决定成立海河镇镇村建筑市场秩序管理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周正林(镇 长)
副组长 刘德龙(副镇长)
戴志成(副镇长)
成 员 城管中队、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国土所、联防队等单位有关同志及各村(居)委会主任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日常工作,由邵为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金山、邓广平、戴宗祥、潘道年、邓岚五位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主要职能
1、负责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建房户(建房单位)在房屋施工前需要办理的手续及办理程序;宣传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宣传什么是违章建筑及对违章建筑的处置办法;宣传镇村建设总体规划及相关要求。
2、协助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做好建房户(建房单位)建筑规划选址、现场勘查和实地放样等工作。
3、负责督促、检查建房户(建房单位)办理“一书两证”(规划选址意见书、土地使用证、工程建设许可证)和费用交纳情况,保证所有建房户(建房单位)都在证照齐全、费项交足之后实施建设。
4、负责督查建房户(建房单位)在建房过程中是否存在未批先建、少批多用、不批强建、超标建房及不按规定擅自搞外立面等违章行为。
5、负责对违章建筑行为的排查、登记和分类,并按照规范程序做好对违章建筑户(建筑单位)的文书送达、取证谈话,拟定处理意见并在批准后依法强制执行。与此同时,做好违章建筑处置材料归档工作,确保做到一案一档。
三、考核办法
1、对各村(居)镇村建设工作的考核,严格按照镇年度三个文明考核办法执行。
2、各村(居)委会主任对本村(居)范围内违章建筑瞒报或漏报或不及时上报的,有一例罚款500元,并视情节追究相应的党政纪责任。年内无一例违章建筑的,奖村主任500元。
3、镇村建筑市场秩序管理办公室人员因徇私舞弊,产生严重后果的,有一例罚款500元,并视情节追究相应的党政纪责任。
4、因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工作疏忽,产生违章建筑,有一例罚款500元,并视情节追究相应的党政纪责任。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