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县属镇直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镇安全工作委员会。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邓海峰(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主任 袁 涛(副镇长)
副 主 任 郑培贵(副镇长)
邓克生 (副镇长)
孙亚光(副镇长)
吴乃艳(宣传委员)
曹兆兵(统战委员)
成 员 徐乃春(党政办负责人)
顾明军(财政所所长)
陈殿海(司法干事)
李永忠(教育总支副书记)
周建飞(农水负责人)
陈尚忠(民政干事)
徐德忠(派出所教导员)
李学庆(市场监管分局经检中队负责人)
李益兵(水利站站长)
周庚彪(供电所所长)
时海军(海河卫生院院长)
韩 彬(阜余卫生院院长)
王柱雷(电信支局局长)
王 军(邮政支局局长)
戴元才(农技中心主任)
李红俊(镇村中心主任)
吴然泰(企服中心主任)
王素萍(文广中心主任)
顾一飞(人力中心主任)
戴 祥(联防队队长)
唐为波(公路站站长)
陈尚金(安监站副站长)
顾 军(供销社副主任)
戴 荣(粮管所所长)
安委会成员依照“一岗双责”、“行业管理”及“属地管理”的要求,对职责和分管(分工)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责。
安委会办公地点设在镇安监站,由袁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尚金同志负责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附:海河镇安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2016年11月18日
海河镇安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主 任:
邓海峰(副书记、镇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
常务副主任:
袁涛(副镇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对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的领导责任。负责工业安全工作。
副主任:
郑培贵(副镇长)对分管的民政、文卫系统安全、铁路建设安全负安全领导责任。
邓克生(副镇长)对分管的水利、农机、供电安全负领导责任。
孙亚光(副镇长)对分管的建筑、交通、三产服务业安全负领导责任。
吴乃艳(宣传委员)负责文化娱乐场所安全工作。
曹兆兵(统战委员)负责宗教场所安全工作。
成 员:
徐乃春(党政办负责人) 负责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安全生产规划的起草、会议召集。
顾明军(财政所所长) 负责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及安全生产经费的保障。
陈殿海(司法干事)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
李永忠(教育总支副书记)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全镇中小学校的安全工作。
周建飞(农水负责人)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全镇的农业安全工作。
陈尚忠(民政干事)协助分管领导抓好敬老院、农村危房户、五保户的安全工作。
徐德忠(派出所教导员)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易燃易爆物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
李学庆(市场监管分局经检中队负责人)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食品及农贸市场安全工作。
李益兵(水利站长)负责水利、桥梁安全工作。
周庚彪(供电所所长)协助分管领导负责全镇供用电安全、治理三线交越搭挂。
时海军(海河卫生院长)协助分管领导负责海河片卫生室安全工作和事故应急医疗器械、设备及医务人员的保障。
韩 彬(阜余卫生院长)协助分管领导负责阜余片卫生室安全工作和事故应急医疗器械、设备及医务人员的保障。
王柱雷(电信支局局长)协助分管领导负责电信系统安全工作、治理三线交越搭挂。
王 军(邮政支局局长)负责危化品相关安全工作。
戴元才(农技中心主任)协助分管领导负责农林、农机安全,做好本单位危化品经营安全工作。
李红俊(镇村中心主任)协助分管领导负责建筑市场安全、液化气销售安全监管工作。
吴然泰(企服中心主任)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王素萍(文广中心主任)负责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工作,做好文化娱乐场所和广播、有线电视安全工作、治理三线交越搭挂。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顾一飞(人力中心主任)负责劳动保障安全工作。
戴 祥(联防队队长)负责开展消防教育、火灾扑救和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唐为波(公路站站长) 协助分管领导抓好农村道路、桥梁安全,负责渡口安全工作。
陈尚金(安监站副站长)协助分管领导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镇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主持安监站工作。
顾 军(供销社副主任)负责供销系统安全工作。
戴 荣(粮管所所长)负责全镇粮食系统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