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射阳港区港口建设项目
2018年“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涉港参建单位、局机关各部门:
根据盐城市港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沿海港口建设项目2018年“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通知》(盐港字〔2018〕2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射阳港区港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港口建设工程安全形势稳定,继续做好2018年度射阳港区港口建设工程 “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动“平安工地”建设
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标准》(2016版)宣传发动工作,将创建工作深入到每个建设项目、每个参建单位、每个施工现场、每个从业人员,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各涉港参建单位要认真开展2018年度“平安工地”建设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积极申报创建省市“平安工地”示范工地,我局将继续做好创建工作的服务、指导,并协助市港口局开展好“平安工地”创建活动的检查、督促等工作。
二、切实提高“平安工地”创建水平
各涉港参建单位要从落实安全责任开始,明确参建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各部门的安全岗位职责,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按照项目实际明确各岗位安全责任。要探索性地开展工程安全工作创新,通过创新提高项目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创新培育、发展项目安全管理人才,打造更多创新引领型项目。要从人员、设备管理开始,踏踏实实做好施工安全各项基础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施工方案图表化工作以及在施工现场的有效落实,方案要根据工程推进情况分阶段设计,覆盖施工全过程,且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完整性和操作性。进场初期的项目,要从驻地建设、施工现场布设开始绘制总平面图、临建设施平面控制图,从进场初期开始做好顶层设计。要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针对施工现场经常发生的安全隐患,要从项目安全管理体系和施工方案上认真分析原因,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严格落实整改复查,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三、做好“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
各单位、部门要按照“平安工地”创建工作要求,开展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施工期考核评价和交工前考核评价工作,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纳入到项目全过程管理。各涉港参建单位要积极开展2018年度 “平安工地”创建工作,5月底前将在建工程名单报送至我局、6月中旬前将所属拟创建省级“示范工地”名单报送我局、9月中旬前将正式申报参加省级“示范工地”考核评估项目名单汇总表报送至我局。射阳港区港口建设工程要以创建“平安工地”活动为契机,强化对工程安全管理的研究,提高工程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工程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努力形成以项目管理为对象、以安全生产为核心的完整、系统、长效的工程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升射阳港区港口工程安全生产水平。
联系人:杨阳。联系电话:0515-87751515。
射阳县港口管理局
2018年5月16日
抄 送:市港口局,县安委会办公室。
射阳县港口管理局 2018年5月16日 印发
共印 20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