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射阳县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县政府研究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实施。
射阳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0日
射阳县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
广大妇女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推动者,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践行者。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政府应有的工作职责。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对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促进我县男女平等和妇女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江苏省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盐城市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结合我县妇女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射阳县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妇女规划》)。
“十三五”时期妇女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秉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着力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增强妇女整体素质,提高妇女社会地位,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六新”射阳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努力实现妇女全面发展,两性平等和谐发展,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等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将妇女发展融入射阳“新精神、新定位、新目标、新要求、新举措、新印象”的“六新”工作布局,妇女发展总体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妇女平等享有公共卫生优质服务,健康水平进一步提升;平等享有教育文化资源,科学文化素质和创新能力持续增强;平等享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机会,经济地位不断提升;平等享有参与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决策和管理权利,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保障妇女生存、发展和平等参与的法规政策更加完善;保障妇女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平等受益;妇女合法权益切实得到保护,妇女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不断提升,妇女生存发展的环境更加优化。
“十三五”时期妇女发展的优先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一)优先领域。
更加全面关注妇女的身心健康,进一步提升城乡妇女享有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重点关注妇女专项疾病筛查率、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等指标要求。
(二)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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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 标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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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妇女平均预期寿命延长 |
80岁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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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孕产妇死亡率 |
5/10万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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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孕产妇保健管理率 |
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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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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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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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确保妇女每两年进行1次妇女常见病普查,提高普查率 |
86%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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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覆盖面 |
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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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婚前医学检查率 |
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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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 |
98%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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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有效控制人工流产率、反复流产率 |
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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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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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妇幼健康机构标准化建设率 |
8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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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基层医疗机构妇幼健康规范化门诊建成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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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稳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出生人口性别比 |
降至110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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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测试参与率 |
逐年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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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国民体质合格率 |
95% |
(三)策略措施。
1.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县、镇(区)妇幼保健机构网络,建成独立建制二级妇幼保健院。开展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促进机构提档升级。加强城乡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强化妇幼保健的规范化管理,完善质量控制和评估体系,健全妇幼保健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人员配备和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保健水平。积极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力争成功创建国家级优质服务示范县。
2.加大妇幼健康投入力度。认真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适龄妇女叶酸补服、“两癌”筛查和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阻断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服务,逐步提高项目覆盖率和人均经费标准,积极拓展服务内容,深化服务内涵。完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和日常监管机制,强化资金管理和使用,提升服务效益。
3.加大依法监管力度。加强《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将妇幼健康服务监管工作纳入卫生执法监督范围,提高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服务能力。依法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日常监管,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准入,规范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筛查)、助产技术、计划生育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
4.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适应生育政策的变化,科学规划医疗机构产儿科建设,满足生育增长需求。加强孕产妇尤其是高龄孕产妇的生育保健服务,规范围产保健工作,严格执行孕产妇以及高危因素分级分类管理规定,强化危重症筛查和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县高危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畅通急救绿色通道,保障母婴安全。继续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财政补助政策,健全城镇未从业妇女住院分娩财政补助制度。
5.加大妇女常见病检查力度。加强妇女常见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普及,强化基层妇幼卫生计生人员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培训。预防和减少妇女常见病的发生,适龄妇女每两年享受1次妇科常见病检查,提高普查率和治疗率。建立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专项资金,逐步实现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全覆盖,扩大城乡困难妇女群体“两癌”免费检查覆盖面,提高城乡妇女“两癌”早诊率和早治率。对贫困、重症患者按规定给予救助。
6.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大力宣传普及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知识,推行免费婚检“一条龙”、“一站式”服务。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适龄妇女补服叶酸等工作,重点提高唐氏综合症等疾病的产前筛查和诊断服务质量。预防高危妊娠,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7.加强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宣传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规范妇女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生殖保健服务。实现避孕节育随访服务、避孕药具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等工作城乡全覆盖,预防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坚决制止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
8.建立健全妇女保健服务制度。为妇女提供优质的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开展青春期、更年期、老年期保健服务,预防和治疗严重危害妇女健康的疾病。开展妇女健康知识和营养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宣传,提倡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和习惯,提高妇女营养水平,减少慢性病的发生。针对孕妇、乳母开展科学的孕期、哺乳期营养指导,并进行针对性的干预。
9.完善妇女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逐步完善妇女心理咨询网络。逐步开展针对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普测工作,逐步在妇幼保健机构设立妇女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中心,推进企业女职工“阳光心灵工程”,健全社区妇女心理防治机构。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心理援助和危机干预等服务项目,提高妇女生理、心理素质和自我调控能力。基层妇女儿童活动阵地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
10.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以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抵御艾滋病和性病的危害。强化娱乐场所监管,严厉打击吸毒、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有效控制传播途径。继续将预防和阻断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纳入妇幼卫生重大项目管理,开展规范化的诊疗服务。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保障艾滋病病人及病毒感染者的合法权益。
11.促进流动妇女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将流动妇女卫生保健服务纳入城乡卫生保健工作内容,保障流动妇女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加强流动孕产妇保健管理,对流动人口中的贫困孕产妇提供适当救助。
12.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加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城乡妇女健身体育设施实现全覆盖。继续巩固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成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运动健身指导,积极开展妇女健身展示活动,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体育锻炼,增强妇女身体素质。
13.发展智慧健康。基本形成与智慧城市和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发展相适应的健康信息化体系,到2020年,全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管理率达80%,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利用率达80%,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开展面向基层远程医疗服务比例达70%。
二、妇女与教育科技
(一)优先领域。
进一步提高妇女高等教育水平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着重提高妇女的创新能力。
(二)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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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 标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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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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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女性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
12.2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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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增女性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 |
15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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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女性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 |
6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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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农村妇女劳动力普遍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
1-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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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妇女职业技能培训率 |
60%以上 |
|
7 |
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中女性比例 |
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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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高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 |
均衡 |
(三)策略措施。
1.坚持性别平等原则。在教育政策及规划的制定、修订、执行和评估中,充分体现性别平等原则,将性别教育的主要目标纳入教育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考核范围,保障女性平等接受教育,禁止教育中的性别歧视。
2.提高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水平。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高女性尤其是劳动年龄人口中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鼓励女性全面发展,多渠道、多形式为贫困、残疾女大学生提供资助。
3.完善妇女终身教育体系。逐步完善劳动者终身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为妇女接受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提供机会和资源。加快发展职业导向的非学历继续教育,推进社区教育机构建设,发展多样化社区教育模式,为妇女提供方便、灵活的学习条件。健全智慧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引导妇女增强在职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培养适应“互联网+”和智能化信息生态环境、具有较高思维品质以及较强实践创造能力的创新型、智慧型女性人才。
4.保障特殊妇女群体教育权益。建立以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儿童之家和各类教育培训资源为重点的基层培训网络,加强农村留守妇女文化知识、实用技能的教育培训,提高享受培训补贴的女性比例,增强其创业就业能力。重视和发展残疾妇女、单亲贫困家庭妇女的教育培训,增强其生存发展能力,为困境妇女平等接受各类教育培训提供机会、创造条件。
5.促进妇女参与科技创新。完善政策激励机制,加快建设有利于妇女参与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女性科技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培养妇女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采取多种方式,鼓励更多女性参与高科技领域的学习和研究,促进女科研人员与女企业管理者交流与合作。
6.加大女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依托科技成果评比、产学研基地和重大科研项目,聚集、培养女性专业技术人才。优先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完善培养体系和评价机制,加大实习实训在职业教育中的比重,实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提高女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7.促进妇女参与社区教育。推进学习型组织和社区建设,丰富社区教育内容,满足妇女个性化学习需求。加快发展职业导向的非学历继续教育,推进社区教育机构建设,发展多样化社区教育模式,为妇女提供方便、灵活的学习条件。
三、妇女与经济
(一)优先领域。
更加关注技能型女性劳动者、法定代表人和企业家中的女性比例以及保障妇女的劳动安全。适应国家二孩政策,有针对性地强化促进妇女就业措施。
(二)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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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 标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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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重 |
47%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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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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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 |
47%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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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定代表人和企业家中女性比例 |
提高3-5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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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女性在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的就业比例 |
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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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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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比例 |
37%以上 |
|
8 |
女大学生就业率 |
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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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企业比重 |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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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残疾妇女就业比例 |
提高 |
|
11 |
妇女自主创业比例 |
提高 |
(三)策略措施。
1.完善促进妇女就业创业的法规政策。在制定出台相关公共政策时,引入社会性别视角,关注女性特殊权益和需求。加大促进妇女平等创业就业的法律法规、扶持政策和保障制度的实施力度,确保女性公平获得发展资源和就业机会。
2.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招聘录用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时,杜绝非岗位特定需要的性别限制,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妇女的录用标准,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妇女结婚、生育的内容。全面落实男女同工同酬,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切实保障妇女享有平等的劳动就业与收入分配权利。
3.完善妇女创业就业服务体系。优化公共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信息指导,不断完善创业扶持政策,通过全程培训、税费减免、资金支持、小额贷款、跟踪指导等帮扶措施,支持帮助妇女自主创业,提升妇女创业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4.激发妇女创新创业活力。抓住“互联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机遇,积极探索灵活多样的创业就业模式,引领更多妇女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建立完善人才开发体系,制订和完善女性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激励等政策,健全人才数据库,促进各类妇女人才的成长和合理配置。关注科学研究与技术应用领域妇女人才的成长,提高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5.大力发展家庭服务业。规范家庭服务行业标准,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家庭服务行业的职业化程度和诚信建设水平。注重运用互联网手段,推进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为妇女和家庭提供智慧生活、智慧养老、智慧红娘、智慧就业、智慧维权等多样化便捷服务,拓展妇女创业就业空间。
6.促进女大学生创业就业。引导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完善女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为女大学生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深入开展女大学生创业导师行动,加强面向女大学生的就业创业指导、培训和服务,促进女大学生创业就业。
7.提高农村妇女经济收入和非农就业率。加大实施农村妇女职业培训的力度,开展定点培训、定向培训和挂钩培训,积极为农村妇女提供小额贷款、信息服务等,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鼓励支持农村妇女参与现代服务业、现代高效农业、互联网+农业等发展,培养新型职业女农民,帮助农村妇女实现多形式创业,提高非农就业率。
8.保障女职工及进城务工妇女的劳动权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将女职工劳动保护监察作为劳动监察和劳动安全监督的重点内容,依法查处侵犯女职工和进城务工妇女劳动权益案件。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监督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情况。已建工会的企业严格执行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提高女职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强女职工保护法律政策宣传教育,增强女职工维权意识。
9.加快妇女脱贫进程。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工程,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妇女、残疾妇女、贫困单亲妇女、留守妇女等群体的就业创业扶持力度。采取项目、资金、政策倾斜等方式,因人因地施策,实施精准扶贫脱贫。发挥有关社会组织作用,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帮助、支持城乡贫困妇女提高收入水平,努力消除妇女贫困。
四、妇女与决策和管理
(一)优先领域。
按规定配齐配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的女干部,提升妇女参与决策管理和基层民主管理水平,壮大女性后备干部队伍,积极培育女性社会组织。
(二)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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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 标 |
2020年 |
|
1 |
各级党代会代表中女性比例 |
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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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 |
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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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四套班子中女干部配备数 |
至少各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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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镇(区)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数 |
至少1名 |
|
5 |
乡科级正职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 |
10% |
|
6 |
县级党委、政府部门中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比例 |
50%以上 |
|
7 |
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的事业单位(含高校)比例 |
逐步提高 |
|
8 |
新发展党员中的女性比例 |
3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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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乡科级后备干部中女干部比例不少于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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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成员、村民(居民)委员会领导成员中女性配备数 |
至少各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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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国有大中型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 |
逐步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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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 |
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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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 |
10%、22%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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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例 |
50%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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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加强女性社会组织建设 |
每个城市社区不少于4个;每个农村社区不少于2个 |
(三)策略措施。
1.完善促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将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内容。在落实国家相关法规政策中,对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居民)委员会中女性比例及候选人中女性比例作出明确规定。
2.优化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社会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及对妇女在推进民主法治进程中重要作用的认识,积极营造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的良好氛围,保障妇女享有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权利。
3.全面提高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水平。提高女干部交流、轮岗、挂职锻炼比例,加大对基层女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女干部的政治文化素质和决策管理能力。
4.坚持干部人事制度和公务员管理制度中的性别平等。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使用以及公务员录用、培训、考核、奖励、轮岗、提拔等各个环节,健全完善体现性别平等的选拔使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
5.健全女干部培养机制。分层次、分类别制定女干部培养计划,通过教育培训、挂职锻炼、轮岗交流、兼职聘用等多种方法,建设高素质的女干部队伍。重视后备女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后备干部队伍中女性的比例。加强实践锻炼,有计划安排女干部到发展一线、民生一线、稳定一线经受磨练。推进女干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交流,进行多岗位锻炼;推动群团部门女干部跨岗交流。注重源头储备,加强对女选调生、女大学生村官等基层女性人才队伍的培养。
6.加大女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将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把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加大女干部选拔任用力度,注重从基层、生产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打破区域、身份、行业等界限,拓宽优秀女干部的来源渠道。领导班子调整出现女干部空缺时,应及时补充。
7.拓宽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渠道。在制定涉及公众利益和妇女权益的重大方针政策时,充分听取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丰富妇女参政议政的活动形式和参与渠道,保障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权利。
8.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作用。重视畅通妇联组织代表妇女参政议政的渠道。注重发挥妇联在培养选拔女干部、推动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完善组织部门与妇联的联系对接机制,重视发挥妇联组织培养、推荐女干部的重要基地和渠道作用。
9.重视加强妇女人才队伍建设。将女性人才培养纳入中长期人才规划,加强对女性人才发展状况和趋势调研。大力实施女性素质培养工程,加大对女性党政领导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建好用好女性人才库,对入库人才进行分层分类动态管理和培养使用。不断推进政策创新,健全人才发展机制,为女性人才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10.推动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完善基层民主选举制度,丰富村民(居民)代表会议、妇女议事会、听证会等协商形式,提高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增加村(社区)“两委”成员中女性人数和比例,推进基层妇联主席普遍进“两委”班子。健全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企事业职工代表大会女代表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11.积极培育和扶持各类女性社会组织。确立妇联在女性社会组织中的枢纽地位,支持妇联培育、服务、扶持女性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县妇联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女性社会组织指导服务中心,使之成为培训、孵化公益性女性社会组织的基地,促进女性社会组织之间的联系、交流和合作。
12.推动妇女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深化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才体制机制,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方式,加强企业高层次女性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使更多妇女进入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扩大女职工民主参与的渠道。
五、妇女与文化
(一)优先领域。
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开设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课程,发挥媒体在宣传社会性别文化方面的推进作用。强化家风建设,突出妇女思想文化引领和基层妇女文化人才培养等目标。
(二)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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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 标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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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流媒体设立并办好女性栏目或专栏 |
至少1个 |
|
2 |
媒体决策和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 |
30% |
|
3 |
每年创作妇女题材及适合妇女阅读的优秀文学作品 |
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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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镇(区)、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设施开设妇女活动场所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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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县、镇建成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
100% |
|
6 |
城乡社区举办群众性家庭文化建设活动 |
至少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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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劳动模范、青年“五四”奖章及各行各业先进中女性比例,“三八红旗手”人数 |
提高 |
(三)策略措施。
1.加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社会宣传。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和各级干部培训规划。根据不同人群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国策宣传进决策主流、进党校、进学校、进乡村、进媒体,增强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
2.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文化和传媒工作。制定促进两性和谐发展的文化和传媒政策,提高媒体决策层、管理者及从业人员的性别意识。对文化和传媒政策进行社会性别分析、评估,消除对妇女的偏见和歧视。加大主流媒体宣传先进文化、妇女先进典型和妇女发展成果的力度,形成全社会尊重妇女、关心妇女的良好氛围。
3.建立文化和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监管机制。在传媒监管中增加性别监测内容,吸纳社会性别专家参与传媒监测活动。每年对文化和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开展监管和社会性别分析评估,杜绝新闻传媒中不良传播对男女平等的负面影响。支持和引导妇女组织参与传媒监测网络建设和机构发展。
4.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和舆论监督。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倡导和督促新闻媒体及广告机构自律,禁止在媒体、广告和文艺作品中出现性别歧视、暴力和损害女性形象、污辱女性人格等现象,坚决打击、遏制色情、暴力等不健康文化传播,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促进男女平等与共同发展中的舆论监督作用。
5.加大对妇女的科普文化服务。扩大科普、文化设施网络的覆盖面,为妇女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提高妇女运用媒体获取知识和信息的能力,为妇女接触、学习和运用大众媒体提供条件和机会。鼓励民间机构和企业等运用各类信息通信技术,支持和促进农村贫困妇女、城镇流动妇女及残疾妇女等获得使用媒体和通信传播技术服务。
6.为妇女提供丰富的公共文化服务。健全完善城乡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场所建设,强化各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妇女儿童之家文化活动功能,图书室设立妇女读书专栏(专柜)。支持直接面向妇女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支持文化单位开展面向妇女的公益性文化活动。充分利用节庆活动、民间文化资源和女性社团,组织各类妇女文体活动,提高妇女文化生活的质量和水平。依托城乡社区妇女儿童阵地等服务平台,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社区文化建设和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对巾帼志愿者队伍及各种女性文体社团的指导,推动妇女和家庭参与各种群众性社区文化和系列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
7.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倡导立家规、传家风,持续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深化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廉洁家庭等特色家庭为一体的家庭文明创建活动。提倡男女两性共同承担子女教育、家庭事务管理等家庭责任,提高婚姻家庭生活质量。全面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提升家庭教育水平。
8.发展面向家庭的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依托城乡社区妇女儿童阵地等服务平台,引导妇女积极参与社区文化建设和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对巾帼志愿者队伍及各种女性文体社团的指导,推动妇女和家庭参与各种群众性社区文化和系列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
9.加强基层妇女文化人才培养。重点培养城乡社区的文艺骨干,重视发现和培养妇女文化能人、民间文化传承人,不断壮大民间妇女文化工作队伍,定期举行文艺人才培训班,搞好文艺队伍的传帮带。
10.健全完善先进妇女典型的培养、宣传、激励机制。大力宣传、表彰各类优秀妇女典型,为妇女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深化“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集体等评比表彰活动;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及各行业先进中的女性保持适当比例。
六、妇女与社会保障
(一)优先领域。
进一步关注妇女全面参与生育、医疗、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等目标,突出对贫困妇女的精准帮扶、老年妇女的社会保障和精神抚慰。
(二)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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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 标 |
2020年 |
|
1 |
城乡妇女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
98%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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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乡妇女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 |
98%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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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妇女失业保险覆盖率 |
98%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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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镇女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比例 |
100% |
|
5 |
城乡女职工生育保险参保比例 |
100% |
|
6 |
以城乡社区为单位的养老服务覆盖率 |
100% |
|
7 |
县、镇、村级残疾人康复机构覆盖率 |
100%、10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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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落实女职工“五期”特殊劳动保护措施,控制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 |
降低 |
(三)策略措施。
1.保障妇女公平享有社会保障。全面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涉及妇女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妇女公平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积极推进新业态从业妇女参保,努力扩大妇女参保覆盖面,保障妇女享有各项社会保险及社会救助。
2.完善覆盖城乡妇女的养老保障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引导城乡妇女参保,将更多城镇未就业妇女和农村妇女纳入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老年妇女服务保障体系。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减轻困难家庭老年妇女的养老负担。
3.完善覆盖城乡妇女的医疗保障制度。整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统筹城乡育龄妇女生育政策,将所有城乡妇女纳入生育保障制度范围。加大社会福利供给,将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以及城镇未就业妇女和农村妇女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并逐步提高报销比例。
4.保障女性劳动者的失业、工伤保险合法权益。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逐步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水平,切实保障女性失业者的合法权益。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
5.完善城乡妇女社会救助制度。确立政府力量保基本、市场力量作补充、社会力量献爱心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完善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各项救助政策,逐步扩大救助范围。关注留守流动妇女、贫困妇女、老年妇女、单亲贫困母亲的生活状况和特殊需求,创办为特殊困难妇女群体服务的公益事业。支持和规范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面向妇女的社会救助,形成生活救助、人文关怀、精神慰藉相结合的急难救助模式。鼓励慈善基金组织设立困难妇女专项救助基金,为生活困难的妇女提供救助。
6.为残疾妇女提供社会保障。推进残疾妇女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度和贫困残疾妇女参加社会保险提供保费补贴,保障残疾妇女的基本生活。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为残疾妇女提供各种就业服务和职业技术培训,提高残疾妇女就业比例。加强面向残疾妇女的康复服务,推进残疾妇女社区康复。
7.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发展家庭服务业,提高家庭服务水平和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提升妇女无酬劳动价值社会认可度。建立健全社区老人、婴幼儿和残疾人照顾体系和中小学生托管机制,减轻妇女家庭负担。
七、妇女与法律
(一)优先领域。
更加注重依法保障妇女的人身权利、财产权益以及困难妇女法律援助,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执法检查,从源头上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二)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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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 标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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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镇(街道)配备专(兼)职妇女社会工作者 |
至少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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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侵害妇女的刑事案件侦破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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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家庭暴力案件受理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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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女性犯罪和重新犯罪率 |
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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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女性庇护所覆盖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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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符合条件女性获得法律援助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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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涉及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知识社会普及率 |
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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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镇(街道)、村(社区)妇女维权机构覆盖率 |
提高 |
(三)策略措施。
1.完善保障男女平等的法规政策体系。认真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江苏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将男女平等意识纳入决策主流,推动男女平等制度化和法律化。加强对妇女权益问题的调查研究,细化和落实配套措施,源头保障妇女权益。
2.推进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工作。完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备案、业务培训、调查咨询等工作机制,对法规政策制定和实施提供咨询意见,进行评估审查,推进社会性别平等理念纳入法律和公共政策体系。建立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观察员队伍建设,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政策法规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工作。
3.保障妇女有序参与立法和政策制定。拓展妇联组织和其他妇女组织参与政策制定的途径,在制定、修改保障妇女权益的相关规章和政策时,引导和鼓励妇女通过多种途径参与政策制定,广泛听取妇女意见和建议。
4.加大维护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执法检查力度。规范执法和监督程序,支持和配合各级人大每两年开展一次保障妇女权益的执法检查或专项督查,加大部门监察和专项检查、督查力度。
5.加强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宣传教育。把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宣传总体规划,开展各种形式普法宣传和培训,推动法治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家庭,提高全社会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意识。加强对外来务工妇女、农村妇女、下岗失业妇女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提高妇女依法表达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6.加强保障妇女权益工作者队伍建设。开展社会性别理论宣传培训,增强立法、司法、执法人员的社会性别意识。提高特邀检察员、人民调解员中的女性比例。加强部门协调与合作,发挥社会组织和妇女社会工作者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形成维护和保障妇女权益的合力。
7.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强奸、拐卖妇女、色情陪侍、黄赌毒以及非法传销、电信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性骚扰。及时受理和查处各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加大对侵害妇女权益的大案要案查处力度,为受害妇女身心康复、回归社会提供帮助。
8.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完善部门合作机制,推进家庭暴力告诫、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制度实施,为遭受家庭暴力及处在危急困难状态的妇女提供法律咨询、医疗救治、心理疏导等服务。
9.维护妇女在家事纠纷中的权益。人民法院在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和继承案件时,按照法律规定和性别平等原则,切实保护妇女的婚姻自由权、财产权、子女抚养权和继承权,在财产分割、继承以及子女抚养上,优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在照顾家庭上的投入和付出,实现公平补偿,依法维护女方权益。
10.维护农村妇女土地经济权益。完善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相关政策,保障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补偿费分配、土地经营权流转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坚决制止和纠正以未婚、出嫁、离异或丧偶为由损害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的行为。对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进行性别平等审查评估,及时纠正歧视妇女或损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内容。
11.建立和完善妇女维权预警机制。加强信访网络、法律援助网络、维权监督网络和基层维权阵地建设,健全妇女维权预警机制,充分发挥妇联、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的民主参与和监督作用,引导妇女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
12.强化对妇女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机构,规范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指派、监督程序。鼓励和支持律师协会和社会力量为妇女提供公益性的法律援助和帮助。充分发挥法律援助中心、“12338”妇女维权热线的作用,及时有效地提供法律援助,重点关注贫困、残疾、单亲贫困母亲、留守流动妇女及老年妇女的法律需求。
13.加强对女性违法犯罪人员教育矫治工作。加强矫治场所建设,深化女性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矫治工作,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做好女性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努力降低女性犯罪和重新犯罪率。有效预防和控制女性吸毒现象,女性强制隔离或戒毒人员的医疗纳入社会医疗保障体系。
八、妇女与环境
(一)优先领域。
优化妇女发展的自然环境和生活环境,提升妇女儿童公共服务水平,提优基层妇女儿童活动阵地服务功能,提高妇女应对气候变化和预防灾害的能力。
(二)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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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指标 |
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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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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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城镇新建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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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妇女用品(化妆品、卫生用品、文胸等)抽查合格率 |
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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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共场所爱心母婴室建设数量 |
增加 |
(三)策略措施。
1.注重妇女问题研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妇女工作、妇女发展的实际,开展妇女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制定涉及妇女相关政策和促进妇女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保障。
2.引导妇女和家庭成员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倡导生活模式绿色化,消费方式生态化,引导城乡妇女进一步增强勤俭节约和生态文明意识,践行低碳生活,争创绿色家庭、文明家庭,共同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社会文化程度高的新射阳。
3.建立完善社区妇女活动场所和公共服务设施。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妇女提供学习、就业、健身、娱乐等多种形式的服务。积极发展生活服务类的公共项目,减轻妇女家务负担,使女性有更多的自由支配时间。加强机场、车站、企业、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爱心母婴室建设,为妇女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4.提升妇女儿童阵地管理服务水平。以“妇女儿童阵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为抓手,推动各级妇女儿童阵地科学管理、规范运作,提升专业化服务妇女儿童及家庭成员的能力和水平。
5.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的危害。大力开展碧水、蓝天和净土行动,推进污染综合治理,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加大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妇女的健康保护力度。
6.加强食品和妇女用品安全的监管。加大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强化妇女保健品、化妆品和卫生用品的质量检测和卫生监督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和妇女用品市场的监管,组织开展专项监测检查,切实保障广大妇女的健康。
7.改善妇女的生存和发展环境。改善饮用水安全,城乡区域供水实现全覆盖。强化水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质监测、饮用水安全监管。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程度。加强长效管理,提高改水、改厕工作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卫生效益。
8.推动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与需求相适应。景区、企业、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的建设规划中,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确定合理的男女厕位比例。“十三五”期间,城镇新建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不低于2∶3,积极探索建立无性别公共厕所。
9.增强妇女自我保护和应对灾害的应变能力。开展妇女自我保护和应对灾害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妇女的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意识,提高妇女应对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最大程度地降低对妇女的伤害。根据妇女特殊需求,在减灾工作中对妇女提供必要的救助和服务。
“十三五”妇女发展重点项目与组织实施
一、重点项目
(一)家庭文明建设工程。以弘扬家庭美德、展示良好家风为核心,常态化推进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女性”活动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彰显女性“四自”精神。健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推动科学家教进万家,县成立家庭教育专门指导机构,100%的城镇社区和85%的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有效提升全县家庭道德教育水平。
(二)女性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动员广大妇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四自”精神和中华传统美德,提升思想道德和文明素养。健全妇女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和职业培训体系,提高女性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参与率,全面提升妇女科技文化素质。加强女性人才库建设,发挥女性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高级女性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女性创新创业潜力。加强妇联干部、女选调生、女大学生村官的培养,为她们的成长创造条件。
(三)妇女健康促进工程。继续对城乡妇女开展每两年一次的妇科常见病免费检查,在全县全面推行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做到无病早防,有病早发现、早治疗。多部门合作促进免费婚检,对重点女性人群加强预防性病、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建设心理辅导机构,对离婚女性、老年女性、贫困女性、单亲母亲、失足女性、犯罪女性、产后女性等进行心理疏导。建立妇女电子健康档案,加强对妇女健康的信息化管理,提高妇女健康水平。推动妇女广泛参加群众性健身运动,不断提高妇女的健康素质和平均预期寿命。
(四)妇女创业就业服务工程。借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平台,优化促进妇女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为女大学生、留守流动妇女、失地失业妇女、进城陪读妈妈、单亲贫困母亲、残疾妇女等女性,开展专题培训、结对帮扶、救助扶持等针对性服务。为有创业意愿的妇女提供项目推介、创业实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发挥女企业家的传帮带作用;将服务和培育电子商务创业人才作为推动妇女创业的重要抓手,全方位、多角度地支持女性在电商领域发展。持续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工作,举办女性就业专场招聘会,培育基础好、发展潜力好、带动能力强的巾帼示范基地,营造政策支持环境。积极依托各类宣传平台,进一步激发妇女创业就业热情,激励更多女性投身创业热潮。
(五)妇女权益保障工程。全力推进反家暴工作。创新形式、联合联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反家暴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有效实施。进一步做好妇女信访工作,完善维权机制,拓展维权网络,依法、全面维护妇女权益。加强对妇女维权干部的法律知识、业务技能培训,提升维护妇女权益的能力。扎实推进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广泛开展“法律进家庭”法治教育活动,深化“崇法尚德好家庭、好母亲”评选工作,引导家庭成员做遵法守法学法用法好公民。整合社会资源,结合行政和社会力量,构建妇联组织+女性社会组织的妇女维权工作新模式。
(六)女性社会组织培育工程。加大政府扶持力度,通过完善管理机制、搭建工作平台、丰富服务手段、发挥枢纽作用等措施,力争用3至5年时间,逐步建成与射阳经济社会和妇女事业发展相匹配,与妇女儿童和家庭多样化需求相适应,门类齐全、形态多样、层次丰富、结构优化的女性社会组织服务体系。成立县女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健全女性社会组织自律和发展的各项机制,搭建表达诉求、沟通交流、参与公益、实现成长的平台,为基层妇女儿童提供更实际、更有效的专业服务。
二、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妇女发展规划是政府、各有关部门应有的职责。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要切实做好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政府各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要根据规划要求和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承担落实相应的目标任务,全力推进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强化规划落实。县、镇两级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妇女发展规划,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要把规划的实施作为政府管理妇女事务的重要手段,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规划实施情况要列入每年政府工作报告。
(三)加大保障力度。县、镇两级政府要为规划的实施提供组织、人力、经费保障。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做到机构、编制单设,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将实施规划经费和妇女儿童工作机构开展工作所必需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镇(区)要明确相应的人员负责规划的实施工作。
(四)健全工作机制。县、镇两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依法行政,健全目标考核、宣传培训、监测评估、专题调研、评比表彰等制度;加强对妇女发展和权益保障的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和司法保护;加强部门协作,共同推动解决妇女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五)注重示范引导。加强对示范工作的管理指导,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动态,分析存在问题,提出策略措施,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先进经验。
三、监测评估
(一)健全统计监测和评估督导机构。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统计监测和评估督导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统计监测组和评估督导组。统计监测组由县妇儿委办、县统计局牵头,负责制定统计监测工作方案和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提出统计监测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指标;收集统计监测数据,建立和完善妇女数据库,定期报送统计监测信息;撰写统计监测分析报告;指导全县各地规划的统计监测工作。评估督导组由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制定评估督导工作方案;检查规划目标实施进展情况和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组织开展阶段性评估督导,审核监测评估报告;指导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开展实施规划的评估工作。
(二)完善监测和评估机制。完善性别统计指标体系,相关部门应将分性别统计工作列入本地、本系统年度常规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反应妇女发展的状况和变化。规范各级妇女数据信息的收集、发布和展示,实现数据信息的交流、反馈和利用,逐步实现数据的资源共享。按重点指标完成情况对相关部门实施年度监测考核公布制度,促进有效干预措施的制定,推动妇女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三)坚持定期评审和督导。各镇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每年定期向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县统计局报送实施《妇女规划》的年度统计报表和监测评估报告。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对下级监测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对实施规划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全县在2018年进行中期评估,2021年进行终期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