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射阳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7-2020年)》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实施。
射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30日
射阳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7-2020年)
为促进射阳县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和资源利用效率,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以及健康射阳建设的战略目标,根据《国家医疗机构设置指导原则(2016-2020年)》、《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江苏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7-2020年)》、《盐城市区域卫生规划(2017-2020年)》以及《射阳县“十三五”卫生与健康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规划》,并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区域概况
射阳县位于江苏盐阜平原东部,东临黄海,西接建湖、阜宁县,南临亭湖、大丰区,北部偏东隔苏北灌溉总渠,地处江苏沿海中心位置,是中国大陆南北地理分界线的东部起点。全县下辖13个镇、射阳经济开发区和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县域总面积2783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03公里。
(二)居民健康水平和医疗服务需求
1、总体健康水平
2016年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0.93‰,平均期望寿命79岁,孕产妇死亡率零,婴儿死亡率2.45‰,出生缺陷发生率3.28‰。
2、主要疾病谱
住院病人所患疾病前10位顺序为:脑栓塞、剖腹产、糖尿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冠心病、肺部感染、脑梗死、慢性支气管炎、精神病、慢性阻塞性肺病。因病死亡所患疾病前10位顺序为: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心脏病、伤害、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精神障碍、传染病。2016年,全年法定报告甲、乙类传染病总发病率为72.25/10万。
3、医疗服务需求
2016年,全县医疗机构诊疗总人次499.1万人次,平均住院日8.0天,病床使用率70.60%,县级医院病床使用率86.48%,镇卫生院病床使用率72.79%。县域内基本形成了以县级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三级医疗网络和15分钟医疗服务圈,能够满足区域内居民与外来人口的基本医疗需求。
(三)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现状
1、医疗卫生机构
截止2016年,全县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332个(所)。
医院20个(含13个非公立医疗机构):综合医院10个、中医医院2个、中西医结合医院1个、专科医院5个、其他(护理院)2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05个:乡镇卫生院17个、村卫生室230个、门诊部7个、其他51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7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预防保健所2个、妇幼保健所1个、急救医疗站1个、卫生监督所1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1个。
2、医疗机构床位数
2016年,全县各医疗机构床位总量3942张,其中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719张,占全县床位总量18.23%。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4.46张,低于盐城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机构床位数5.34张的水平。
3、卫生人力资源
2016年,全县共有各类卫生技术人员3168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2024人,注册护士1432人。全县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29人、注册护士1.62人,低于盐城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5人、注册护士2.05人水平,卫生人力资源缺口仍然存在。全县乡村医生949人,586名乡村医生取得乡镇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卫生资源供给总量尚有缺口。与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健康需求相比,全县医疗机构在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等指标方面仍低于盐城市的平均水平,距离全省平均水平仍有一定差距。卫生资源供给结构尚不合理。我县医疗卫生机构大多聚集于县城区域,优质卫生资源过分集中于县人民医院,医疗资源分布不尽合理。老年人医疗、康复医疗等卫生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以治疗为主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难以满足上述需求,相应专业医疗机构发展滞后,优质专科医疗资源有待进一步提升。卫生人才缺乏且综合素质不高。我县卫生技术人员尚有缺口,队伍梯度建设尚未形成良性稳态,特别是包括县级医院学科带头人和技术拔尖人员等在内的高层次卫生人才缺乏,以及镇、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配备不足,严重制约着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还普遍存在着专业知识老化、专项培训缺乏以及人员年龄偏大化倾向等问题。
二、总体思路与体系架构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建立更加公平、高效、可及的惠及全县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为中心,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标,以调整医疗布局结构、促进协调均衡发展、提升医疗机构服务水平为主线,以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建设“健康射阳”为关键举措,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定位,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强化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立与我县“健康射阳战略、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八项重点任务”相适应、功能和结构更趋合理的医疗卫生机构配置格局,推动我县卫生计生与健康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深化改革,统筹兼顾发展
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落实“三医”联动,完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统筹城乡卫生发展,统筹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特需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统筹疾病防治协调发展。
2、坚持统一规划,均衡协调发展
通过全行业统一规划,坚持属地管理,合理设置高水平综合性医疗机构,合理布局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完善以县级医院为核心、以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居民15分钟健康圈。实现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合理配置和利用,对县域范围内的医疗机构、人员、床位、大型医疗设备等存量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合理调整,同时优化新增医疗资源的结构和布局。建立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制度。
3、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共享发展
强化政府在卫生与健康事业中的主导地位,落实政府办医责任,提升政府保基本能力,进一步强化公立医疗机构的社会公益性,加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合理设置,最大限度地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鼓励和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有序、健康发展,引导社会资本,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医疗卫生事业,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营造全县范围内不同所有制医疗机构协调合作、良性竞争,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健康服务需求。
(三)规划目标
构建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乡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
2020年全县医疗卫生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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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指标 |
2016年 |
2020年目标 |
指标性质 |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4.46 |
5.80 |
指导性 |
|
医院 |
3.51 |
4.48 |
指导性 |
|
公立医院 |
2.70 |
2.98 |
指导性 |
|
社会办医院 |
0.81 |
1.50 |
指导性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0.95 |
1.32 |
指导性 |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29 |
2.50 |
指导性 |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1.62 |
2.75 |
指导性 |
|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
0.47 |
0.83 |
指导性 |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4.24 |
4.50 |
约束性 |
|
医护比 |
1:0.71 |
1:1.10 |
指导性 |
(四)体系架构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其中,公立医院又分为政府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是指社会力量(含自然人)为主举办的医院。县级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与机构设置
(一)医院
1、综合医院
综合性医院应承担我县区域内急危重症抢救、疑难病例转诊等任务,提供辖区内居民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对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和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同时要做好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
现有综合医院10所,其中二级综合医院4所,一级综合医院2所,其它4所综合医院未定级。
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医疗卫生需求实际,新建新港城人民医院,按照三级乙等医院规模建设,计划设置床位1200张。其它二级乙等医院要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力求扩大对周围农村地区服务辐射面,以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强化自身内部建设。全县范围内的一级综合医院和其它未定级综合医院进一步强化自身内涵建设,其重点任务是为辖区内的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
现有中医医院2所,中西医结合医院1所,其中县中医院规划新建,按照二级甲等规模建设,设置床位500-600张,强化内涵建设,提高其卫生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同时设立具有中医特色的门诊。规划再新设中西医结合医院1所。各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以及其他医疗机构设置的中医科,需共同向人民群众提供中医或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
3、专科医院
各类专科医院负责妇女、儿童、精神等专科疾病的诊治,承担专科医疗、教学和科研任务,开展康复医疗和护理服务,同时承担部分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
我县现有耳鼻喉、精神病、骨科、康复等专科医院5所,其中二级专科医院3所,一级专科医院2所。新建妇幼保健院,按二级妇产医院规模建设,计划设置床位250张。进一步强化射阳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内涵建设,力求达到二级精神病医院标准,在综合医院合理设置精神科门诊或心理治疗门诊。
4、其他非公立医院
非公立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非公立医院可以对辖区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高端特需医疗服务以及康复养老和老年人护理等紧缺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满足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同时也是对公立医院的有益补充。
要充分运用社会力量,鼓励民间资本举办二级以上高水平、高起点、有特色、上规模的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专科医院。未来要大力发展城乡康复医疗机构和老年人护理机构,适时在康复养老需求比较高的区域新建康复医院或护理院。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镇卫生院
镇卫生院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性服务,接受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部分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并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同时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保证每个镇至少设置1所镇卫生院。
现有镇(中心)卫生院18所,其中 5所中心卫生院、13所一般卫生院。实现全县范围内镇卫生院全覆盖,提供方便快捷、价格低廉的诊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需求,服务范围辐射周边居民,以后不再新增镇(中心)卫生院。
2、村卫生室
村卫生室承担本行政村区域范围内的公共卫生服务以及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护理、康复等工作。
农村以行政村(居委会)为单位按服务人口3000-5000人左右设置一个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卫生服务镇村一体化管理。镇卫生院所在村不再设置村卫生室,确有必要的由各镇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研究。乡村医生必须在注册机构内执业,不得独立开设医疗机构。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接受上级医疗机构的向下转诊。
根据射阳县区域规划的调整,适时将县城区范围的村卫生室进行改造升级,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站。县城原则上按1万居民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4、门诊部和诊所
严格控制门诊部及个体诊所。鼓励倡导医疗机构下设的门诊部与村卫生室进行资源整合。在离现有医疗机构较远或缺医少药区域,或因现有诊所自然歇业可适当增设,选址应与有相同服务项目的医疗机构相距不得低于500米。进一步强化对门诊部和个体诊所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进行撤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继续设立专科门诊部,承担皮肤病、性病防治和传染病、结核病、职业病预防控制等工作。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主要有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急救、采供血、综合监督执法、计划生育等,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生服务机构、急救中心(站)等,原则上由政府举办。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现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所,县以下由乡镇卫生院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职能。到2020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面达到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
2、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
现有综合监督执法机构1所,加强镇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职能。到2020年,县卫生监督所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设备标准化配置,使其具备全面开展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良好条件。
3、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妇幼保健机构坚持以群体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在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同时,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规划新建射阳县妇幼保健院,计划设置床位250张,同时将现有的射阳县妇幼保健所、射阳县计划生育指导站、合德镇卫生院妇产科并入。
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向公民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划撤销现有的射阳县计划生育指导站,并入射阳县妇幼保健院,承担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4、采供血机构
采供血机构是指采集、储存血液,并向临床或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血的医疗卫生机构,分为血站、单采血浆站和血库。
现依托射阳县人民医院建立了射阳储血中心和市血站射阳采血点,需继续深化其内涵建设,强化内部管理,适时在全县人口流动密集区域增设流动采血车。
5、精神卫生防治机构
以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为主体、综合性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康复机构为基础,健全全县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和网络。现有精神病院一所,承担精神卫生防治职能。
6、急救医疗服务机构
县急救医疗站承担县域内院前急救任务,负责受理呼救电话,组织、指挥、调度各急救医疗分站、急救点工作,组织院前急救知识培训等工作。
现有依托县人民医院建立的射阳县急救医疗站1个。同时,在二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设立了若干急救医疗分站和急救点,构建起功能较为完善、反应比较迅速的院前医疗急救体系和农村急救网络。至2020年,根据我县城乡建设发展及实际需要,结合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和农村急救体系建设计划,进一步优化急救医疗分站的布局,缩短急救业务服务半径,实现县域全覆盖,适时推进紧急医疗救援中心项目建设。
在120救护车配备方面,根据国家120急救中心基本标准,按照城市人口每5万、农村人口每10万人配备一辆救护车,共配置18辆救护车,每辆救护车配备2名医护人员和1名驾驶员,以及适量管理人员和医疗救治设备,进一步升级和完善救护车电子通讯装备以及卫星定位系统。同时进一步强化全县120救护车的协调管理,对县辖区内其他县级医院、农盐场医院、非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救护车实行统一化管理,接受120医疗急救中心的统一调度。
四、资源配置
(一)床位资源
1、总体规模
医疗卫生机构总床位配置依据区域内居民医疗服务需求、疾病谱、医疗机构工作量、床位使用率等,充分考虑当地居民发病情况、服务半径、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区域内床位总量和结构。
到2020年,预计射阳县县域卫生服务人口达98万人,其中户籍人口预计达102万人,根据《射阳县“十三五”卫生与健康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规划》及我县实际情况,至2020年,我县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指标规划目标值5.8张,其中,医院4.48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32张。同时,按照15%的公立医院床位比例设置公立专科医院,优先支持精神、妇产、康复等专科发展。预计共需各类医疗机构床位5800张,需新增床位1758张(与2016年水平比较)。
2、配置标准
(1)医院。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医院床位数达到4.48张,其中公立医院床位数2.98张,配置县人民医院800张、新港城人民医院1200张、县中医院500张、县妇幼保健院250张、县精神病医院100张、农盐场医院300张。全县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配置社会办医院预计1500张。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2020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力争达到1.32张,配置1300张。
(二)卫生人力资源
1、总体规模
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力资源配置与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机构功能定位和床位配置等相适应,造就一支数量规模适宜、素质能力优良、结构分布合理的卫生人才队伍,加强全科医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科医生制度,加快培养紧缺专门人才,营造卫生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实施卫生高层次人才建设工程,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到2020年,全县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人以上,注册护士数达到2.75人以上,医护比达到1:1.1以上,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4.5人以上,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以上。预计执业(助理)医师需求2450人,注册护士需求2695人。
2、医院人力资源
(1)合理配置公立医院人员。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师和护士的数量,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其床位与人员的比例,按1:1.5-1.6核定。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院)其床位与人员的比例,按1:1.3-1.4核定。
(2)合理确定医护人员比例。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床护比应达到1:0.55以上,县中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床护比应达到1:0.5以上。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力资源
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实现城乡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4.5人以上,每个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数不少于5人,力争每个家庭有1名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
4、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力资源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以上,满足各类公共卫生人才需要。
(1)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达到1.09/万人配备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占人员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其中,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70%。
(2)妇幼保健计生服务机构。根据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合理配备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80%。
(3)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量应当综合考虑服务范围、服务人口、年业务量和经济水平等因素合理配备。
(三)卫生信息资源
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县常住人口并动态更新的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基础数据库。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能有效支撑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群众健康信息需求,各类人口健康信息通过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协同应用。信息标准、安全、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
整合各类资源,以互联互通、务实应用为目标,大力推进“智慧健康射阳”建设,着力推进面向“互联网+”的新型医疗健康服务模式,形成规范、便捷、共享、互信的健康服务流程,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形式的健康信息服务需求。对接基层分级诊疗系统,建立双向转诊服务应用,促进有序就医,推进信息化便民、惠民服务。促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医疗等新兴技术在健康服务中的使用,为居民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指导、康复治疗、健康咨询与评估、疾病筛查、跟踪随访等,强化健康管理服务。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辖区居民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纽带,围绕城乡居民健康服务需求,将健康管理延伸覆盖到每个家庭,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三个一”工程。
(四)设备装备资源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原则,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
大型医用设备按照“总量控制、分级负责、阶梯配置、合理规划”的原则,加强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预留社会办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购置和使用二手大型医用设备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国家已公布淘汰的机型。
坚持资源共享。鼓励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检测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前提下,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验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鼓励发展社会化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和影像中心,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结果互认和资源共享。
(五)技术学科资源
医疗卫生技术的配置应根据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疾病谱、疑难危重疾病等情况合理配置。合理设置医学重点学科和临床重点专科,高质量建设10个市级重点学科(专科),10个市级创新团队,10名市级重点人才或青年人才。注重中医临床专科的建设,巩固1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高质量建设5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大力推进中医“治未病”,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加强妇幼健康服务重点专科建设,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一)区域协调、共同发展
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整合。以建立区域协同或分片包干、分工协作为基本思路,巩固完善县镇医联体建设,推进医联体内部人力、设备、信息、管理和服务等资源的整合,完善医联体运行机制。
建立区域资源共享机制。探索对消毒供应、检验检查、后勤服务、血液透析、医疗废物处置等能够实施集中化、中心化的服务,尽可能集中化、中心化设置,节约资源,提高效率。
(二)资源下沉、上下联动
推动县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县级医疗资源下沉覆盖所有乡镇,支持镇卫生院开展特色科室建设。
构建分级诊疗制度。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为重点,构建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争取实现90%的病人在县域内就诊的目标。通过政策引导、契约服务、家庭医生制度等有效形式,巩固完善基层首诊制度。推动城乡医疗资源纵向整合,有序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完善双向转诊保障条件,建立健全双向转诊制度。完善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医保和价格政策。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共享诊疗信息,开通远程医疗服务和教学培训的信息渠道,发挥信息化对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支撑作用。
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支持和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优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等服务能力,承接“下转”病人。建立基层签约服务制度,探索提供差异性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形式。允许公立医院医师多点执业,探索建立医师执业信息数据库,并向公众提供在线查询服务。建立区域预约转诊服务平台,公立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转诊预约挂号服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病人优先安排诊疗和住院并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将恢复期需要康复的病人或慢性病人转诊到病人就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发展康复、老年、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立急慢分治制度,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三)医防结合、分工协作
推进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资源相互整合和延伸。综合性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及相关专科医院要依托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配合,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共同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防联控工作。监督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均衡配置疾控检验检测资源。
(四)中医药发展、中西医并重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同攻关,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统筹用好中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两种综合服务能力。到2020年,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中医馆、阁实现全覆盖,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鼓励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
(五)多元办医、医养结合
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协调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政府重点保证基本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服务供给。鼓励支持具有医疗卫生投资管理经验,拥有国际国内领先医疗技术和设备,能够提供先进管理经验和经营模式的外资及社会资本来射举办医疗机构。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在康复、护理、临终关怀、口腔医疗、中医诊疗等领域,投资举办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的专科医院。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加快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多元办医格局。规划期末,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25%以上。
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深度合作。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开通预约诊疗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质医疗服务的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合理布局老年病医院(病区)、老年护理院、康复医疗机构等,加快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等服务的能力,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到居民家庭。推动开展远程服务和移动医疗,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推进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领导,加强部门协调
为了保证本规划的顺利、有效实施,发挥本规划对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指导和促进作用,须强化政府的主导职责,加强对规划执行的领导,各部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发改、财政、民政、人社、规划建设、编办等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卫生计生部门要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和监控,使规划能够顺利实施并发挥应有效能,使我县医疗机构的发展与卫生和健康事业发展、社会经济发展形成有机协调的整体。
(二)加大政府投入,鼓励多元发展
明确政府在健康事业中的主导地位,以保证城乡居民医疗服务公平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原则,逐步加大对我县医疗卫生的财政经费投入,特别是对急救医疗服务、精神病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疾病预防控制服务、妇幼保健服务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等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进行适当倾斜。
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方式,兼顾供方和需方,统筹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探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分配等多种政府卫生投入方式。到2020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下降到28%左右。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引导和鼓励融资性担保公司对健康服务企业开展融资担保业务,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卫生计生事业的投入。
(三)强化人才培养,实施科教兴医
实施“科教兴医、人才强卫”战略,创新育才、引才、留才、用才机制,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强基工程”,加快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掌握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具有开拓创新意识的卫生人才队伍。努力改进人才引进办法,实现卫生人才总量的大提升。建立并完善新港城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专业技术人才储备库。按照梯次配备、结构合理的原则,完善人才招聘制度,继续实行现场招聘、提前招聘和正常招聘相结合的办法,简化招聘程序,择优录用医学类专业人才,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适当放宽招聘条件或降低开考比例,建立绿色通道。努力实施射阳籍医学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协议免费培养方案,培养生毕业后经考核合格直接进入驻城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动态管理,建立能上能下,能出能进的用人机制,每年拿出3-5个招聘计划,择优招录本县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补充基层卫生院人才队伍总量。加快现有卫生人才培养,结合省、市“333”、“135”、“111” 、“515”等人才工程,加强对各类人才工程培养对象的培育和管理。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定向培训和外派进修培训等分类培养模式。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针对骨干人才、引军人才等贡献突出的人员探索实施年薪制。完善创先争优奖励基金制度,搭建科研平台,鼓励学术创新,奖励学术成果。建立特殊人才考核激励制度,评选“射阳名医”,对重点学科带头人、重点人才培养对象、名医等,经考核合格后,发放奖励或津贴。
(四)加强监督管理,实施动态监测
要以我县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规划和医疗服务体系规划为依据,对我县区域范围内的各医疗机构设置进行宏观调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对医疗卫生行业内的资产进行全行业属地化管理,严格掌握机构数量、床位数、分布区域等准入标准,规范准入程序。建立规划动态监测评估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相关评价方法,对规划实施过程各阶段进行实时动态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