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3110C/2014-00490 组配分类 县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4-12-15
文号 射政办发〔2014〕112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议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各有关委、办、局,县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加强外籍渔船管理,杜绝“三无”船舶进港,减少渔业安全事故、渔业违规行为和涉外事件的发生,进一步提升全县渔船管理规范化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清理整治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尤道俊 副县长
  副组长:顾宝铸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法制办主任
      陆体富 县海渔与渔业局局长
  成    员:贾副亮 县公安局副局长
      单正洪 县安监局副局长
      陈晓明 县工商局副局长
      陆红军 黄沙港镇副镇长
      吴连荣 临海镇副镇长
      王祚东 射阳港经济区管委会副主任
      钱绪文 县渔政大队大队长
      徐元斌 县边防大队大队长
      顾海龙 东海区海警四大队政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海洋与渔业局,由陆体富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协调等工作。
 

特此通知。


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日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分工

  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渉渔“三无”、套牌、挂靠船舶的调查,依法严格查处。协助公安、海警部门查处相关案件,并提供相关档案资料。
  县公安局:负责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买卖制作渔船证件等违法行为的侦查;构成犯罪的,立案查处。加强同海警部门的协调,开展联合办案。
  县安监局:负责协调、监督检查涉渔镇区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落实造船企业、渔业收储加工企业、码头业主的安全责任。
  县边防大队:负责《出海船舶户口簿》和《出海船民证》的检查。加强外来人员的管理,对外地船员实行登记备案。对暴力抗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东海区海警四大队:负责非法入韩捕捞水产品违法行为的侦查;构成犯罪的,立案查处。
  射阳工商局:负责无证造船、无证经营渔货的企业及经营户的查处。
  黄沙港镇、临海镇、射阳港经济区:负责辖区内造船企业、渔港、码头业主的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检查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加强渔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禁止本地船员上“三无”、套牌、挂靠渔船从事渔业生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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