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一办八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海河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射阳县海河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2月14日
海河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行林长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射办发〔2021〕25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保障生态安全为导向,以培育森林资源为基础,以推动绿色富民为重点,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着力健全职责分明、共保联治、监管有力、奖惩严明的镇村二级林长制体系,基本建成全覆盖的“林长制+大数据+村规民约”一体化管理模式,全面提升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充分发挥林业在生态文明和大美海河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建立健全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制度。全面落实涉林法律法规;把生态保护与修复,把保护森林、湿地作为生态系统保护的首要任务,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层层压实责任,措施落实到地块,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严格保护与科学利用相结合,实现森林生态、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
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镇、村二级干部联动,全镇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尊重自然、爱林护绿的浓厚氛围。
建立健全森林、湿地资源保护管理的长效机制,深化林业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兼顾、系统谋划,强化协调、整合力量、条块结合,增强科技支撑和能力保障,增强山水林田湖草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建立健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三)主要目标。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努力实现森林资源“一增、二保、三防”目标(增加森林蓄积量,保持森林覆盖率和林地保有量稳定,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森林资源质量显著提升,树种结构得以优化,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域得到全面保护,林业综合效益更加凸显,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满足防火需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8%以下。
二、组织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建立行政区域管理和权属管理相结合的二级林长组织体系。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镇级林长”,镇政府分管副镇长和宣传委员担任“副林长”,负责领导本镇“林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各村(居)、各相关单位为本行政区域内的责任主体,负责牵头推进辖区内森林、湿地资源保护管理的各项工作。各村(居)书记担任村级“林长”,村级“林长”负责做好辖区内森林资源的日常管护工作。
(二)建立林长会议制度。设立镇“林长制”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查指导、信息收集等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海河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由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镇经济发展局、镇农业农村局、镇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局、海河水利站、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海河派出所、城管队、镇公路站为“林长制”镇级责任单位,相关单位负责人为责任人。
(三)明确工作职责。海河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组织实施“林长制”,具体负责统筹推进全镇范围内的植树造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各项工作。镇经济发展局、水利、城管中队等部门负责其管辖范围内所有树木的保护管理工作;党政办负责协调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项目等工作;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负责落实“林长制”专项经费,统筹协调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所需资金;海河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非法捕猎野生动物、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局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等工作;镇宣传办负责对“林长制”工作的开展进行宣传报道,镇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保障“林长制”实施。按照统一部署,每年组织开展全面督查不少于2次。各级林长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围绕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林种树种结构优化等林业发展主要目标,因地制宜组织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森林资源总量保持稳定、质量持续提高、功能逐步完善;研究决定林业发展重大事项,依法全面保护森林资源,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组织落实森林防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协调解决林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牵头组织督促检查、绩效考核,强化激励与问责。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林业生态保护。把林业生态资源保护发展纳入海河镇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优化林业空间布局,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科学编制林业保护发展规划,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做好与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的衔接,为林业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实行严格的森林、野生动植物等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林业生态资源督查工作,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林地,清理整治乱占滥用等突出问题,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森林采伐限额和使用林地管理,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林业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逐步建立镇级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加大对生态公益林抚育的财政支持力度。构建以生态公益林为重点,自然遗产地等为重点的森林资源保护体系,维护生物多样性。
(二)推进林业生态修复。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必须运用系统思维进行综合治理。要着力构建森林生态体系,大力实施生态防护林、农田林网、植被恢复等重大生态工程,打造骨干河道、绿色通道生态廊道,改造修复受损、老化的生态防护林,加强盐碱地、污染土地等重点区域生态修复。统筹推进成片造林、村庄绿化、城镇绿化和见缝插绿,维持森林覆盖率稳定。
(三)提升森林效益质量。建立森林资源数据库,全面推进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把森林经营方案制度贯穿于国土绿化全过程,坚持国土绿化与彩色化珍贵化效益化有机结合,加强珍贵和乡土树种培育,优化树种结构和配置模式,科学控制栽植密度,提高良种壮苗使用率。要加强中幼林抚育经营,实施低效林分改造,提高单位面积林木蓄积量和碳储量。充分发挥苗木交易中心的带动效应,不断推进林业产业对区域经济的拉动功能、对生态建设的支撑功能、对农民增收的促进功能,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全力推广“林禽”、“林药”、“林菜”、“林旅”等发展模式。
(四)科学防控森林灾害。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控等预防工作,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森林防火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岗位责任,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配备专业防火装备,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以监测预警、检疫执法、联防联治、社会化防治等方式,突出重点、综合施策,对美国白蛾、小蠹虫、杨树食叶害虫等主要森林病虫害加强管控,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健康安全。
(五)着力提升能力建设。完善镇、村林业机构与职能设置,构建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与技术服务相统一、相协调的林业专业人才队伍体系,加强业务培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网络化管理体系,提高森林、湿地等林业生态资源保护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逐地逐片落实管理主体,确保林地、湿地和古树名木都有林长或具体管护人员负责管理。积极开发护林员公益性岗位,探索建立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林业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监测能力建设,推广遥感、无人机等新技术的应用,逐步实现森林、湿地资源全方位、全天候监管,为林业可持续经营森林等资源量质同升提供科学的管理手段。
(六)严格执法监督管理。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依法治林氛围。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督,积极研究探索林业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建立日常监管制度,实施森林、湿地管理保护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占滥用林地、湿地和自然保护地等各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行为,逐步完善森林、野生动物损害赔偿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林长制”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逐级成立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组织推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级林长统筹谋划、协调各方的关键作用,确保全镇林长制顺利推行。抓紧制定本区域实施“林长制”工作方案,落实保护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
(二)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村(居)要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问题督办制度,对植树造林、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重要事项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单,责令限期整改。建立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制,健全森林资源保护“林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层层签订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林长制”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采取平时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平时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计算得分,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将林长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各村(居)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离任(任中)审计的重要内容和考核、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三)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形成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要在林地主要路口和重点地段树立标志牌,统一设立“林长制”+互联网公示牌,公布林地范围、栽植树种、责任单位、姓名职务、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和举报。动员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主要交通路口设立林长公示牌和责任清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投入,政策扶持。完善森林资源生态保护修复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财政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安排有关专项资金,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项目经费及林长制工作经费的落实。加强审计监督,规范资金使用探索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模式,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附件:
海河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孙良海 党委书记
刘德龙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徐红剑 副镇长
王守霞 宣传委员
成 员 李永忠 党政办公室主任
于菲菲 财政与资产管理局局长
顾一飞 经济发展局局长
李 宏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朱广昊 安全生产与监督管局副局长
吴金亮 派出所副所长
李一兵 海河水利站站长
顾云忠 城管中队队长
戴 祥 联防队队长
唐为波 公路站站长
王欣荣 海河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海河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王欣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