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240143874372/2015-08605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发布机构 海河镇 发文日期 2015-12-31
文号 海委发[2015]44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效性

中共射阳县海河镇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党(委)总支、支部,各村(居)委会,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抓好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督促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节俭清廉过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各村居、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切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立起来。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正面宣传、警示教育、短信提醒、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教育,早打招呼早提醒,早作准备早预防,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二、严格部署安排,坚决把责任扛在肩上。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把春节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十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安排,明确任务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五种不良习气”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正在开展的落实“两个责任”暨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认真查找本村居、本部门单位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镇纪委要认真组织开展节日期间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工作,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项督查方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督查机制,创新督查形式,大力开展明查暗访,充分发挥财政、审计、公安、纪委等部门的职能作用,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

  三、严肃执纪问责,坚决把任务落到实处。全镇各村监委、镇政风行风监督小组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律直查快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要切实用好责任追究这个利器,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对问题突出的镇区和部门单位,在严肃查处当事人的同时,严格追究领导责任,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任务落实。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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