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公安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公安规划,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组织、指导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办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生物 安全、金融等领域的犯罪案件;侦办上级交办和在全县有重大影响的严重犯罪案件。
(四)负责治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 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负责县出海船舶、人员的证件办理工作;负责内河水域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五)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 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六)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指导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七)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分析研判,组织、指导、监督对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八)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九)组织、指导、协调禁毒工作,防范、侦察和打击毒品犯罪。
(十)负责公安巡防工作,组织、指导、监督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负责公安法制工作,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和队伍建设。
(十三)实施、指导公民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来华工作和留学外国人入境、居留、签证工作。受理国籍、外国人永久居留的申请。
(十四)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实施、指导、监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收容教养的审批工作。
(十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来射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六)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县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技术侦察建设。
(十七)拟订全县公安机关经费、装备、被装、基本建设等标准、制度并实施。
(十八)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射活动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公安机关跨国(境)案件的侦办协作工作。
(十九)拟订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的规划。拟订全县公安队伍 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 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违纪案件。负责公 安信访工作。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公安宣传以及教育训练工作。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
(二十)承担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县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十一)负责出海船舶、渔(船)民管理以及反走私、反偷渡等海防管理工作。
(二十二)负责拟订全县科技强警工作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公安科技及信息化工作;负责全县公安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重点信息系统运行监管、信息数据资源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公安科研项目管理和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技防城建设。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射阳县公安局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共19个内设机构:其中综合管理机构 4个:政治处(新闻中心)、警务保障科、审计科、大数据科技服务管理大队;执法勤务机构15个:海防大队、情报指挥中心(办公室)、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治安警察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县停车管理办公室)、刑事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巡特警大队、法制大队、禁毒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政务服务管理大队)、警务督察大队(信访投诉中心)、水上警察大队(水上派出所)、环境警察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2个直属机构:县看守所、县拘留所。
27个派出机构:共设27个派出所,即:城南派出所、城北派出所、城东派出所、城西派出所、城中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临海派出所、千秋派出所、四明派出所、海河派出所、新坍派出所、海通派出所、临港派出所、兴桥派出所、长荡派出所、盘湾派出所、特庸派出所、洋马派出所、淮海派出所、海滨派出所、兴东派出所、盐场派出所、黄沙河海防派出所、扁担港海防派出所、双洋海防派出所、射阳河闸海防派出所、森林派出所。
射阳县公安局办公地址及时间
办公地址: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西路110号,邮政编码224300
电话:0515-82486050
作息时间:8:30—12:00 14:30—18:00
负责人:刘成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