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统计局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制定统计政策、规划,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和管理全县各类统计调查制度,指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核算全县及各镇(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县情县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教育、卫生及其他服务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公布“三新”经济、科技、文化、体育、旅游、金融、交通、邮电、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人口就业、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公布资源、房屋、环境保护、对外贸易、对外经济、财政、税收、就业、妇女儿童、基本单位登记注册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等各类统计监测评价,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依法制定和审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和推进各部门、各行业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八)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九)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组织实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和开发应用,协调和指导全县现代化统计体系建设。
(十)组织实施全县农村劳动力、农村经济核算、住户调查等有关统计调查工作。
(十一)落实全县统计法治监督责任,组织管理全县统计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统计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全县统计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加强和推进统计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县统计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工作。
(十三)受省统计局委托,管理省统计局射阳调查局。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射阳县统计局内设机构
县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科)、综合统计科、工交能源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投资统计科
射阳县统计局办公地址及时间
办公地址:射阳县双山科技商务中心,邮政编码:224300
电 话:0515-82350234
作息时间:8:30-12:00 14:30-18:00
负责人:丁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