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补办法》的制定背景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发展现代农业为首要任务,统筹省以上农业专项资金出台县级农业农村奖补政策,鼓励社会各方投资现代农业,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农业产业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农业农村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24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印发〈江苏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苏减负发〔2024〕7号)文件,对农业农村领域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优化县级农业农村奖补政策,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根据我县现代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本奖补办法。
二、《奖补办法》的制定依据
依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结合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0〕3号)、《关于印发〈江苏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0〕4号)、《关于调整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及省与市县分担比例的通知》(苏财农〔2021〕75号)中列出的资金支出使用范围。《办法》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了县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意见,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2月25日,《办法》经县政府常务会会讨论通过。
三、《奖补办法》的基本框架和内容介绍
《奖补办法》相比较2024年县级农业农村奖补文件,调整了整体奖补方向,由原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工程提升、绿色循环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和示范引领工作等6个方向,调整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工程提升、科技装备支撑能力提升、绿色循环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品牌建设等5个方向。具体为:
(一)重点工程提升
支持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高标准农田管护、新品种创制、农作物种苗基地(中心)建设、园区运营能力提升、高效设施园艺发展等6个方面内容。
(二)科技装备支撑能力提升
支持数智农业发展、科技支撑等两个方面内容。与2024年奖补文件相比,新增加智慧农(牧、渔)场建设的奖补,对生产环节新上的智慧化设备,按照投资额的40%奖补。单体奖补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最低40万元。
(三)绿色循环发展
支持绿色创牌、畜牧业健康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等3个方面内容。与2024年奖补文件相比,新增加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奖补,对养殖设施和尾水处理设备,按照投资额的30%奖补。单体奖补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最低30万元。
(四)一二三产业融合
支持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农旅融合发展等3个方面内容。
(五)品牌建设
支持品牌创建、展会获牌、农品溯源、农村产权交易、村集体经济增收等5个方面内容。
奖补其他相关要求主要是对奖补范围、条件和标准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明确本奖补办法从2025年度开始执行。