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射阳县行政审批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1日到2021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射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射阳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射阳县幸福大道16号,邮编:224300,电话:0515-8239660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行政审批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有效性,充分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 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条例》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行政审批局产生的政务信息。我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公开信息7699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行政审批局2021年没有受理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1年我局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四)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有效开展。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由局主要领导牵头,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政务信息发布,落实信息上报任务等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做好信息的网上发布及更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责任到人,层层落实。由局办公室牵头,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法规审查、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指导培训,落实考核目标,定期检查督查。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我局利用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政府要求做好公开工作、优化公开内容,实现资源优化融合、管理统筹规范。

(六)监督保障。我局2021年度政府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精神,制定完善政府公开工作制度,对违反公开要求的情况追究经办人员和审核人员责任。本报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1日到202112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不足: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部分内容当需完善;二是各室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三是未配备有专职人员,由于进行信息公开的人员均为兼职人员,故难免造成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公开内容规范欠缺。对此,我局高度重视,下一步,将采取多项措施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改进措施:一是努力拓宽信息公开范围,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全面丰富二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干部职工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并进一步完善公开审批程序,促进各室主动深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加强相关技术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专业技术和水平,更快更好更规范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