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烈士陵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射阳县烈士陵园是隶属于射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编办核准(射编办函﹝2023﹞85号),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股级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县范围内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股级以下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岗位除外)。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岗位业务水平;
2、选调的一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相应报考要求(具体见附件1《射阳县烈士陵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3、近两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政纪处分;
4、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自愿报考、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6日-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射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国投大厦305办公室)。联系人: 侍昌平,联系电话:0515-89286300、18021860676。
3、报名所需材料:凡有意向参加选调且符合上述选调条件的人员,本人携《报名登记表》(含两张2寸免冠正面彩照)、身份证、学历证书、年度考核证明等报名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便现场报名审核。4、资格审核:射阳县烈士陵园依据选调条件,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报考岗位设1:3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射阳县烈士陵园根据实际报考情况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调整开考比例。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计划组织、语言表达、应变处突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1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技术职称任职等级高、时间长者优先,仍然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由射阳县烈士陵园的主管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着重考察政治、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同岗位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递补次序参照体检要求执行。
(四)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拟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选调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79968(射阳县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射阳县烈士陵园负责解释。
射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