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部门、镇(直)单位: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路红波 任永坛村党总支副书记;
孙高昌 免永坛村维稳专干职务;
徐为坚 免沙东村计生专干职务;
皋秀兰 免六份居计生专干职务;
杨义春 免六份居维稳专干、民调治保主任职务;
项卫忠 任小沙村计生专干;
张长柏 任小沙村民兵营长;
包广林 免宏丰村民兵营长职务;
刘必专 免宏丰村民调治保主任、维稳专干职务;
李 红 任宏丰村民兵营长;
董正忠 任宏丰村维稳专干;
张玉标 免大有村民兵营长职务;
阮书红 任大有村妇女主任;
叶仁祥 免同丰村维稳专干职务;
李利国 任同丰村会计;
张 慧 任同丰村党总支副书记,免同丰村妇女主任职务;
董正蓉 任同丰村妇女主任;
赵正祥 任同丰村维稳专干;
徐 华 任同丰村青年书记;
唐 惠 任彭庄村会计;
吕寿成 免复兴村民兵营长职务;
李德成 任复兴村维稳专干;
陈秀芹 任复兴村妇女主任;
戴广生 任华北村民兵营长;
戴元远 任华北村维稳专干;
孙 晨 免海关居会计职务;
何其军 任海关居会计;
李永忠 任镇教育党总支副书记;
李海林 任镇农技中心党支部副书记;
顾名俊 任镇企服中心党支部副书记;
陈尚金 任镇联防队队长,免镇城管中队队长职务;
戴 祥 任镇城管中队队长,免镇联防队队长职务;
顾宝贵 免镇信访办主任;
徐 海 任镇信访办主任;
王维忠 任海河敬老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阮素芹 任海河敬老院副院长。
201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